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征地的面積計算方法
通常對線路穿越魚塘的征地面積,一般按水面有形物體的表面積掌握,包括道線、輔路、防浸護堤等,面積直觀可確定,但直觀所反映的並不是佔地的實際。由於魚塘是立體結構,線路征地所依託的並不是水面和水體,而是塘底,並且在以塘底為支撐實現水面通行中,必須砌築壩體式基礎,一般為安全穩固,多採用底角30°~45°的等腰梯形結構,從而改變了魚塘的水體體積結構和水下通行結構,這種征地通過截面圖直觀、真實地反映出來。如果以壩體浮出水面的表面積作為征地補償面積,顯然是不能被養殖戶接受。這種方式本身忽視了魚塘立體結構、水體介質、壩體帶來的容積和水位變化、水下養殖生產空間的變化,而解決水下空間的實體變化與水面表象關系必須建立一個合理的水下、水中、水面的轉化關系,充分利用水體的可塑性的介質特點。主要方法有兩個,第一種方法是藉助地上建築按各自用途的建築面積分攤總建築面積的比例作為分攤土地面積的比例系數的方法,將線路沉入式壩體佔新形成的現狀魚塘容積的比例,作為分攤水面表面積的比例系數,將所得的面積作為征地補償面積,即容積比例分攤法。這種方法尊重了水上、水下的工程環境、養殖環境的變化,充分利用了水體介質、浮力原理,從數量上解決了如何認識線路沉入式壩體及佔地面積問題,能夠被養殖戶和征地單位所接受。這種方式的數學計算意義必須是梯形結構,而不是矩形結構。第二種方法是直接以水下壩體的底面積向上投影至水面的投影面積作為佔地面積。這種方法符合透視原理,利用魚塘水深相對較淺,基底可視特點,將水下地表表面積隔水透射,空間換位,重新真實反映水下壩體實際佔地情況。這種方法在清塘空底時更好解釋,相當於以塘底作為佔地的起點,符合魚塘水體動態變化,具有附著物屬性的特點,充分利用水體的透視反射特點,缺點是它沒有充分利用水體整體性和介質性、變化性特點。
㈡ 征地面積與實際面積
法律分析:征地面積都大於或等於用地面積,所證地塊位址決定用地面積的大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㈢ 房屋拆遷面積如何計算
一般以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建築面積為准。無房地產權證的,以相關批准文件記載的建築面積為准,實際建築面積小於相關批准文件記載的建築面積的,以實際建築面積為准。
計算公式:
補償費=(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㈣ 征地面積如何測量,山坡林地測量是按投影面積計算,還是斜影面積,參考什麼法規,第幾條
依據:國家土地管理局1996年頒發的《建設項目用地勘測定界技術規程(試行)》,32勘測定界平面控制坐標系統應採用國家或城市平面控制網。可以通過測量他的周長,再通過周長l=2π·r;算出π·r^2=s。
這測出的是山的佔地面積(簡稱山的面積),山的表面積就要把山看成N個立體圖形,像算圓的表面積那樣算了。
1畝=60平方丈=6000平方尺,1畝=666.6平方米。追根查詢,然來在民間還有一個更實用的口決來計算:128+64=192,再把小數點左移3位,即得出畝數為0。192。
(4)90年代征地面積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對於建築物而言,佔地面積是指建築佔地面積物所佔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一般按底層版建築面積。通常用於計劃地塊的建築密度,計算公式是:建築密度=佔地面積/土地面積。
城市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質可分為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對外交通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綠地、特殊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等。各種性質用地的面積並不只單純包括其本身所佔用的土地面積,還包括一些直接為其服務的建設用地面積。
㈤ 征地面積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征地面積以宅基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和國土部門測繪數據為基礎確定。徵收土地的承辦單位應對擬徵收土地范圍內的青苗、附著物和房屋進行清點、登記、勘丈、核實,具備相應土地勘測資格的單位應對擬徵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面積、地類進行實地測量調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范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准、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㈥ 關於徵收土地補償計算公式是什麼
一、關於徵收土地補償計算公式是什麼 徵收土地補償補償包括: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 征地 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二、徵用土地所需手續: (一)擬訂、報批徵用土地方案。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經市、縣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逐級上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徵用林地的,應當先徵得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二)公告徵用土地方案。徵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將批准征地機關、批准文號和徵用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 征地補償標准 、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 征地補償 的期限等,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三)辦理補償登記。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之日起15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者其他有效證明,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四)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批準的徵用土 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詢意見期限為15日;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准有爭議的,由縣以上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五)交付被徵用土地。徵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被征地的 土地所有權 和使用權人應當自征地各項費用付清之日起30日內交付被徵用的土地。 人們對於土地的徵收補償費用問題都非常的關注,這不僅僅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同時也是對合法權利的一種保障。因此我們可以通過學習以及掌握徵收土地補償費的計算公式,就能簡單的了解到土地徵收補償的費用的相關額度等問題。
㈦ 征地面積如何確定
法律分析:按照規定是進行實地測量為准。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業人口進行逐戶登記,張榜公示,並依照有關規定確認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徵收土地承辦單位對擬徵收土地范圍內的青苗、附著物和房屋進行清點、登記、勘丈、核實;委託具備相應土地勘測資格的單位對擬徵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面積、地類進行實地測量,並對擬徵收土地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幅員面積、地類、權屬進行調查,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確定土地權屬、類別和面積。
法律依據:《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 第十三條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徵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配套設施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徵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徵收范圍內向被徵收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