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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標准計算方法

發布時間:2022-11-27 07:55:35

1. 工傷賠償怎麼算的

發生工傷後,可以享受各種不同的待遇,可以參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以下是工傷賠償標准計算,希望能夠幫到你。一、醫療保險待遇(一)醫療費--第29條第3款1、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要求:(1)在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二)伙食補助費--第4款1、標准: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2、要求:住院期間。(三)食宿交通費--第4款1、標准: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准報銷2、要求:(1)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四)康復治療費--第6款1、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要求:(1)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2)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五)輔助器具費--第30條1、標准: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2)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六)停工留薪--第31條1、標准: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七)生活護理費--第31條1、標准: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已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八)工傷復發的費用--第36條1、標准: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工傷待遇。2、要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二、傷殘保險待遇(一)傷殘補助金1、標准:一級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18個月的本人工資。2、要求:(1)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醫療待遇。(2)致殘被鑒定一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3)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二)傷殘津貼1、標准:一級本人工資的90%;二級本人工資的85%;三級本人工資的80%;四級本人工資的75%。2、要求:(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2)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4)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三)傷殘補助金1、標准:五級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14個月的本人工資。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四)傷殘津貼1、標准:五級本人工資的70%;六級本人工資的60%。2、要求:(1)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2)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3)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五)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1、標准:五級、六級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2、要求: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六)傷殘補助金1、標准:七級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6個月的本人工資。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七)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1、標准:七級、八級、九級、十級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八)傷殘津貼--第43條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三、工亡保險待遇--第37條(一)喪葬補助金標准: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4、供養親屬范圍:(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2. 工傷賠償標准怎麼計算

1級至4級工傷傷殘賠償標准1級至4級工傷傷殘賠償標准,在中國全國各地都是統一的賠償標准,具體如下: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5級至10級工傷傷殘賠償標准5級至10級工傷傷殘賠償標准,主要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三大項:1、關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中國全國各地都是統一的賠償標准,具體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2、關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賠償標准,以及其他待遇規定,由於各省市規定不盡相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3. 工傷事故賠償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工傷賠償計算方法:
1、醫療費。
醫療費=診療金額+葯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康復性治療費=醫療費=診療金額+葯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2、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人數×天數×70%;
3、交通食宿費。
交通食宿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職工因公出差交通費標准×往返次數+職工因公出差住宿費標准×天數+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費標准×天數;
4、 輔助器具費。
輔助器具費=配置標准×器具數量;
5、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及陪護費。
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4. 工傷賠償計算方法2020

工傷賠償標准 ,又稱 工傷保險待遇 標准。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准。 未參加工傷保險 期間用人單位 職工發生工傷 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工傷賠償標准計算表:一、一般傷情 1、醫療費:【30條3款】【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30條4款】【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交通費:【30條4款】【條件為醫療機構證明、經辦機構同意、統籌地區以外就醫】【因公出差標准計算】【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4.、食宿費:【30條4款】【同交通費條件一樣】【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康復性治療費【30條6款】【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6、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輪椅費用:【32條】【國家規定標准】【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7、工資、福利:【33條1、2款】【停工接受工傷醫療期間】【原待遇不變、一般不超過12個月,最長2年】【單位支付】 8、護理費:【33條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間】【單位支付】二、造成殘疾 1、生活護理費【34條2款】【已評定傷殘等級並經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個等級、統籌地區平均工資的50%、40%、30%】【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A】一至四級傷殘待遇【35條】【1】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35條1款】【2】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級27月*本人工資/月】【二級25月*本人工資/月】【三級23*本人工資/月】【四級21*本人工資】【工傷保險基金支付】【3】傷殘津貼【按月支付】【一級本人工資的90%】【二級本人工資的85%】【三級本人工資的80%】【四級本人工資的75%】【低於當地 最低工資標准 的,應補足差額】【工傷保險基金支付】【4】工傷職工退休【停發傷殘津貼,享受養老保險,如低於傷殘津貼應補足差額】【基金支付】【5】繳納基本醫遼保險費改變【以傷傷殘津貼為基數】【單位與個人共同向基金支出】【B】五級、六級【36條】【保留勞動關系、適當安排工作】【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五級18個月、六級16個月本人月工資】【基金支出】【2】傷殘津貼:【難以安排工作的】【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單位支付】【標准五級本人工資的70%。六級60%】【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3】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前提:終止勞動關系的】標准《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9條】【五級10個月、六級8個月,以本人工資為基數】【基金支出】【4】 傷殘就業補助金 【終止勞動關系的】標准《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9條】【五級50個月、六級40個月以本人工資為基數】【單位支付】【C】七級至十級【37條】【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七級13個月、八級11個月本人月工資、九級9個月、十級7個月】【基金支出】【2】傷殘津貼:【無】【3】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終止勞動關系的、 解除勞動合同 的】【標准《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9條】【7級6個月、八級4個月、九級2個月、10級1個月,以本人工資為基數】【基金支出】【4】傷殘就業補助金【終止勞動關系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標准《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9條】【七級25個月、八級15個月、九級8個月、十級4個月】【單位支付】三、工亡 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39條】【總額為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基金支出】 2、喪葬補助金【39條】【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基金支出】 3、供養親屬撫恤金【39條】【職工本人工資一定比例1、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孤兒在上述基礎上增加10%。總額不超過生前工資】【基金支出】四、因病或 非因工死亡賠償 標准(不屬於工傷)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一次性撫恤金賠償數額3個月平均工資6個月工資在職的6個月,離休的3個月

