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職後未休完的年假怎麼計算
員工離職時只有權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月份對應的年休假,可以在離職前休假或要求補償。 第十條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② 原單位辭職,到新單位休年假如何計算
離開原單位以後,員工跟原單位已經沒有勞動關系,因此到達新的單位以後,是需要重新計算年假享受時間;根據相關文件顯示,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才享受帶薪年休假 ,而且不與前勞動關系掛鉤。
離職員工沒有休完的年休假:如果單位安排你休假,因為個人原因沒有休假的按照一倍工資計算,如果單位沒有安排年休假的,按照三倍工資計算!
國家帶薪年休假規定第五條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2)辭職年休假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三條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以下簡稱年休假)。
第四條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第五條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讓帶薪休假落得更實
③ 年休假休後辭職怎麼算
要是不滿一年辭職了,即使休過年假,單位也不應去計較。
因為這與實際考勤工作天數是兩碼事。不影響該員工應得工資收入。
④ 勞動法 辭職時年假怎麼結算
勞動法沒有關於年假的內容,但是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有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年假折算方法,具體如下: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4)辭職年休假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⑤ 如果自己辭職~年假是怎麼算的~
辭職時,可以給你安排補休,也就是不上班給你算出勤。
如果已離職,未補休的,應該給你按3倍計算加班費。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