㈠ 工程的佔地面積和建築面積是怎麼算的
佔地面積:
對於建築物而言
佔地面積是指建築物所佔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一般按底層建築面積。
通常用於計劃地塊的建築密度,計算公式是:建築密度=基底面積/用地面積。
對於平地而言
可以指到手的空白地皮的平米面積,即地塊總面積。
在最初進行報批立項時,會經常用到「佔地面積」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
用地面積乘以容積率等於計容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水平面積的總和。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使用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和生活使用的凈面積。輔助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為輔助生產或輔助生活所佔的凈面積,例如居住建築物中的樓梯、走道、廁所、廚房所佔的面積。使用面積和輔助面積的總和稱為「有效面積」。結構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牆、柱等結構所佔的面積。
佔地面積:
一。對於建築物而言,佔地面積是指建築佔地面積物所佔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一般按底層建築面積。通常用於計劃地塊的建築密度,計算公式是:建築密度=佔地面積/土地面積。
二。可以指到手的空白地皮的平米面積,即地塊總面積。在最初進行報批立項時,會經常用到「佔地面積」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用地面積乘以容積率等於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也稱建築展開面積,是建築行業的專業有名詞,與實用面積及實用率計算有直接關系。它是指住宅建築外牆勒腳以上外圍水平面測定的各層平面面積之和,是一個表示建築物建築規模大小的經濟指標,也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築建設規模的實物量指標。每層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勒腳以上外牆圍水平截面進行計算,它包括三項,即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
在中國內地,與建築面積有關的法規有《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及現行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而在中國香港,建築面積及使用面積的計算則需遵循香港測量師學會發布的《量度作業守則》。在中國台灣則有建築技術規則,其第九章之容積管制即是關於容積率和建築面積的規范。
建築面積作為一個技術經濟指標使用於建設工程中的各個領域,它也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指標之一。建築面積是指以平方米為單位計算建築物結構外圍的水平面積的實物量化指標,它是反映建築物建築規模的技術參數,在房地產市場中它作為一項基礎性指標,成為政府、開發商及購房人最為關心的核心數據。
工程的建築面積和實際面積不一致。使用面積也叫地毯面積/凈面積,就是往地下鋪地毯,鋪滿以後地毯的面積。
使用面積實際上就是套內面積,而工程的建築面積是在套內面積的基礎上加上了每戶所佔的公攤面積。
關於建築面積規定的《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原《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同時廢止。
資料來源:網路建築面積佔地面積
㈡ 建建築施工平方怎麼算的
建築工程中算建築平米的方法如下:
(1)單層建築物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其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單層建築物如帶有部分樓層者,亦應計算建築面積。
(2)高低聯跨的單層建築物,如需分別計算建築面積,當高跨為邊跨時,其建築面積按勒腳以上兩端山牆外表面間的水平長度乘以勒腳以上外牆表面至高跨中柱外邊線的水平寬度計算;當高跨為中跨時,其建築面積按勒腳以上兩端山牆外表面間的水平長度乘以中柱外邊線間的水平寬度計算。
(3)多層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按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計算,其底層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二層以上按外牆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車間、倉庫、商店、地下指揮部等及相應出入口的建築面積按其上口外牆(不包括採光井、防潮層及其保護牆)外圍的水平面積計算。
(5)用深基礎做地下架空層加以利用,且層高超過2.2米的,按架空層外圍的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6)坡地建築利用工作之便吊腳做架空層加以利用,且層高超過2.2米,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7)穿過建築物的通道不計算建築面積,建築物內的門廳、大廳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門廳、大廳內迴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8)圖書館的書庫按書架層計算建築面積。
㈢ 建築面積計算公式
建築面積計算公式為長X寬X層數。
建築面積是指房屋建築水平平面面積,一平方米為單位計算出的建築物各層面積的總和,建築面積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
建築物內設有局部樓層時,對於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且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單層建築物不論高低,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單層建築物內如帶有部分樓層者,應計算建築面積。
㈣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怎麼算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方法如下: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13 計算建築面積的規定:
3.0.1 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應按自然層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之和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2 建築物內設有局部樓層時,對於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且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3 對於形成建築空間的坡屋頂,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3.0.4 對於場館看台下的建築空間,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室內單獨設置的有圍護設施的懸挑看台,應按看台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有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台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面積。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6 出入口外牆外側坡道有頂蓋的部位,應按其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的1/2計算面積。
3.0.7 建築物架空層及坡地建築物吊腳架空層,應按其頂板水平投影計算建築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
