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存貨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1.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存貨單位成本=月初庫存存貨的實際單位成本+(本月進貨的實際單位成本*本月進貨的數量)/(月初庫存存貨數量+進貨數量之和)
本月發出存貨成本=本月發出存貨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2. 存貨核算有哪些方法
1、存貨核算有以下幾種方法:
(1)先進先出法:在先進先出法下,如果庫存單存貨沒有單價,經過記賬處理後,會按照存貨未出庫的先入庫記賬單價,作為出庫單價;如果庫存單存貨填寫了單價,記賬後,出庫單的出庫成本不變,系統自動填寫入庫單價與應出單價,在計價輔助庫增加出庫調整。
(2)後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的處理方法與先進先出法相同,只是選定出庫的為最後入庫記賬的那一次單價。【註:新准則中已無此計價方法】
(3)移動平均法:如果出庫單填寫了單價,直接進行記賬處理;如果沒有填寫單價,按現存的結存數量與結存成本來計算出庫單價;如果計算出來的單價為零或者是紅字出庫單,則必須填寫出庫單價。否則不能記賬。
(4)全月平均一次單價法:在這種情況下,出庫單的記賬在系統不受限制,記賬後不體現存貨的出庫成本,必須經過期末處理以後才能得到存貨的出庫成本。
(5)個別計價法:個別計價法是以某批次存貨購入時的實際單位成本,作為該批發出時的實際成本。在個別計價的出庫單上標明了所出的批次,應按批次分批出。
2、針對一個紡織製造企業可以著重寫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這三種方法的實際應用。
核算方法
一、存貨的范圍
(一)存貨的概念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者仍然處在生產過程,或者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庫存的、加工中的、在途的各類材料、商品、在成品、半成品、產成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在不同行業的企業中,存貨的范圍有所不同。在商品流通企業中,存貨主要包括各種商品;在工業企業中,則包括各種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自製半成品和產成品等。
(二)存貨的確認
存貨的確認,除應確定的性質上是否屬於存貨外,還應確定是否屬於企業的存貨。通常是以是否擁有所有權作為判斷標准,凡所有權已屬於企業,不論企業是否已收到或持有,均應作為本企業的存貨;反之,若無所有權,即使存放於企業,也不有作為本企業的存貨。
例如,工業企業的產成品,不但應該包括企業用自有材料加工完成的產品,還應包括用定貨者來料加工製造完成的代製品 ,以及為客戶修理完成的代修品;不但應該包括企業倉庫中所存放的產成品,還應包括存放在企業門市部准備銷售的產成品。
反之,已經售出但客戶尚未提貨還在本企業的倉庫中存放的產成品,因所有權已非本企業所有,則不應包括在企業存貨之內。又如,企業已經付款,但在運輸途中尚未到達企業(包括到達企業後尚未驗收入庫)的存貨,應該包括在企業的存貨內。
二、存貨的初始成本的計量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入賬。存貨實際成本的計量因其來源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按以下原則確定:
1.購入的存貨,其實際成本包括下列各項:
(1)買價。指進貨發票所註明的貨款金額。
(2)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
(3)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有些物資,在運輸途中會發生一定的短缺和損耗,
除合理的途耗應當計入物資的采購成本外,能確定由過失人負責的,應向責任單位或過失人索取賠償,不計入進貨成本。
至於因自然災害而發生的意外損失,減去保險賠償款和可以收回的殘值作價後的凈損失,應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不得計入進貨成本。屬於無法收回的其他損失,計入管理費用,也不得計入進貨成本。
3. 存貨如何計算
存貨計算公式一般指存貨周轉率計算公式:
存貨周轉率(次數)=銷貨成本/平均存貨余額,
還有一種是:存貨周轉率(次數)=營業收入/存貨平均余額,該式主要用於獲利能力分析。
其中:
平均存貨余額 =(期初存貨+期末存貨)÷2,
存貨周轉天數=計算期天數/存貨周轉率。
4. 餐飲庫存的單個品種的原材料周轉率如何計算
庫存周轉率可以分段考核嗎?