5. 工傷賠償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工傷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醫療費用等於診療費、葯品費和住院費。康復治療費用等於醫療費用,等於診療費用加上葯品用量加住院服務費。住院伙食補助標准為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乘以人數乘以天數乘以百分之七十。交通、食宿費等於交通費加住宿費加伙食費,其標准為職工出差交通費乘以往返次數,出差食宿費標准乘以天數出差伙食費標准乘以天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十二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6. 工傷賠償標准計算公式

工傷賠償計算公式是根據工傷等級鑒定標准、工傷鑒定賠償標准等相關標准設計的,是精確對各級工傷賠償數額進行計算的一套計算模式,其中涉及到許多項目都是工傷事故中所必須予以考慮的。 其中各傷殘等級的工傷賠償計算公式為(統籌地區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級工傷賠償計算公式: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120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15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級工傷賠償計算公式: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2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120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14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7. 工傷賠償怎麼算

法律分析:
工傷賠償要依據賠償的項目而定:
1、醫療待遇:報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當地的標准支付,需要護理,單位沒出人護理的,單位需按當地標准支付護理費。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療工傷需要確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出具意見,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以申請延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最多延長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3、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你可以問當地勞動部門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確定的護理等級的百分比。
4、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本人工資的8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准報銷。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衍生問題:
工傷賠償金怎麼計算的?
1、工傷賠償金怎樣計算,要依據賠償的項目而定:
(1)如果醫療費的,依據治療時實際產生的費用計算,包括:葯費、治療費、耗材費、伙食補助費等。
(2)如果是工傷工資,工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3)如果是傷殘賠償,要依據職工工資和傷殘等級確定。例如,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等。