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8 建築物的門廳、大廳應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門廳、大廳內設置的走廊應按走廊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9 對於建築物間的架空走廊,有頂蓋和圍護設施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3.0.10 對於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11 有圍護結構的舞台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12 附屬在建築物外牆的落地櫥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13 窗檯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1/2面積。
3.0.14 有圍護設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有圍護設施(或柱)的檐廊,應按其圍護設施(或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
3.0.15 門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且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16 門廊應按其頂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有柱雨篷應按其結構板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無柱雨篷的結構外邊線至外牆結構外邊線的寬度在2.10m及以上的,應按雨篷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
3.0.17 設在建築物頂部的、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18 圍護結構不垂直於水平面的樓層,應按其底板面的外牆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3.0.19 建築物的室內樓梯、電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風排氣豎井、煙道,應並入建築物的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有頂蓋的採光井應按一層計算面積,且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2.1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20 室外樓梯應並入所依附建築物自然層,並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
3.0.21 在主體結構內的陽台,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在主體結構外的陽台,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3.0.22 有頂蓋無圍護結構的車棚、貨棚、站台、加油站、收費站等,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築面積。
3.0.23 以幕牆作為圍護結構的建築物,應按幕牆外邊線計算建築面積。
3.0.24 建築物的外牆外保溫層,應按其保溫材料的水平截面積計算,並計入自然層建築面積。
3.0.25 與室內相通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並在建築物建築面積內計算。對於高低聯跨的建築物,當高低跨內部連通時,其變形縫應計算在低跨面積內。
3.0.26 對於建築物內的設備層、管道層、避難層等有結構層的樓層,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㈤ 牆面面積怎麼量 計算牆面施工面積的方法
在牆面裝飾,即確定所述裝飾的價格,作為材料,施工過程中的難度和壁結構的面積的價格的因素,對於大多數業主,了解一些計算牆面面積的知識將有助於大大估算裝修預算,以下帶來了牆面面積怎麼量,和計算施工面積是方法的內容。
1、牆體施工面積=(建築面積×80%-10)×3。
2、牆面塗料:根據標准要求的量,引物的厚度為30微米,建築面積5升引物的是65-70米,壁畫的厚度為60-70微米,5升牆面塗料建築面積為30-35平方米。
3、底漆量=施工面積÷70;上塗料消耗=建築面積÷35。
4、牆面塗料的使用計算:首先,計算塗刷面積。塗刷面積後,塗刷面積由每升塗料的塗層的塗料所需的量的面積除以。對於內牆的修整,有一個經驗公式來計算油漆區域:施加到地板上的所需塗料量為升=(建築面積×2.5)/每升刷塗面積。
1、用於估計:基本上採用估計方法,或建築面積X3.5或3(例如: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為90平方米。當價格列出所有者每平方米6-8元,估計的實際量90X3.5=320或300/平方米(具有100平方米建築面積房子,實際測量值是180-190平面),這是建築工人常用的計算方法。
2、牆面面積怎麼量-施工區域計算方法:牆面塗裝施工區域=(施工面積×80%-10)×3,施工區域為采購區域,房屋實際利用率為一般約80%,廚房,衛生間通常是馬賽克,鋁制加固板是裝飾。該部分面積約10平方米。
3、牆面面積怎麼量-計算套筒內部區域的方法:內部使用區域乘以2.5。該計算方法接近實際測量值,可作為初步估計值推薦。
4、牆面面積怎麼量-確切的實際測量方法:長X寬,長X高,門區和窗戶被拆除,上述測量方法僅適用於標准型,標准提升高度(閣樓和背部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測試)目前,我們使用的計算方法是第四,准確透明。
這里介紹了牆面面積怎麼量的,和計算知識,可以幫助您計算裝修牆的面積。
㈥ 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建築面積計算,在主體結構內形成的建築空間,滿足計算面積結構層高要求的均應按本條規定計算建築面積。主體結構外的室外陽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樓梯等按相應條款計算建築面積。當外牆結構本身在一個層高范圍內不等厚時,以樓地面結構標高處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出處: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准《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的公告,現批准《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
原《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同時廢止。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6)工地上面積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
其他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除上述已提到的除外):
1、建築物通道,包括騎樓、過街樓的底層。建築物通道是指為道路穿過建築物而設置的建築空間;騎樓是指樓層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臨街樓房;過街樓是指有道路穿過建築空間的樓房。
2、建築物內的設備管道夾層。
3、建築物內分隔的單層房間,舞台及後台懸掛的幕布、布景的天橋、挑台等。
4、建築物內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裝箱或罐體的平台。
5、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
6、屋頂水箱、花架、涼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7、勒腳、附牆柱、垛、台階、牆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設置在建築物牆體外起裝飾作用的裝飾性幕牆、空調室外機擱板(箱)、飄窗、構件、配件、與建築物內不相連通的裝飾性陽台、挑廊。
8、用於檢修、消防等的室外鋼樓梯、爬梯。
9、獨立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櫃、水塔、貯油(水)池、貯倉、棧橋、地下人防通道、地鐵隧道。
㈦ 施工建築面積怎麼算
有效計算部分
在住宅建築中,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和方法是:
1、單層建築物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其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單層住宅如內部帶有部分樓層(如閣樓)也應計算建築面積。