程曉華,
2005/年1月發表於e-works
近期, 筆者帶隊去一家很大的民營企業做庫存降低方面的咨詢項目, 我們發現了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由於公司比較大, 公司在考核庫存周轉率的時候是分段考核的 – 采購部門負責原材料的庫存周轉率, 生產部門負責在製品的,銷售部門負責最終成品的。年底考核的結果是采購與銷售部門的周轉率指標達到了,而生產部門的沒有達到,原因據說是因為物料短缺,該生產的成品沒生產出來。由於整個公司的庫存周轉率指標也沒達到,於是整個責任就基本上都由生產部門承擔了。
他們的計算公式是(以月平均庫存周轉率為例):
原材料庫存周轉率=月內出庫的原材料總成本/原材料平均庫存
在制庫存周轉率=月內入庫的成品物料成本/平均在制庫存
成品庫存周轉率=月銷售物料成本/成品在庫平均庫存
當我們問:為什麼要這樣分段考核庫存周轉率呢? 他們的回答很簡單 – 為了考核各個部門的運作效率,以區分責任。
看起來很有道理!實則不然!
原因很簡單:
第一,我們知道庫存周轉率的准確定義是:銷售的物料成本比上財務各期平均庫存。在這里,銷售的物料成本是指公司完成的最終產品銷售所包含的物料的總成本,而平均庫存則是指所有原材料,在製品,成品以及所有在手的呆滯物料的平均庫存。庫存周轉率考核的目的在於從財務的角度計劃、預測並監控整個公司的現金流,從而考核整個公司的需求與供應鏈運作水平。而以上分段考核,從根本上否定了庫存周轉率考核的原始意義- 庫存周轉率從一個純粹的財務指標變成了一種孤立的相關部門運作效率指標,看似創新,實際是在胡亂引用。
第二,正因為庫存周轉率是用來考核整個公司的需求與供應鏈運作水平,所以人為地對該指標進行拆分考核,就不可避免地帶來需求與供應鏈內部各個運作部門之間的矛盾:原材料的庫存周轉率達到了,而生產部門的在制卻沒有達到,原因是生產部門抱怨說是由於物料短缺導致他們該生產出來的東西出不來,所以他們無法完成指標!道理很簡單,根據他們的公式,在制庫存周轉率=月內入庫的成品物料成本/平均在制庫存,完成的成品越多,分子就可以越大,而分母由於原材料消耗的拉動就可能變得越小!在這種考核的驅動下,作為生產部門自然而然要做的事情就是:拚命地生產成品!管他能否銷售出去!所以,生產部門就會永遠抱怨采購部門的物料供應有問題!而對於采購部門,根據考核公式,原材料庫存周轉率=月內出庫的原材料總成本/原材料平均庫存,就有可能採取如下行動:拚命地往車間投放原材料,管你需要不需要,特別是在物料推式(PUSH)配送的情況下!而到了月底要考核原材料庫存的時候,則是能不進貨的原材料就堅決不進貨!目的就是為了得到一個好看的部門指標!而對於銷售部門的考核,由於原材料短缺對最終成品生產入庫的影響(減少),即使在銷售額不增加的情況下,根據公式:成品庫存周轉率=月銷售物料成本/成品在庫平均庫存,同樣可以完成指標!
第三,由於大部分國內製造企業目前沒有獨立統一的計劃部門,銷售計劃屬於銷售部門,生產計劃功能歸屬於生產製造部門,物料計劃功能劃分到采購部門,這種分段考核庫存周轉率的弊端就會表現的尤其突出!最終的結果往往是:有些部門的指標完成了,而相關部門的無法完成,更重要的是整個公司的庫存周轉率指標根本無法完成!公司的需求於供應鏈管理效率就可想而知了!
針對以上分析,我們不難得出一個結論:庫存周轉率的分段考核是沒有道理的!只有在統一的計劃條件下,全面綜合地考核整個公司的庫存周轉率,該指標才是有道理的。而對於產品大類比較多的企業可以在設立公司總體庫存周轉率指標的前提下,把該指標分解到產品大類分開考核,也是有道理的。
程曉華(John Cheng),《製造業庫存控制技巧》、《CMO首席物料官》著作者,《製造業庫存控制技術與策略》課程創始人、講師;「TIM全面庫存管理」咨詢創始人、 獨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