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年終獎計算公式
年終獎 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 工資 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 法規 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Ⅱ 教師年終獎應該怎麼算
總共有6個方面去計算,分別是:
1、基本薪酬:教師按照教師資格定:小學教師3000元,初中教師3500元,高中教師3800元,大專教師4100元,大學本科教師4500元;
2、教齡薪酬包含工齡:每年60元,隨著教齡增長;
3、課時薪酬;
4、績效薪酬:學期和學年獎金。這部分獎金金額,只佔薪酬的10%左右;
5、特優補貼;
6、山區補貼。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Ⅲ 關於年終獎的計算公式
1、年終獎發放的金額,是公司與員工之間的一種協議,可以簽署在勞動合同中,也可以不簽署。
2、對於那些沒有在勞動合同中的年終獎,是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一般企業為1-3個月工資作為年終獎勵,有的也可以是按一定比率的工資發放。
3、年終獎可以是固定金額,也是可以是浮動金額。這就是同一家公司同一個員工,每年的年終獎可能不一致的原因。
通俗來講,市面上好的公司,都是設有年終獎的,而年終獎的多少,也是會提前進行約定。約定的金額就是發放的金額,有時候也會有增幅,具體要看公司的規章制度。
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
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隨著改革的深入,企業的薪酬分配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員工的固定工資在收入中占的比例越來越小,而獎勵工資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卻越來越大,而且這種趨勢還在發展。
根據《勞動法》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部分組成。
過年了,在正常薪水之外,再給員工或者下屬發點兒紅包和禮品,作為年終獎勵,這個規矩老早就有。在民國,商店的伙計、作坊的工匠、公司的職員、當鋪的朝奉,一般都能拿到年終獎。獎勵的形式主要是發紅包。紅包有大有小,要看受獎人的級別,也看發獎人的器量,更要看當年「單位」的效益和大夥的工作表現。那時候,絕大多數的商鋪和作坊都有一批學徒,也就是見習期還沒結束的新手,學徒一般是沒有工錢的,老闆只管食宿,不給工資。可是,年終獎卻少不了,碰到出手大方的老闆,有的學徒到年終能拿到二三十塊大洋的紅包。即使老闆再小氣,年終也會擺上一桌,管學徒一頓好飯,這頓好飯也可以算作是年終獎。
Ⅳ 獎金分配系數計算公式
1、年終績效獎金計算公式:
年終績效獎金=績效獎金基數×部門系數×崗位系數×工作時間調整系數×個人年度考核系數
2、年終績效獎金核算方法:
本年度發生部門調動或工資調整的員工,績效獎金基數、部門系數、崗位系數等隨崗位或工資調整將有所變化,因此需依據年終績效獎金基數公式分別進行計算,然後進行加總。在1-15日(含15日)期間調動的員工,調動當月的崗位類別按調動前計算,反之則按調動後計算。
(4)高校年終獎金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企業決策層在決定是否採納績效工資時,應該注意的是。績效工資制度沒有違背組織的宗旨,有利於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能提高企業的績效,只要方案合適,績效工資確實能給企業帶來好處。
在遵循SMART原則進行KPI指標設計應用過程中,由於對SMART原則的理解偏差可能導致指標過分細化、關鍵指標遺漏與「中庸」以及考核目標偏離和考核周期過短等問題。
同時,KPI雖然能夠良好的突出公司發展的要點,並且實施成果導向的考核。但是在部門之間的平衡作用上效果不明顯,忽視了部門間的關系與權重。
而且,KPI的要素基本是相互獨立的,沒有體現彼此的聯系,在時間的維度上也沒有超前與滯後之分。它的分解與落實都是以既定目標為核心的,因而不能突出部門或個人的特色及職能。
Ⅳ 年終績效工資怎麼算
年度績效獎金計算方法:計算公式為:年終獎金=(系數*連續工作月數*基本工資)/12*評分百分率(系數由公司管理委員會根據年度利潤報告而定)。
月度績效獎金計算方法:每月從個人該月基本工資中提取10%為個人獎金基準金額,按實際達成效果之優劣核算獎金金額,計算方法:個人績效獎金=該月基本薪資*10%*部門系數*個人考核等級系數。
部門員工考核結果等級劃分:
考核分數90分以上員工才能達到優良等級,達到60分低於80分為待改進,低於60分為不合格,同時部門考核為優良,員工優秀比例不超過30%;部門考核為合格,員工優秀比例不超過15%;部門考核待改進或不合格,員工優秀比例為0%,考核為待改進員工比例不低於20%(若計算結果不足1人以1人計)。
若某些部門員工人數太少(低於2人),則將同一副總分管部門員工合並排序,擇優選出優良等級員工。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績效工資
Ⅵ 獎金分配系數計算公式是什麼
獎金分配系數計算公式是:績效獎金基數×部門系數×崗位系數×工作時間調整系數×個人年度考核系數。
也就是按照每個人的崗位乘以崗位系數,最後相加得到崗位系數總和。用總金額除以崗位系數總和得到崗位系數的平均金額,最後每個人的崗位系數乘以平均金額得到個人得到的獎金數。
其他計算公式:
1、年終績效獎金計算公式:
年終績效獎金=績效獎金基數×部門系數×崗位系數×工作時間調整系數×個人年度考核系數。
2、年終績效獎金核算方法:
本年度發生部門調動或工資調整的員工,績效獎金基數、部門系數、崗位系數等隨崗位或工資調整將有所變化,因此需依據年終績效獎金基數公式分別進行計算,然後進行加總。在1-15日(含15日)期間調動的員工,調動當月的崗位類別按調動前計算,反之則按調動後計算。
