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怎麼算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送到當日是計算在內的。如果是刑事案件,當日是不計算在內的。如果最後一天是節假日,比如從送達當日開始,15天正好是周六,周日,那麼其後的星期一才是上訴的最後期限。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訴訟文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 期間以時、日、月計算。
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算在期間以內。
法定期間不包括路途上的時間。上訴狀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滿前已經交郵的,不算過期。
期間的最後一日為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滿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間,應當至期滿之日為止,不得因節假日而延長。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⑵ 法院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如何計算
從收到判決書的那天算起。如果是刑事案件,當日不計算在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⑶ 刑事訴訟時效的時間是怎麼計算的
【法律分析】
訴訟時效計算方法:(1)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2)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3)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4)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訴訟時效計算分類:(1)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2)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⑷ 刑事訴訟法送達期間有何相關規定
我們大家都知道刑事方面的問題,對於刑事方面的犯罪一般都是情況比較嚴重的。所以說對於刑事方面犯罪的審理程序一般都會遇到一些問題,這個時候就很凸顯出 刑事訴訟法 的重要性了。那麼刑事訴訟法送達期間的時間規定有什麼? 第八章 期間、送達 第一百零三條 期間以時、日、月計算。 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算在期間以內。 法定期間不包括路途上的時間。上訴狀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滿前已經交郵的,不算過期。 期間的最後一日為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滿日期,但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間,應當至期滿之日為止,不得因節假日而延長。 第一百零四條 當事人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而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五日以內,可以申請繼續進行應當在期滿以前完成的 訴訟 活動。 前款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一百零五條 送達傳票、通知書和其他訴訟文件應當交給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或者所在單位的負責人員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絕接收或者拒絕簽名、蓋章的時候,送達人可以邀請他的鄰居或者其他見 證人 到場,說明情況,把文件留在他的住處,在送達證上記明拒絕的事由、送達的日期,由送達人簽名,即認為已經送達 刑事訴訟 中的參加人包括法官、 公訴人 、 辯護人 和當事人。 當事人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廣義上還包括自訴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被告人。 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參與刑事訴訟的某一環節,但判決結果與其無利害關系,不屬於當事人。 訴訟當事人因稱謂不同而權利義務不同。 司法機關和訴訟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必須遵守法定的期間。 當事人超過法定期間則喪失相應的訴訟權利。 司法機關遵守法定的期間就是保護不同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司法機關不遵守法定期間侵犯當事人訴訟權利的,當事人可以控告和 申訴 。 司法機關製作的法律文件包括判決、裁定和決定。法律文件應當按照法定的方式、在法定的世界送達收件人。 期間、送達、當事人一章我寫了一組文章。列名目於後,便於查找。 對於 刑事訴訟法送達期間 的相關規定我們國家是有著相關的法律條文規定的,對於這個規定一般情況下都是在傳達期間開始計算。刑事訴訟法是需要進行告知的,然後可以進行書面傳達口頭傳達或者是郵件傳達的情況來告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