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
生育津貼不僅僅只有對女職工經濟等物質上的幫助,同時會給予精神和身心上的照顧,會在產期前後對其勞動時間予以調整並且安排產假。符合申領條件所發放的生育津貼,並非是一概而論的金額。具體能發放多少生育津貼,直接與女職工所經歷的生產情況掛鉤。實際上,女職工的產期類別不同,對應的產假天數不同,所計算得出的生育津貼發放具體金額會不同。
友情提示:各地政策有所差異,操作層面具體事宜建議咨詢單位人事部門或者當地社保局。
1、不同產假的天數
產假是女性職工在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包括基礎產假、產前檢查、流產假和哺乳時間等。具體產期類別及對應天數總體可以分為以下六種:
(1)生育女職工的基礎產假——98天;
(2)若生育女職工為符合規定生育——60天(此項天數以上海為例,各地差異以實際咨詢為准)
(3)若生育女職工為難產——15天
(4)若生育女職工為生育多胞胎——15天(每多一名嬰兒)
(5)若生育女職工為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15天
(6)若生育女職工為懷孕滿4個月未滿7個月流——42天
2、計算公式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即:
生育津貼=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
比如,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8000元,按照128天產假計算。
生育津貼=8000÷30*128=34133.3元。
注意: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比如,小王月薪是5000元,產假期間公司按照月薪5000元發,由於小王的生育津貼8000元高於她本人工資5000元。所以,公司應當補足生育津貼差額部分12800元。
12800=(8000-5000)÷30*128
㈡ 生育津貼怎麼計算的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貼金額=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生育津貼高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生育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㈢ 生育津貼是怎麼計算的
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生育津貼等於,基數除以30乘以產假天數。生育津貼一般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由於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把生育津貼稱之為生育現金補助。男職工在配偶生育期間的看護假假期津貼向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基金報銷的程序,所以需要注意相關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㈣ 生育津貼怎麼算
生育津貼具體如何計算?
通俗來說,生育津貼就相當於生育保險基金給職工支付的生育期間的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女職工:生育津貼=(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
●男職工:看護假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舉例來說,一名女職工所在的單位上一年月繳費平均工資是5000元,她生育前後休了128天產假。她的愛人在其生產期間陪產共計休了15天看護假,其愛人所在的單位上一年月繳費平均工資是8000元。
那麼這位女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的標准就是5000元除以30,再乘以128,得出她的生育津貼約為2.13萬。她的愛人享受的生育津貼的標准就是8000元除以30,再乘以15,得出其生育津貼為4000元。
㈤ 生育津貼怎麼算
生育津貼計算如下:
1、生育津貼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乘以產假天數(職工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
2、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生育津貼指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貼的情形: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津貼。產假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職工在生育過程中休息的期限。具體解釋為女職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後的一定時間內所享有的假期。產假的主要作用是使女職工在生育時期得到適當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復體力,並使嬰兒得以受到母親的精心照顧和哺育。我國在20世紀80年代以前,把懷孕、生育和產後照料嬰兒的假期規定為56天。1988年公布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後,對原規定作了很大的修改。現法定正常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期為15天,產後假期為7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㈥ 生育津貼怎麼計算
1、生育津貼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2、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㈦ 生育津貼怎麼算
一、生育津貼怎麼算
1、生育津貼計算方式:
(1)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乘產假天數;
(2)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2、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二、申請生育津貼流程:
1、網上辦理流程:
(1)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貼、補貼申領由公司幫助完成,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終止妊娠後或者術後6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2)部分城市生育津貼、補貼申領由個人自己辦理的,需提供相關資料,在指定時間內到社保局辦理,提供資料和提交公司資料幾無差別;
(3)對於少數社保代理的個人或者小微企業、辦事處、分公司的,需提前報備代理公司,並提交相應資料給代理公司由其協同申報。
2、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經辦人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受理材料;
(3)審核:對材料進行審核;
(4)辦結:將辦結情況反饋給經辦人。
用人單位已為其全部職工參加本市生育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生育保險待遇。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㈧ 生育津貼的計算公式是什麼呢
一、生育津貼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1、生育津貼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2、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看完這個詞條解釋,很多人還是一頭霧水,我們就在此舉例來說明一下:
假設一家企業有100名職工,月申報工資總額為40萬元,那麼社保支付給企業的生育津貼標准為:
職工月平均工資:40萬÷100人=4000元/人
順產生育津貼總額:4000元÷30天×98天≈13067元
難產生育津貼總額:4000元÷30天×128天≈17067元
二、生育津貼的發放標准按以下天數執行
1、女職工生育享受158天的產假,難產的(包括剖宮產)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放置摘取宮內節育器的,休假7天,產假期間放置的天數順延。摘取宮內節育器的休假7天;
4、施行輸卵管結扎的休假30天,產假期間結扎的天數順延;施行輸精管結扎的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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