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1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准
法律分析:2021加班費計算方法是: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⑵ 2021年工傷期間的工資怎麼算
2021年工傷期間的工資怎麼算?2021年工傷期間的工資計算方法如下: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3、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4、勞動法第四十八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⑶ 2021年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
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准:
1、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3、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乘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乘200%
4、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法定節假日為元旦、勞動節、端午節和中秋節1天、春節和國慶節各3天,共計11天,而休息日一般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說的雙休日。因為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質不同,所以加班工資也不一樣,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要高於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⑷ 2021年工資標准對照表
2021年最低工資標准上調至每月2320元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從8月1日起,山東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其中,月最低工資標准從2200元調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5.3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59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通常應當包含以下三個部分:1、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的生活資料的費用。2、勞動者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3、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准和專業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如何安排工資:
1、口糧
我們需要明確每天、每月在吃飯問題上的花銷是多少,當然這也包括飲料、水果、零食這類的支出。關於口糧的花銷我們應該有一個比較明確的數額。
2、日常花銷
包括交通、水電、煤火、手機、上網、養車、寵物等等瑣碎的開支,這也需要每月有明確的預算。
雖然使用信用卡消費實惠多多、方便多多,但是過期未還的利息也是相當高的,所以一定要提前做好債務記錄,不要忘記按時還款。
3、應酬開支
跟朋友吃飯、唱歌、娛樂、買禮物、結婚湊份子這類的花銷。建議平時建立一份「交際基金」,此類花銷從中支取,並設立警戒線,一旦花費超過警戒線,那麼就該減少部分活動的開銷了。
4、扮美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⑸ 2021年10月份工資怎麼計算
2021年10月份工資計算是按實際出勤天數。
用人單位在國慶節依法放假的,放假期間員工不能再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資或支付其他的福利待遇,但10月1號沒有放假的情況下,加班工資應該按照平時工資收入的三倍計算。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⑹ 2021春節工資如何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過年七天假期工資是屬於帶薪休假,按平時的日平均工資標准發放。如果七天假期中加班工作,其中初一、初二、初三這三天按日平均工資300%標准發放工資,初三、初四、初五和初六這4天是調休放假,這4天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應得報酬200%的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⑺ 2021年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1、 事業單位的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含聘期滿20xx年的聘用職員、專業技術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工作年限滿20xx年的;
(二) 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2、事業單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20xx年的;
(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20xx年的;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職員、專業技術人員。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在新的養老保險制度未建立之前,每月按以下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固定工資與活工資(全額撥款財政撥款單位固定工資70%,活工資30%;差額撥款財政補助和自收自支單位固定工資60%,活工資40%)之和根據不同工作年限按以下比例計發:1.工作年限在35年以上的,按90%的比例計發;2.工作年限在30年至34年的,按85%的比例計發;3.工作年限在25年至30年的,按80%的比例計發;4.工作年限在20年至25年的,按70%的比例計發;5.工作年限在20年以下的,按50%的比例計發。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管理辦法》
第五條 事業單位的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含聘期滿20xx年的聘用職員、專業技術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工作年限滿20xx年的;
(二) 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第六條 事業單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20xx年的;
(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20xx年的;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職員、專業技術人員。
第八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在新的養老保險制度未建立之前,每月按以下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固定工資與活工資(全額撥款財政撥款單位固定工資70%,活工資30%;差額撥款財政補助和自收自支單位固定工資60%,活工資40%)之和根據不同工作年限按以下比例計發:1.工作年限在35年以上的,按90%的比例計發;2.工作年限在30年至34年的,按85%的比例計發;3.工作年限在25年至30年的,按80%的比例計發;4.工作年限在20年至25年的,按70%的比例計發;5.工作年限在20年以下的,按50%的比例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