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簡易計稅方法公式 什麼是簡易計稅方法
1、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應該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應納增值稅稅額,並且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是:應納稅額=銷售額(不含增值稅)×徵收率(5%、3%)。
2、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的增值稅稅額,納稅人採用銷售額和應納增值稅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3、除另有規定外,小規模納稅人一律採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是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例如:一般納稅人提供的電影放映服務、文化體育服務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B. 簡易計稅的計算公式
簡易計稅的增值稅應納稅額=不含稅收入*簡易計稅徵收率。
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項目收入的賬務處理是,
借:應收賬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簡易計稅)。
繳納簡易計稅項目增值稅稅款的賬務處理是,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簡易計稅),
貸:銀行存款。
C. 小規模納稅人的不含稅銷售額該如何計算
小規模納稅人的不含稅銷售額:
含稅銷售收入÷(1+徵收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條 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採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並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的標准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二條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
徵收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D. 請問按簡易徵收方法徵收的銷售額是否含稅
是否含稅主要取決於銷售額是應用在實務中還是在稅法中。如果銷售額指的是實務中的銷售額,則「含稅」,如果是指稅法中的銷售額,則答案是「不含稅」。具體說明如下:
1、在實務中,我國增值稅雖實行價外稅政策,但是日常商業交易中,無論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無論是一般計稅方法,還是簡易徵收方式,其價格、銷售額均是指包含增值稅的價格、銷售額。因此需要對含稅價格、銷售額換算為不含稅價格、銷售額。
2、在稅法中,我國增值稅實行價外稅政策,因此,無論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無論是一般計稅方法,還是簡易徵收方式,增值稅的計稅依據,即銷售額(銷售收入),均是指不含稅的銷售額(銷售收入)。
(4)簡易徵收銷售額填不含稅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增值稅銷售額的計算方法
1、銷售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外匯結算銷售額的,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摺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生的當天或當月1日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原則上為中間價)。納稅人應事先確定採用何種摺合率,確定後1年內不得變更。
2、納稅人進口貨物,以組成計稅價格為計算其增值稅的計稅依據。其計算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3、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採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以下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 ÷(1+稅率或徵收率)
4、因增值稅屬於價外稅,納稅人向購買方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所收取的價款中不包含增值稅稅款,價款和增值稅稅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也是分別註明的。
5、在經濟業務活動中,有的一般納稅人,如商品零售企業,將貨物或應稅勞務直接銷售給消費者、小規模納稅人,則只能開具普通發票,而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6、另外,小規模納稅人發生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除通過稅務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外,也只能開具普通發票,將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價款和增值稅稅款合並定價並合並收取。這樣,在計算應納增值稅稅額時,應將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換算成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E. 不含稅銷售額計算公式原理是怎麼算的
不含稅銷售額計算公式原理是怎麼算的!這是小學或初一時二元一次方程的內容。我們說稅率的時候說的是百分之多少多少。以13% 的稅率為例在你說的這個公式里其實就是0.13
已知:y=x+x*0.13
所以:y=x(1+0.13)
所以:x=y/(1+0.13)
已知:含稅的銷售額=不含稅的銷售額+不含稅的銷售額*0.13
那麼:
含稅的銷售額=不含稅的銷售額*(1+0.13)
所以:
不含稅的銷售額=含稅的銷售額/(1+0.13)
F. 小規模納稅人,應怎樣計算不含稅銷售額
1、增值稅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增值稅銷售額應為不含稅的,如果是價款和稅款合並收取的,應將含稅銷售額換算成不含稅銷售額,其換算公式為: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或徵收率)
2、現在小規模增值稅稅率為3%
所以: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G. 簡易計稅方法公式
簡易計稅方法公式如下:
1、應納稅額等於銷售額(不含增值稅)乘徵收率(5%、3%);
2、銷售額等於含稅銷售額除(1+徵收率)。
簡易計稅方法適用范圍是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特定的應稅銷售行為。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應該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應納增值稅稅額,並且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簡易計稅方法與一般計稅方法的主要計稅差異:
1、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價稅分離時使用的是稅率,簡易計稅方法計算價稅分離時使用徵收率;
2、一般計稅方法用銷售額計算的是銷項稅額,簡易計稅方法用銷售額計算的是應納稅額。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管理法》
第二十三條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一)依照本法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二)依照本法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帳簿的;
(三)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
(四)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第二十五條 對未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的單位或者個人,除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外,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額,責令繳納;不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扣押其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扣押後繳納應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扣押,並歸還所扣押的商品、貨物;扣押後仍不繳納應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拍賣所扣押的商品、貨物,以拍賣所得抵繳稅款。第三十九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H. 簡易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二)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徵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據年度數據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清算.
(三)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徵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簡易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納稅人採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在一定的條件下,納稅人對於計稅方法是有選擇權的.但是一旦選擇了,就輕易無法變更.
I. 不含稅銷售額的計算公式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或徵收率)。
含稅價與不含稅價的轉換
不含稅價=含稅價/(1+徵收率)=X/(1+16%)
應交納的增值稅額=不含稅價*稅率 =X/(1+16%)*16%
增值稅屬於一種價外稅,在我國商品含稅定價的情況下,記賬時就應將含稅收入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和銷項稅額兩部分。
(9)簡易徵收銷售額填不含稅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增值稅屬於一種價外稅,在我國商品含稅定價的情況下,記賬時就應將含稅收入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和銷項稅額兩部分。設含稅收入為A,不含稅收入B=A÷(1+適用稅率)。增值稅稅率主要有16%、13%、6%和3%等幾種情況,視銷售的商品或應稅勞務及是否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定。
換句話說,賣一件商品,售價116元,你的不含稅收入只是100元,剩下的16元會計上計入「應繳稅費-增值稅-銷項稅額」。
J. 不含稅的銷售額怎麼算
法律分析: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適用稅率)。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3、比例稅率。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稅外,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後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