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換了工作單位年假怎麼算
法律分析:離開原單位以後,員工跟原單位已經沒有勞動關系,因此到達新的單位以後,是需要重新計算年假享受時間;根據相關文件顯示,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才享受帶薪年休假 ,而且不與前勞動關系掛鉤。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