Ⅶ 年終獎一般是如何計算的
你好。
1.關於年終獎費用入帳時間問題。
如果你公司年終獎金列入員工工資單上,則隨工資一起按你公司規定時間入帳即可。如果年終獎的發放未計入工資單中的,一般情況下,可以在發放當月計入相關成本費用。
2.關於年終獎金的計稅問題。
根據稅法規定: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舉例說明。
員工A當月工資薪金所得1 000元,員工B當月工資薪金所得2 000元,另發放每人年終獎5 000元,則:
員工A。
1.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 = 0
2.年終獎應納稅額
尚未扣完的費用扣除數 = 1 600 - 1 000 = 600元
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數:(5 000 - 600) / 12 = 366.67元,對應級距0-500元,適用稅率5%,速算扣除數0元。
應納稅額 = (5 000 - 600) * 5% - 0 = 220元
3.當月共計應納稅額 = 0 + 220 = 220元
員工B。
1.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 = (2 000 - 1 600)* 5% - 0 = 20元
2.年終獎應納稅額
尚未扣完的費用扣除數 = 0元
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數:(5 000 - 0) / 12 = 416.67元,對應級距0-500元,適用稅率5%,速算扣除數0元。
應納稅額 = (5 000 - 0) * 5% - 0 = 250元
3.當月共計應納稅額 = 20 + 250 = 270元
關於補充問題。
對於未列入工資單中的年終獎金,相關會計處理: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或 銀行存款
借:製造費用 等科目
貸:應付工資
(該分錄,也可與工資單費用一起合並處理)你好。
1.關於年終獎費用入帳時間問題。
如果你公司年終獎金列入員工工資單上,則隨工資一起按你公司規定時間入帳即可。如果年終獎的發放未計入工資單中的,一般情況下,可以在發放當月計入相關成本費用。
2.關於年終獎金的計稅問題。
根據稅法規定: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舉例說明。
員工A當月工資薪金所得1 000元,員工B當月工資薪金所得2 000元,另發放每人年終獎5 000元,則:
員工A。
1.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 = 0
2.年終獎應納稅額
尚未扣完的費用扣除數 = 1 600 - 1 000 = 600元
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數:(5 000 - 600) / 12 = 366.67元,對應級距0-500元,適用稅率5%,速算扣除數0元。
應納稅額 = (5 000 - 600) * 5% - 0 = 220元
3.當月共計應納稅額 = 0 + 220 = 220元
員工B。
1.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 = (2 000 - 1 600)* 5% - 0 = 20元
2.年終獎應納稅額
尚未扣完的費用扣除數 = 0元
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數:(5 000 - 0) / 12 = 416.67元,對應級距0-500元,適用稅率5%,速算扣除數0元。
應納稅額 = (5 000 - 0) * 5% - 0 = 250元
3.當月共計應納稅額 = 20 + 250 = 270元
關於補充問題。
對於未列入工資單中的年終獎金,相關會計處理: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或 銀行存款
借:製造費用 等科目
貸:應付工資
(該分錄,也可與工資單費用一起合並處理)
Ⅷ 關於績效考核,的獎金分配公式
(一)年終績效獎金計算公式:
年終績效獎金=績效獎金基數×部門系數×崗位系數×工作時間調整系數×個人年度考核系數
(二)年終績效獎金計算公式釋義:
年終績效獎金計算公式中各項指標的相關釋義及計算方法如下:
績效獎金基數:
以個人月標准工資(含稅)作為其本年度的績效獎金基數。
1、月度績效獎金計算方法:
每月從個人該月基本工資中提取10%為個人獎金基準金額,按實際達成效果之優劣核算獎金金額;
計算方法:個人績效獎金=該月基本薪資*10%*部門系數*個人考核等級系數.
2、年度績效獎金計算方法:
計算公式為:年終獎金=(系數*連續工作月數*基本工資)/12*評分百分率
(系數由公司管理委員會根據年度利潤報告而定).
3、在公司任期不滿1年者,其年終獎考核以連續工作月數計發
績效考核是指考核主體對照工作目標和績效標准,採用科學的考核方式,評定員工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員工的工作職責履行程度和員工的發展情況,並且將評定結果反饋給員工的過程。
Ⅸ 年終獎金計算方法
首先,按年工資總額比例分配年終獎金:因為管理人員不參與生產按人均發放年終獎金。 管理人員的年終獎金率=48萬/(31.5萬+30.5萬+48萬)=43.64% 管理人員的年終獎金=12萬*43.64%=5.2368萬。 可以按超額完成的比例平均分配年終獎金。例如: 1班的年終獎金應得率=58.5萬/(1220萬-1100萬)=48.75% 1班的年終獎金=(12萬-5.2368萬)*48.75%=3.297萬 2班的年終獎金應得率=61.5萬/(1220萬-1100萬)=51.25% 2班的年終獎金=(12萬-5.2368萬)*51.25%=3.466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