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額徵收個體戶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定額徵收的個體戶個人所得稅按照稅務局核定的金額繳納,不需要計算。
定期定額徵收簡稱「定期定額」,亦稱為「雙定徵收」,是先由納稅人自報生產經營情況和應納稅款,再由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核定一定時期的稅款徵收率或徵收額,實行增值稅或營業稅和所得稅一並徵收的一種徵收方式。這種方式主要對一些營業額、所得額難以准確計算的小型納稅人適用
2. 個體工商戶怎麼定稅
個體工商戶是定稅方式: 一個月交的稅和經營的行業、地區、坐落地段、面積大小等綜合定稅;只要是定額戶,不開發票也要交稅。下面我帶領大家來了解一下個體工商戶怎麼定稅,希望能幫到你。
個體工商戶定額徵收是根據你從事的行業、從業人數、所處地段、門面大小等相關情況來核定你的月銷售額。個體起征點是2000-5000由各省自定,目前大都是5000的起征點,核定月銷售額在起征點以下的免稅,起征點以上的才征稅。
一、在國稅繳得有:增值稅,月營業額在5000元以下的免徵增值稅(必須經稅務機關審核、批准,才可減免。增值稅減免時,隨其附徵得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可減免)
增值稅按銷售額的6%; 銷售額*6%=增值稅 (實際中都定額徵收)
二、在地稅繳得有:(實際中都定額徵收)
1、城建稅按增值稅的7%(市)、5%(縣城、建制鎮)、1%(農村); 增值稅*稅率=城建稅
2、教育費附加按增值稅的3%; 增值稅*稅率=教育費附加
3、印花稅按銷售額3/萬;銷售額(合同金額)*3/萬=印花稅
4、個人所得稅 稅率為2%左右(各地不一致)
5、土地使用稅按土地面積計算,單位稅額各地不一致 (不按定額征)
6、房產稅:自有房產稅率為1.2%,按房產余值計算;租用房產時,應由房東繳稅。(不按定額征)
各地稅務所定稅政策主要是依據:《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徵收管理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
稅務機關應當根據定期定額戶的經營規模、經營區域、經營內容、行業特點、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額,可以採用下列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盤點庫存情況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四)按照發票和相關憑據核定;
(五)按照銀行經營賬戶資金往來情況測算核定;
(六)參照同類行業或類似行業中同規模、同區域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稅務機關應當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核定定額,增強核定工作的規范性和合理性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三)擅自銷毀賬簿的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3. 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超過定額個稅怎麼計算
超過定額的,按全部收入和對應的稅率來計算繳納個稅的。定期定額指稅務機關對帳證不全或無正規帳證記錄的納稅人,採用自行申報,民主評議,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一種稅收徵收方法。這種方法適用於生產經營不固定、財務帳冊不健全、營業額和所得額難以准確計算的小型商業戶和個體戶。定期定額徵收方法,一般在每期納稅開始前,根據納稅人上期稅款和營業趨勢,經民主評議後由稅務機關核定。通常一季一定,分月徵收。經核定後的季度稅額,一般不予變動,每月的應納稅額,必須按期繳納。如納稅人營業情況確實發生較大變化,可以向原核定稅務機關申請適當調整納稅定額。
4. 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徵收的要怎麼報稅
定期定額徵收個體戶報稅流程:
個體工商戶登錄電子稅務局。
打開我要辦稅頁面,選擇稅費申報及繳納。
選擇綜合申報,點擊定期定額納稅人申報。
打開定期定額自行申報表的填寫頁面,選擇稅款所屬期。
填寫申報內容,再次復核確保數據無誤後,點擊申報即可。
5. 個體戶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個體戶是自然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並不會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果個別業務沒有建立完整的會計體系,稅務局一般採用審查徵收的方式。
以下計渣指稅方法適用於審計徵收的個體戶,但不適用於審查的個體戶。個體戶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按年計算,超額累計稅率為5%至35%。
個體戶生產、經營收入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個人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稅稅率-快速計算扣除額。
個人用戶一般是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方法由稅務決定。
一、檢查徵收的。
1.根據銷售收入支付3%的增值稅。緩賀
2.追加稅金。
(一)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繳納城市建設稅。經營地址市區稅率7%縣鎮稅率5%農村稅率1%。
(2)根據實際支付的增值稅支付教育費,稅率為3%。
(3)按實際支付的增值稅支付地方教育費,稅率為1%。
3、按個體戶年經營收入扣除24000元費用後的餘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5%-35%的超額累計稅率。
4、對員工有代扣個人所得稅的義務,個人所得稅徵收點為2000元。工資不支付增值稅。
二、批准徵收的。
稅務部門一般對個體商店實行定期定額方法。也就是說,根據地區、場所、面積、設備等,一個月內應該支付的稅額被認定。
發票金額低於限額的,按限額繳稅,超過限額的,按規定繳稅。
如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月銷售額2000-5000元,各省份不同),可免徵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個體戶有審計徵收、個人所得稅,向自己申報繳納,演算法是指個人所得稅的計算,也有扣除和增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如哪配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6. 個體戶的個人經營所得稅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個體戶的個人所得稅徵收有查賬徵收和定額核定徵收兩種方式:
個體工商業戶實行查賬徵收的,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體業主的工資不作為成本、費用扣除,但可以扣除生計費用每年42000元。
凡實行定期定額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按行業應稅所得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公式為:
年應納稅所得額=年銷售收入額×應稅所得率(由稅局定,各行業不一樣)
年應納稅額=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月應納稅額=年應納稅額/12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個體工商戶的收入包括: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營運收入、勞務服務收入、工程價款收入、財產出租或轉讓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
