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失業金怎麼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有三種不同的計算方法,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如下所示:
1、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2、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3、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㈡ 失業保險金怎麼計算
失業保險金的計算方式是:失業保險金等於,保險金領取期限乘以,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保險金的領取期限一般有12個月、18個月或者24個月這3種形式。期限的長短通常會由交費的時間來確定的。保險金的月發放標准一般需要參照當地的具體情況來據誒的那個。失業保險金制度是國家給予國民的一項福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六條 保險業務由依照本法設立的保險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保險組織經營,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保險業務
㈢ 失業金計算方法
1、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㈣ 失業保險金計算方法
社保中的失業保險雖然能對失業人員起到一定的經濟補償作用,但領取時須符合相關規定的限制條件,領取的金額也根據每個人的繳納情況而定。
失業保險金計算公式:
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總數=所在地類區失業保險金標准×領取的月份數
失業金保險金標準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根據其交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准,為其第1~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准應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准、高於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計算。
1年﹤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2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3個月;
2年﹤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3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6個月;
3年﹤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4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9個月;
4年﹤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5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2個月;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1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1、再次失業時失業保險金的計算: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人員,其交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按重新參加失業保險之日起計算。如前次失業應當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限未能足期,可與本次失業時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合並計算。但合並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時,累計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2、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根據失業保險政策的相關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憑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其它有效證明文件、企業章程及能證明其投資入股情況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領取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加上本次核定後已領取的月份,不能超過24個月),作為扶持生產資金。
3、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繳納社保:
失業人員繳納社保分為兩類:一是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此類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大額醫保費,個人只需繳納養老保險費。二是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此類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保費均需要由個人繳納。
失業人員離開原單位,並已將社保關系從單位轉入到個人後,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續繳社保,需要繳納的保費有三項: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及大額醫療保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㈤ 失業金的計算公式
失業保險金的計算公式是:失業保險金=當地失業保險金每月發放標准×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繳滿一年領一個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最多領12個月。繳滿5年不足10年的最多領18個月。累計繳滿10年,最多領24個月。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第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一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