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勞動法 規定企業員工月工資一個月應按多少天計算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
此外,還有日薪和時薪的計算方法: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2021年放假安排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節: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
四、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2. 月工資怎麼算才正確
目前針對固定月薪制工資計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種方法:
A:(固定月薪/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0.92*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C:固定月薪/20.92*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按照A方法:其工資為:600/23*19+600/20.92/8*1.5*21=608.58
按照B方法:其工資為:600-600/20.92*4+600/20.92/8*1.5*21=598.21
按照C方法:其工資為:600/20.92*19+600/20.92/8*1.5*21=657.86
可以看出同樣的一個案例如果採取不同的薪資計算方法其工資金額相關很大。
3. 工資的標准計算方法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3)員工月工資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國家勞動法並沒有規定一天工資標準的計算方法,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12個月=20.83天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月平均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
所以一天的工資標准應該是月工資/21.75。
4. 月工資計算方法
根據原勞動部發布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月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出勤天數其實就應該是上面所說的「月計薪天數」,但已經剔除了法定節假日,這是不妥的;而且實際出勤天數也應該加上法定節假日的天數,這樣才符合。
必須明確的是,標准工資是在員工滿勤的情況下才能全額享受。滿勤包括應該出勤的天數(剔除節假日、公休日)和有資格享受的節假日天數。這里有個小的細節,如果員工是節後首次上班的,顯然不享受節假日工資。
舉例:基本工資1500,8月應上班共22天,請假2天,實際上了19天班
工資:日工資=1500/22=68.18
缺勤扣除:68.18*2=136.36
本月工資:1500-136.36=1363.64
(4)員工月工資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員工加班工資的計算標准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加班工資應當按以下方式計算:
1、工作日加班:小時加班工資標准=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准÷(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150%;
2、休息日加班:小時加班工資標准=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准÷(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200%;
3、法定休假日;小時加班工資標准=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准÷(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300%。
5. 員工工資要怎麼算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6. 月中入職的員工如何計算工資
入職不滿一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工資。
即:
1、如果實施計件工資的,按實際工作量計算工資。
2、如果實施計時工資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標准/21.75天*實際工作天數。
二、工資演算法
1、單純的正演算法
當月出勤天數是包括了員工入職、在職時含的法定節假日。要是用單純的正演算法,你會發現如果這個月是23天,這個員工是新入職的,而且也真的工作滿了一個月,可能公司要付的工資會超過一個月的工資。雖然看起來公司有點吃虧,但肯定可以接受,在操作上也是可行的。
2、單純的反演算法
比如說這個月有23天,員工只入職了1天,缺勤22天,如果用反演算法就會出現員工工資為負的尷尬局面。在實際操作當中,有兩種解決方法:一種是直接給員工默認出勤為零,不給他算工資,也不讓他倒找錢;
另一種是,一旦出現入職時間是1天或者2天的情況,就按照正演算法來算。所以說,可能就不是單純的反演算法了,它在條件適當的時候,會引用正演算法。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勞動者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7. 月工資怎麼算的
會計工資由於地區不同,而各不相同。
一般普通會計的工資水平都不會太高,平均工作需要根據所在城市來定,一般一線城市在6000元左右,二三線城市在4000元左右,四五線城市在3000元左右。
出納2500-3500元,也有一些單位比較高,但這部分基本不對外招聘。
會計3500-5000元,會計主管4500-7000元,這些崗位屬於工作可以量化、技能可以評估,所以工資比較透明。
財務經理6000-15000,財務總監10000-30000,這兩個崗位不但涉及個人能力,還需要一定的人脈和豐富的經驗,所以幅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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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一個月的工資計算方法
半個月的工資計算方法是:勞動者實際發放的工資÷21.75x15(15表示是勞動者實際出勤的天數)。
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勞動者基本工資是根據勞動合同約定或國家及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工資標准計算的工資。也稱標准工資。在一般情況下,基本工資是職工勞動報酬的主要部分。
基本工資,即勞動者所得工資額的基本組成部分。它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工資標准支付,較之工資額的其他組成部分具有相對穩定性。具體來說,在企業中,基本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職位、能力、價值核定的薪資,這是員工工作穩定性的基礎,是員工安全感的保證。同一職位,可以根據其能力進行工資分不同等級。
勞動者的全額工資與基本工資的概念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常會遇到的兩個概念。
弄清這兩個概念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很重要。因為計發勞動者的待遇,時常會用到這兩個概念。例如:在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時,需要用勞動者全額工資的概念,而終止勞動合同計發生活補助費和女職工「三期」內計發工資時,需要用勞動者基本工資的概念。如果不準確地理解這些概念,容易因此而發生勞動爭議,對勞動關系雙方都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