8. 工傷賠償如何計算

工傷賠償計算 (一)一級至四級 傷殘 待遇標准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 工資 ×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2.按月享受 傷殘津貼 (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 最低工資標准 的,由 工傷保險 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 六級傷殘 待遇標准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2.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註: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 十級傷殘 待遇標准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 八級傷殘 =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 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如《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33條。 (四)工亡待遇標准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 供養親屬撫恤金 標准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傷殘職工在 停工留薪期 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准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二、賠償項目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 、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 護理費 、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 喪葬費 、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三、 非法用工 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第一條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授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是指無 營業執照 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的職工,或者用人單位使用 童工 造成的傷殘、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 第三條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 賠償金 。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 勞動能力鑒定 後確定。 勞動能力鑒定按照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四條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鑒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確定,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以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准和范圍確定,並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五條一次性賠償金按照以下標准支付: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前款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第六條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並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等其他賠償金。 第七條單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賠償的,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經查證屬實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該單位限期改正。 第八條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 勞動爭議處理 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本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頒布的《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同時廢止。 工傷賠償標准 ,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准。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准。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第一: 1、當事人為公民的,應提交 身份證 明資料,法定 代理 人:戶口簿、身份證、公安部門的戶籍關系證明;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注冊登記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為道路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糾紛中死者親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 繼承人 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4、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其相互關系的證明; 5、提交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其相互關系的證明。 第二: 1、提交公安交管部門製作的《道路 交通事故 損害賠償責任認定書》。因 交通事故認定書 是公安交管部門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責任加以認定而製作的法律文書。它能證實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且關繫到當事人承擔責任的輕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因調解終結書是公安交管部門在法定期限內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損害賠償事宜經調解後無法達成協議而製作的法律文書。當事人收到調解終結書後,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訴訟 ,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三: 1、醫療費。它包括醫葯費、治療費和住院費等。證明醫療費的 證據 主要有:門診病歷、住院病歷、、門診收據、住院費收據、住院費用明細清單、診斷證明書; 2、誤工費。它是當事人因治療、 傷殘鑒定 、處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導致收入的減少。證明誤工費的證據主要有:出院通知單、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 法醫鑒定 書、所在單位的誤工證明及出事前三個月工資表。若誤工人員的工資超過了國家規定的納稅的起征點,還應當提交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憑證。治療醫院出具的住院治療與休治時間或法醫鑒定確定的休治時間但評定 傷殘等級 的,評定傷殘之日前為誤工日期。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單位出具因為交通事故誤工減少收入的證明。其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獎金以交通事故發生時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征點的,以計征起點為限。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從事農、林、牧、漁業的在業人員,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勞動力人均年純收入計算。 無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包括城鄉個體工傷戶,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應有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的證明。 3、護理費。它是由於受害人無法自理必須護理而支付給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護理費的證據主要有:醫療機構出具的需要護理的證明(包括護理時間和護理人數);護工從事同等級護理證明的勞務報酬標准或者護理人員收入減少的證明;若是家屬護理的,應當按照家屬的誤工費提供證據。護理人員的收入證明。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賠償辦法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標准予以賠償。 4、住院伙食補助費。它僅是針對受害人在住院期間而言,其主要證據包括住院費收據、出院小結和住院病歷,2009年按每天50元。 5、 死亡賠償金 和喪葬費。 具有 死亡證明 、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三者之一項即可,並提供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關統計數據。 6、 殘疾賠償金 。它是受害人因勞動能力的喪失致使需給予收入的減少。其證據包括:法醫鑒定結論 、法醫鑒定費收據。 7、殘疾用具費。它是受害人因傷致殘需配置殘疾用具所花去的費用。其證據應當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對受害人需要殘疾輔助器具的證明;國產普及型器具的價格標准;配置機構出具的更換周期和維護費用的證明。 8、被 扶養 人生活費。其證據包括扶養人、被扶養人身份證明及家庭情況證明,包括被扶養人有無生活來源。 9、後續治療費。通常依據法醫鑒定結論並參考病例證明。 10、營養費。主要是醫療機構開出的診斷證明,並應在診斷證明中註明加強營養。醫療機構的意見。 11、住宿費。其證據表現為住宿費收據,據實結算。 12、交通費。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車、船費。通常就是交通票據。 13、法醫鑒定費。它是受害人在法醫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或者傷殘鑒定而用去的費用。有醫院病力、診斷證明書、法醫鑒定書即可相互印證。 14、 精神損害 撫慰金。精神損害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人格權和身份權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關於具體的賠償數額,法律對此未作出明確的規定,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15、財產損失。它是因交通事故的發生造成財物所收到的損失,通常為財物受損的評估報告(如:價格部門的鑒定結論)和修車發票。

9. 工傷賠償計算標準是怎樣

法律分析: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人工資×應賠償月數。一級:24個月;二級:22個月;三級:20個月;四級:18個月;五級:16個月;六級:14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8個月;十級:6個月。2.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4.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10. 工傷傷殘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傷殘津貼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註: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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