個體工商戶個稅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及損失-起征點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7. 定期定額戶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
定期定額戶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定期定額戶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定期定額戶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
1、個體戶的個人所得稅徵收有查賬徵收和定額核定徵收兩種方式:
2、個體工商業戶實行查賬徵收的,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體業主的工資不作為成本、費用扣除,但可以扣除生計費用每年42000元。
3、凡實行定期定額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按行業應稅所得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公式為:年應納稅所得額=年銷售收入額×應稅所得率(由稅局定,各行業不一樣)
年應納稅額=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月應納稅額=年應納稅額/12
公司員工個人所得稅怎麼交?
1、員工福利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在會計實務中比較復雜,不同企業員工福利不同,結算方式也不同。但是系列問題卻一直困擾著大家:員工福利到底要不要繳稅?交多少?怎麼算?怎麼繳?今天我就跟大家好好說說。
2、具體的流程是:發放工資時,按個稅計扣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然後在規定的報稅期間,向當地所屬稅務局填表申報,經稅務局征管部門確認後,列印繳稅通知單送到企業開戶行扣繳或按申報的金額現場刷卡繳交即可。
3、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4、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5、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6、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7、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8. 定額徵收個體工商戶怎麼繳納個人所得稅
定額徵收個體工商戶怎麼繳納個人所得稅:
既核定經營額又核定所得額(即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戶業主。
從2018年10月1日(稅款所屬期)起,取得的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定期定額)適用如下計算方式:
月核定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方式為:
(1)開出發票的經營額不高於核定經營額時:
月核定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方式為:
當年1月1日前已開業的月核定應納所得稅額=[(月核定經營額*所得率*12-60000)*稅法修改後規定的稅率-稅法修改後的速算扣除數]/12;
當年年中開業的月核定應納所得稅額=[(月核定經營額*所得率*實際經營月數-5000*實際經營月數)*稅法修改後規定的稅率-稅法修改後規定的速算扣除數]/實際經營月數;
(2)開出發票的經營額高於核定經營額時:
按開出發票的經營額計算的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方式為:
當年1月1日前已開業的按開出發票的經營額計算的當月應納所得稅額=[(當月開出發票的經營額*所得率*12-60000)*稅法修改後規定的稅率-稅法修改後的速算扣除數]/12;
當年年中開業的按開出發票的經營額計算的當月應納所得額=[(當月開出發票的經營額*所得率*實際經營月數-5000*實際經營月數)*稅法修改後規定的稅率-稅法修改後的速算扣除數]/實際經營月數;
因此,針對以上兩種情況,假設一家定期定額的個體戶,如果開出發票的經營額不高於核定經營額,系統會自行申報;但是開出發票的經營額高於核定經營額,則需要去稅局大廳申報。
9. 工商個體戶定額稅如何計算
個體戶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 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據此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一成本、費用及損失,應納個人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個體戶的收入總額是指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 的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營運收入、勞務服務收入、工程價 款收入、財產出租或轉讓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
(9)個體戶定期定額申報稅額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二十條個體工商戶可以根據經營需要招用從業人員。
個體工商戶應當依法與招用的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侵害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個體工商戶提交虛假材料騙取注冊登記,或者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4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十二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十三條個體工商戶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十四條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有效期內,有關行政機關依法吊銷、撤銷個體工商戶的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登記機關,由登記機關撤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當事人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第二十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個體工商戶管理工作的信息交流,逐步建立個體工商戶管理信息系統。
第二十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收受賄賂或者侵害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台灣地區居民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
第二十八條個體工商戶申請轉變為企業組織形式,符合法定條件的,登記機關和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為其提供便利。
第二十九條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第三十條本條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8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10. 2017年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2017年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在個體工商戶領取營業執照之後就要開始進行稅務登記,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以供大家參閱!
