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燒傷補液公式是什麼
膠-晶混合公式 膠體液和電解質溶液補液公式(即膠-晶混合公式)是目前國內、外最常用的補液公式。 1.Brooke公式 傷後第1個24h補液量為膠體液(ml)+乳酸鈉林格液(ml)+5%葡萄糖液2000ml(基礎水分)。 膠體液(ml)=Ⅱ、Ⅲ度燒傷面積(%)×體重(kg)×0.5。 乳酸鈉林格液(ml)=Ⅱ、Ⅲ度燒傷面積(%)×體重(kg)×1.5 計算所得總補液量的半數在燒傷第1個8h內補給,第2個和第3個8h各補充其總量的1/4。 傷後第2個24h補液量:除基礎水分量不變外,膠體液和乳酸鈉林格液按第1個24h實際補充量的半量補給。 2.國內常用的公式 傷後第1個24h補液量(ml)=Ⅱ、Ⅲ度燒傷面積(%)×體重(kg)×1.5(膠體液和電解質液)+2000~3000ml(基礎水分)。 膠體液和電解質液一般按1:2比例分配;如果Ⅱ度燒傷面積超過70%或Ⅲ度燒傷面積超過50%者,可按1:1的比例補給。估算補液總量的半量應在傷後6~8h內補給,傷後第2和第3個8h各補給總量的1/4量。 第2個24h補液量:膠體液和電解質液量按第1個24h實際補液量的半量補充,基礎水分不變。 高張溶液補液公式 高張溶液是指含鈉濃度為250或200mmol/L的復方乳酸鈉溶液或醋酸鈉溶液。 傷後第1個48h補液量(ml):3(ml)×體重(kg)×Ⅱ、Ⅲ度燒傷面積(%)。在第1個24h給予總補液量的2/3,第2個24h給其1/3量。在傷後第1個8h給含鈉濃度250mmol/L溶液,以後補給含鈉濃度200、150mmol/L遞減的溶液。 本法有利於減輕心肺負擔,適用於吸入性損傷和老年病人。但對嬰幼兒和特大面積燒傷病人,應避免使用高張溶液恢復血容量。 待血容量恢復後,若紅細胞壓積少於30%時,應輸用濃集紅細胞或新鮮全血,視當時恢復情況而定。所輸之血量以達到紅細胞壓積為35%為宜。
⑵ 燒傷補液計算
(體重*燒傷面積*1.5+2100)*0.5=2850ml
⑶ 燒傷補液公式是
膠-晶混合公式 膠體液和電解質溶液補液公式(即膠-晶混合公式)是目前國內、外最常用的補液公式。 1.Brooke公式 傷後第1個24h補液量為膠體液(ml)+乳酸鈉林格液(ml)+5%葡萄糖液2000ml(基礎水分)。 膠體液(ml)=Ⅱ、Ⅲ度燒傷面積(%)×體重(kg)×0.5。 乳酸鈉林格液(ml)=Ⅱ、Ⅲ度燒傷面積(%)×體重(kg)×1.5 計算所得總補液量的半數在燒傷第1個8h內補給,第2個和第3個8h各補充其總量的1/4。 傷後第2個24h補液量:除基礎水分量不變外,膠體液和乳酸鈉林格液按第1個24h實際補充量的半量補給。 2.國內常用的公式 傷後第1個24h補液量(ml)=Ⅱ、Ⅲ度燒傷面積(%)×體重(kg)×1.5(膠體液和電解質液)+2000~3000ml(基礎水分)。 膠體液和電解質液一般按1:2比例分配;如果Ⅱ度燒傷面積超過70%或Ⅲ度燒傷面積超過50%者,可按1:1的比例補給。估算補液總量的半量應在傷後6~8h內補給,傷後第2和第3個8h各補給總量的1/4量。 第2個24h補液量:膠體液和電解質液量按第1個24h實際補液量的半量補充,基礎水分不變。 高張溶液補液公式 高張溶液是指含鈉濃度為250或200mmol/L的復方乳酸鈉溶液或醋酸鈉溶液。 傷後第1個48h補液量(ml):3(ml)×體重(kg)×Ⅱ、Ⅲ度燒傷面積(%)。在第1個24h給予總補液量的2/3,第2個24h給其1/3量。在傷後第1個8h給含鈉濃度250mmol/L溶液,以後補給含鈉濃度200、150mmol/L遞減的溶液。 本法有利於減輕心肺負擔,適用於吸入性損傷和老年病人。但對嬰幼兒和特大面積燒傷病人,應避免使用高張溶液恢復血容量。 待血容量恢復後,若紅細胞壓積少於30%時,應輸用濃集紅細胞或新鮮全血,視當時恢復情況而定。所輸之血量以達到紅細胞壓積為35%為宜。
⑷ 小兒燒傷後第一個24補液量怎麼算
1、牛排:動物的骨頭含有大量鈣,還有就是魚類了食物當中鈣的來源很多,如果選擇得...
