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醫保補繳金額怎麼算
計算方法如下: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X(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X繳費比例X補繳系數其中:繳費比例按照現行企業繳費比例執行,即28%,企業20%,個人8%。補繳系數起點為1.1,補繳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數增加0.1,逐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七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共同繳納。其中用人單位按本單位從業人員月工資總額的5%—7%繳納,從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費率不低於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
第八條從業人員的月繳費工資額按本人實際工資總額確定,但不得低於所在市、縣、自治縣上年度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低於部分應當由本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改由用人單位繳納。
第九條從業人員本人月工資總額超過所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不作為核定個人帳戶定額的基數。
第十條用人單位在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獲准成立後30日內,必須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依法終止繳納義務時,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登記情況及時通知徵收機關。用人單位應當在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手續後的10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到徵收機關辦理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登記。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數額,由用人單位按月向徵收機關申報,並由徵收機關核定。
⑵ 怎麼補繳醫保
醫保欠費網上補繳流程如下:
1、首先打開支付寶,點擊市民中心;
2、進入後,點擊右上角的社保;
3、然後在頁面里點擊社保繳費;
4、之後,在社保自助補繳頁面里點擊下一步;
5、最後找到本人社保,點擊社保費繳納即可。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⑶ 補繳社保費用怎麼算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社保補繳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其中:繳費比例按照現行企業繳費比例執行,即28%,企業20%,個人8%。補繳系數起點為1.1,補繳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數增加0.1,逐年計算。
1、補繳金額: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的欠繳指數×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2、個人帳戶金個人帳戶金=補繳時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的欠繳指數×11%×補繳系數。
3、個人帳戶金中的個人繳納部分個人繳納部分=補繳時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的欠繳指數×個人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4、計算個人帳戶金和個人帳戶金中的個人繳納部分公式中的應補年度不得早於1 996年。
5、補繳金額累計計算。
⑷ 醫療保險補繳計算公式
法律分析: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四捨五入到兩位小數);滯納金天數計算方法:滯納金計算止日期-滯納金計算起日期+1;滯納金計算起日期:取結算日期的第二個月1日開始計算;滯納金計算止日期:取生成申報表補繳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補繳社保,針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參保(補繳);在男60以下。女:50歲以下,社保滿15年,可不必補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⑸ 醫保斷交補繳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單位和個人補繳醫療保險費,以辦理補繳年份本市上年社會平均工資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率確當年中斷醫療保險關系當年續保的,個人賬戶金額不作調整;中斷醫療保險關系一年以上續保的,預先記入從補繳當月至醫保年度末的個人賬戶金額,補繳期內的個人賬戶金額在醫保年度末賬戶結轉時,按補繳時職工所處年齡段的比例一次性補記入個人賬戶。辦理退休時按規定補繳醫療保險費的,當年個人賬戶不作調整,在醫保年度末賬戶結轉時,按繳費基數的3.5%補記入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⑹ 醫療保險中斷後補交要交多少錢,如何計算的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的,有以下規定: (1)對個體靈活就業人員:因個人原因中斷的,不允許補繳,再參保時按新參保人員享受醫保待遇。 (2)對單位職工: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個別參保人欠費的,可按規定補繳,補記個人醫療賬戶,計算醫保繳費年限,但補繳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由用人單位負擔;因用人單位整體欠繳社會保險費的,整體補回繳後方可按規定補報原欠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參保職工單獨補繳的不予補答報。補繳標准: ①按靈活就業人員標准繳納參保人員按照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標准,繼續按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年滿15年。如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仍不滿足規定繳費年限的,本人自願也可以按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當年繳費標准,一次性補繳不足15年差額年限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醫療險補繳政策: ②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醫保費男不滿25年、女不滿20年的,以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70%為基數,按7%的比例,繼續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③對於延期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並達到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但仍不滿足基本醫療保險年限要求的,也可自願申請一次性補繳差額年限的基本醫保費。補繳後基本養老金將不低於最低標准對於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補繳保費至規定年限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次月起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金低於本市基本養老金最低標準的,按最低標准發給因為工作調動而導致醫療保險斷交,醫療保險中斷醫保賬戶就處於停保狀態,無法享受相關醫保待遇,如若在這個期間生病住院,就要自掏腰包。當然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不會被清空,系統也會記錄個人的繳費年限,待再次續保時,系統會自動將此前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醫保問題各地政策不同,所以要咨詢當地醫保中心才有正解。 即使你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新公司也會繼續按規定為你繳納社會保險,這並不意味著一切。如前所述,連續繳費時間將在醫療保險退出時結清,此「連續繳費時間」與被保險人享受的醫療保險待遇掛鉤,即報銷金額。連續繳費時間越長,醫保報銷的額度就越高,所以,如果你的醫保中斷後重新繳納,那麼你能享受的醫療報銷額度也要從最低開始了。
⑺ 退休補繳醫保怎麼算退休補繳醫保計算方法
退休補繳醫保計算方法如下:
1、建立一個補繳醫保費用表;
2、需要補交的總月數;
3、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4、補繳醫保費用的系數為7%;
5、使用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系數乘補繳月數;
6、需要補繳的錢數。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⑻ 職工醫療保險補交費用怎麼算
法律分析: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四捨五入到兩位小數);滯納金天數計算方法:滯納金計算止日期-滯納金計算起日期+1;滯納金計算起日期:取結算日期的第二個月1日開始計算;滯納金計算止日期:取生成申報表補繳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⑼ 醫療保險補繳費用怎麼算
醫療保險補繳的標准:1.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醫保費男不滿25年、女不滿20年的,以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70%為基數,按7%的比例,繼續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2.按「靈活就業人員」標准繳納參保人員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的繳費標准,繼續按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年滿15年。3.如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仍不滿足規定繳費年限的,本人自願也可以按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當年繳費標准,一次性補繳不足15年差額年限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