一、個體戶的納稅義務。
個體工商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個體戶應按照稅務部門的規定正確建立賬簿,准確進行核算。對賬證健全、核算準確的個體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查賬徵收,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個體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徵收,具有一定情形的個體戶,稅務部門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實行核定徵收。
二、個體戶納稅標准。
1、銷售商品的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的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3、還有就是繳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徵。
三、2017年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註:
1、表中所列含稅級距與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定減除有關費用(成本、損失)後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2、含稅級距適用於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3、應交個人所得稅的計稅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4、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對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個體戶的定期定額納稅。
稅務部門對個體戶一般都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執行,也就是按區域、地段、面積、設備等核定給你一個月應繳納稅款的額度。開具發票金額小於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收,開具發票超過定額的,超過部分按規定補繳稅款。如果達不到增值稅起征點的(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徵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
一、辦法適用對象和范圍
實行查賬徵收的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包括:
1.依法取得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從事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
2.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從事辦學、醫療、咨詢等有償服務活動的個人;
3.其他從事個體生產、經營的個人。
二、計稅基本規定
1.權責發生制原則
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收入和費用。本辦法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2.稅會差異處理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個體工商戶會計處理辦法與本辦法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本辦法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計算。
3.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資產損失扣除規定
個體工商戶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後的余額,參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規定扣除。個體工商戶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後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收回當期的收入。
5.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
個體工商戶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6.不得扣除項目
個人所得稅稅款;
稅收滯納金;
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不符合扣除規定的捐贈支出;
贊助支出;
用於個人和家庭的支出;
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支出。
三、扣除項目和標准
1.家庭生活混用費用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家庭費用。對於生產經營與個人、家庭生活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費用,准予扣除。
2.存貨和凈資產
個體工商戶使用或者銷售存貨,按照規定計算的存貨成本,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個體工商戶轉讓資產,該項資產的凈值,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工資薪金
個體工商戶實際支付給從業人員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個體工商戶業主的費用扣除標准,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個體工商戶業主的工資薪金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4.「五險一金」
個體工商戶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其業主和從業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個體工商戶為從業人員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從業人員工資總額5%標准內的部分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個體工商戶業主本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以當地(地級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為計算基數,分別在不超過該計算基數5%標准內的部分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5.商業保險
除個體工商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從業人員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個體工商戶業主本人或者為從業人員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6.利息支出