2、多層或高層住宅建築的建築面積,是按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計算,其底層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或二層以上按外牆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應出入口的建築面積,按其上口外牆(不包括採光井、防潮層及其保護牆)外圍的水平面積計算。
4、用深基礎做地下架空層加以利用,層高超2.2米的,按架空層外圍的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5、穿過建築物的通道,建築物內的門廳、大廳不論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大廳內迴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6、電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牆囪等均按建築物自然層計算建設面積。
7、住宅建築內的技術層(放置各種設備和修理養護用),層高超過2.2米的,按技術層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8、雨棚結構的外邊線至外牆結構外邊線的寬度超過2.10m者,應按雨棚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面積(有柱雨棚和無柱雨棚計算應一致)。
9、突出房屋的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10、兩個建築物之間有頂蓋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頂蓋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11、突出牆面的門斗,眺望間,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12、建築物的陽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陽台不論是挑陽台還是凹陽台,也不論是封閉陽台還是非封閉陽台,均按陽台水平面積的1/2計算陽台的建築面積。
13、住宅建築內無樓梯,設室外樓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樓梯按每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樓內有樓梯,並設室外樓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樓梯按每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14、計算全部建築面積的范圍
(1)房屋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多層房屋的建築面積按各層建築面積之和計算。
(2)假層、閣(暗)樓和斜面結構屋面其室內凈高在2.00m以上(含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積計算。
(3)房屋天面上層高在2.20m以上(含2.20m)的樓梯間、電梯機房、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4)底層、夾層、地下室中以及獨立建造的自行車房、汽車庫,層高在2.20m以上(2.20m)的,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5)玻璃幕牆等作為房屋外牆的,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作為外牆僅為裝飾的,按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6)有伸縮縫的房屋,若其與室內相通的,伸縮縫計算建築面積。
(7)有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8)挑樓、全封閉的陽台和挑廊,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9)復式、躍層建築中的挑空層部分,不論層高多少,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樓梯井不作為挑空層認定。
無效計算部分
另外,在住宅的建築中,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有:
1、突出牆面的構件配件、藝術裝飾和掛(壁)板,如:柱、垛、勒腳等。
2、檢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寬度在60厘米以內的鋼梯。
3、獨立不貼於外牆的煙囪、煙道、貯水池等構築物。
4、沒有圍護結構的屋頂水箱間。
5、層高在2.2米以內的技術層(設備層)。
6、單層住宅的分隔操作間、控制室、儀表間等單層房間。
7、層高小於2.2米的深基礎地下架空層,坡地建築物吊腳架空間。
(7)工地上面積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下列項目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1、與建築物內不相連通的建築部件;
2、騎樓、過街樓底層的開放公共空間和建築物通道;
3、舞台及後台懸掛幕布和布景的天橋、挑台等;
4、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頂的水箱及裝飾性結構構件;
5、建築物內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裝箱和罐體的平台;
6、勒腳、附牆柱、垛、台階、牆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牆,主體結構外的空調室外機擱板(箱)、構件、配件,挑出寬度在2.10m以下的無柱雨篷和頂蓋高度達到或超過兩個樓層的無柱雨篷;
7、窗檯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m以下的凸(飄)窗,窗檯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飄)窗;
8、室外爬梯、室外專用消防鋼樓梯;
9、無圍護結構的觀光電梯;
10、建築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獨立的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櫃、水塔、貯油(水)池、貯倉、棧橋等構築物。
㈧ 工地木工建築面積怎麼算
建築木工模板工程一般有兩種計算方法,一是按建築面積計算,單價較高;二是按接觸(展開)面積計算,單價較低(面積變大)。
佔地方就是建築物所佔地面地皮面積(高層每一層差不多一樣)
木模展開方按模板的砼接觸面積算。簡單的說就是長X寬 寬X高
㈨ 急;建築工地上的平方怎麼算謝謝了
其計算公式如下:
v=(s1+s2)*l/2
當S1=S2時
V=S*L
此法的計算精度取決於截取斷面的數量,多則精,少則粗。
土方工程根據其使用期限和施工要求,可分為永久性和臨時性兩種,但是不論是永久性還是臨時性的土方工程,都要求具有足夠的穩定性和密實度,使工程質量和藝術造型都符合原設計的要求。同時在施工中還要遵守有關的技術規范和原設計的各項要求,以保證工程的穩定和持久。
施工注意事項
1、施工前,應對施工區域內存在的各種障礙物,如建築物、道路、溝渠、管線、防空洞、舊基礎、墳墓、樹木等,凡影響施工的均應拆除、清理或遷移,並在施工前妥善處理,確保施工安全。
2、大型土方和開挖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認真研究整個施工區域和施工場地內的工程地質和水文資料、鄰近建築物或構築物的質量和分布狀況、挖土和棄土要求、施工環境及氣候條件等,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嚴禁盲目施工。
3、山區施工,應事先了解當地地形地貌、地質構造、地層岩性、水文地質等,如因土石方施工可能產生滑坡時,應採取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在陡峻山坡腳下施工,應事先檢查山坡坡面情況,如有危岩、孤石、崩塌體、古滑坡體等不穩定跡象時,應妥善處理後,才能施工。
4、施工機械進入施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橋梁和卸車設備等,應事先做好檢查和必要的加寬、加固工作。開工前應做好施工場地內機械運行的道路,開辟適當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5、土方開挖前,應會同有關單位對附近已有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管線等進行檢查和鑒定,對可能受開挖和降水影響的鄰近建(構)築物、管線,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在整個施工期間,加強監測其沉降和位移、開裂等情況,發現問題應與設計或建設單位協商採取防護措施,並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