2、牛奶:除含有高質量的蛋白質外,
⑸ 燒傷面積的計算及早期補液
九分法部位占成人體表%占兒童體表%
頭頸
發部
3
9
9+(12-年齡)
面部
3
頸部
3
雙上肢
雙上臂
7
9×2
9×2
雙前臂
6
雙手
5
軀干
軀干前
13
9×3
9×3
軀干後
13
會陰
1
雙下肢
雙臀
5
9×5+1
9×5+1-(12-年齡)
雙大腿
21
雙小腿
13
雙足
7
註:成年女性的臀部和雙足各佔6%。
早期補液方案:常用下列輸液公式:按照患者的燒傷面積和體重計算,傷後第一個24 小時,每1%燒傷面積(Ⅱo、 Ⅲo)每千克體重應補膠體和電解質液共1.5ml(小兒2.0ml)。膠體(血漿)和電解質液(平衡鹽液)的比例為0.5:1,廣泛深度燒傷者與小兒燒傷其比例可改為 0.75:0.75。另加以5葡萄糖溶液補充水分2000ml(小兒另按年齡、體重計算),總量的一半應於傷後8小時內輸入。第二個24小時,膠體和電解質液為第一個24小時的一半,水分補充仍為2000ml。舉例:一燒傷面積60%體重50kg患者,第一個24小時補液總量為60×50×1.5+2000=6500ml,其中膠體為60×50×0.5=1500ml,電解質液為60×50×1=3000ml,水分為2000ml,輸入速度先快後慢。第二個24小時,膠體減半為750ml,電解質液減半為 1500ml,水分仍為2000ml。緊急搶救一時無法獲得血漿時,可以使用右旋糖酐和羥乙基澱粉等低分子量的血漿代用品,利用其暫時擴張血容量和溶質性利尿,但用量不宜超過1000ml,並盡快以血漿取代。電解質液、膠體和水分應交叉輸入。
此外,廣泛深度燒傷者,常伴有較嚴重的酸中毒和血紅蛋白尿,為糾正酸中毒和避免血紅蛋白降解產物在腎小管的沉積,在輸液成分中可增配1.25%碳酸氫鈉。
⑹ 怎樣算燒傷面積補液
按照患者的燒傷面積和體重計算,傷後第一個24小時,每1%燒傷面積(Ⅱo、 Ⅲo)每千克體重應補膠體和電解質液共1.5ml(小兒2.0ml)。膠體(血漿)和電解質液(平衡鹽液)的比例為0.5:1,廣泛深度燒傷者與小兒燒傷其比例可改為 0.75:0.75。另加以5葡萄糖溶液補充水分2000ml(小兒另按年齡、體重計算),總量的一半應於傷後8小時內輸入。第二個24小時,膠體和電解質液為第一個24小時的一半,水分補充仍為2000ml。舉例:一燒傷面積60%體重50kg患者,第一個24小時補液總量為60×50×1.5+2000=6500ml,其中膠體為60×50×0.5=1500ml,電解質液為60×50×1=3000ml,水分為2000ml,輸入速度先快後慢。第二個24小時,膠體減半為750ml,電解質液減半為 1500ml,水分仍為2000ml。緊急搶救一時無法獲得血漿時,可以使用右旋糖酐和羥乙基澱粉等低分子量的血漿代用品,利用其暫時擴張血容量和溶質性利尿,但用量不宜超過1000ml,並盡快以血漿取代。電解質液、膠體和水分應交叉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