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准予扣除。個體工商戶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www.cyone.com.cn/)、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並依照本辦法的規定扣除。
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向非金融企業和個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7.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支出、職工教育經費支出
個體工商戶向當地工會組織撥繳的工會經費、實際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分別在工資薪金總額的2%、14%、2.5%的標准內據實扣除。
工資薪金總額是指允許在當期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支出數額。
職工教育經費的實際發生數額超出規定比例當期不能扣除的數額,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個體工商戶業主本人向當地工會組織繳納的工會經費、實際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以當地(地級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為計算基數,在本條第一款規定比例內據實扣除。
8.業務招待費
個體工商戶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業主自申請營業執照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之日止所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個體工商戶的開辦費。
9.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個體工商戶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10.固定資產租賃費
個體工商戶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11.開辦費
個體工商戶自申請營業執照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之日止所發生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費用,除為取得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支出,以及應計入資產價值的匯兌損益、利息支出外,作為開辦費,個體工商戶可以選擇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產經營月份起在不短於3年期限內攤銷扣除,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12.研究開發費
個體工商戶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開發費用,以及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而購置單台價值在10萬元以下的測試儀器和試驗性裝置的購置費准予直接扣除;單台價值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測試儀器和試驗性裝置,按固定資產管理,不得在當期直接扣除。
四、熱點問答
1.核定徵收方式以及定期定額方式徵收的個體工商戶能否適用新《計稅辦法》?
答:新《計稅辦法》規定,實行查賬徵收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計算並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對於採取核定徵收方式或定期定額方式徵收管理的納稅人,不適用新《計稅辦法》。
2.個體戶業主本人的私人車輛發生的油費、修理費等是否允許在個人所得稅中扣除?
答:新《計稅辦法》規定,用於個人和家庭的支出、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等不得扣除。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家庭費用。對於生產經營與個人、家庭生活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費用,准予扣除。
3.個體戶經營者(業主)本人取得的工資,能否與個體戶的雇員工資一並計算後,在稅前進行扣除?
答:新《計稅辦法》規定,個體工商戶實際支付給從業人員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個體工商戶業主的費用扣除標准,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個體工商戶業主的工資薪金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個體戶業主所取得的工資不能作為「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稅前扣除項目,但計算個人所得稅時符合稅法規定的業主的「費用扣除標准」可以減除。
4.個體工商戶為業主以及員工繳納的社保費、住房公積金,能否進行扣除?
答:新《計稅辦法》規定,個體工商戶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其業主和從業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5.個體工商戶為業主以及員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能否進行扣除?
6.個體工商戶業主本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以當地(地級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為計算基數,分別在不超過該計算基數5%標准內的部分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個體工商戶為從業人員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從業人員工資總額5%標准內的部分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7.個體戶為業主以及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費,能否進行扣除?
答:除個體工商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從業人員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個體工商戶業主本人或者為從業人員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8.個體戶業主為其存貨所購買的財產保險,是否允許進行扣除?
答:個體工商戶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
9.個體戶承租其他單位的房產進行經營,一次性支付了三年的房租,是否允許在支付當年全部扣除?
答:個體工商戶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
因此,對於一次性支付的三年房租,應在3年期限內按月均攤租金支出,支付當年僅能扣除屬於當年部分的租賃支出。
9.個體戶攤主向市場支付的攤位費能否稅前扣除?
答:新《計稅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個體工商戶按照規定繳納的攤位費、行政性收費、協會會費等,按實際發生數額扣除。
10.由個體戶負擔的員工「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能否在「個體戶生產經營所得」中扣除?
答:新《計稅辦法》第三十條規定,個體工商戶代其從業人員或者他人負擔的稅款,不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