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資計算公式
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按21.75算。
以請事假為例,公式如下:事假應扣工資=月基本工資÷21.75×請假天數,示範:假設基本工資為3000,事假兩天,那麼事假應扣工資為3000÷21.75×2=275.86。
應得工資為3000-275.86=2724.14。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制度計薪日」即用於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項目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
(1)工資費用的計算有兩種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制度計薪日是指計算薪酬的有效天數。按現行勞動法規,每周兩天雙休不計入薪酬計算天數,法定節假日可計入薪酬計算天數。
年計薪日為365-104(每周2天雙休)=261天,平均每月制度計薪日為21.75天。年工作日365-104(每周2天雙休)-11(國家法定節假日)=為250天,平均每月制度工作日為20.83天。
2. 工資費用的計算
工資費用分配的概述
將工資費用按照一定的原則和方法計入產品成本。主要有工資分配的原則、工資分配的對象以及工資費用的分配方法三個問題。
工資費用分配的原則
(1)分清應計入產品成本的費用與不應計入產品成本的費用。工資費用一般都應計入產品成本,但醫務、福利人員的工資則應由福利費開支,離退休人員的工資應由管理費開支,專設銷售機構人員的工資應由銷售費負擔。
(2)應該分清直接計入成本的工資費用與間接計入相應的產品成本。而生產單位管理人員的工資應先按不同的車間進行歸集,計入製造費用,然後與其他製造費用匯總以後分配計入產品成本。
工資費用的分配對象
可作如下分類,生產工人的工資應分配給所生產的產品或勞務;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應由各車間的製造費用承擔;企業管理人員的工資應由管理費負擔,不應計入產品成本的工資費用應根據成本開支渠道的規定列支。
由於工資形式不同,工資費用的分配方法也各不相同。現以計時工資形式與計件工資形式分別介紹直接工資費用的分配方法。
在計時工資形式下,如果基本生產車間只生產一種產品,則可以將該項工資直接計入該產品成本明細賬的「」直接工資「」成本項目;如果生產兩種以上的產品,則可以將該車間生產工人的工資按工時比例進行分配後計入各有關品種的成本明細賬該成本項目。其計算公式如下:
在計件工資形式下,可直接根據各種產量記錄所記合格品數乘以計件單價求得。並將其直接計入各有關產品成本明細賬的「」直接工資「」成本項目。至於計件工人應得的津貼、補貼和非工作時間的工資,一般應按各種產品計件工資費用比例進行分配。
工資費用分配的核算
直接進行產品生產的生產工人工資,專門設有「工資及福利費」或 「直接人工」成本項目。其中計件工資屬於直接計入費用,應根據工資結算單直接計入某種產品成本的這一成本項目;計時工資屬於間接計入費用,應按產品的生產工時比例,分配計入各有關產品成本的這一成本項目;獎金、津帖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應按直接計入的工資比例或生產工時比例,分配計入各有關產品成本的這一成本項目。
對於生產工人工資費用的分配,應當按產品的生產工時比例分配,這樣做的好處是能夠將產品所分配的工資費用與勞動生產率聯系起來。如果取得各種產品的實際生產工時數據比較困難,而各種產品的單件工時定額比較准確,也可以按產品的定額工時(產品數量與工時定額的乘積)比例分配工資費用。
在進行費用分配時,直接進行產品生產、設有「工資及福利費」成本項目生產工人工資,應單獨地記入「基本生產成本」總賬賬戶和所屬明細賬的借方;直接進行輔助生產的工人工資,用於基本生產和輔助生產但末專設成本項目的職工工資,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工資,專設的銷售部門人員的工資、用於固定資產購建等工程的工資以及應由應付福利費用開支的生活福利部門人員的工資等,則應分別記入「輔助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在建工程」和「應付福利費」等總賬賬戶和所屬明細賬的借方。六個月以上病假人員的工資作為勞動保險費,記入「管理費用」賬戶。已分配的工資總額,應記入「應付工資」賬戶的貸方。
3. 關於工資的計算方式都有哪些
感謝邀請。對於工資的計算方式,大致有這樣幾種吧。
1.績效工資。這也是目前比較常用的一種工資計算方式,也是比較合理的一種方式。
2.固定式的工資。也就是不管你做多做少,就是這個死工資。金額是固定的,一成不變。
3.按小時算。這個其實跟固定式工資差不多,就是每個小時多少錢。然後按小時來算。你做多少個小時就給你多少個小時工資。
4. 員工的工資正確計算方法是什麼
1、正演算法:工資=月薪÷21.75×月計薪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2、反演算法:工資=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3、月計薪天數=(月出勤天數 + 法定節假日天數)
4、出勤天數比例= 21.75÷(當月應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
例:某員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個工作日,員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演算法: 2175÷21.75×22×(21.75÷23)=2080.4元
反演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
1、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個人)-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繳納社保: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管理費用-公積金(單位)-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
貸:銀行存款
3、繳納個稅: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5. 工資的三種計算方法
具體要看你的工資結構是怎麼樣的,以及公司跟員工約定的薪資核算方法,有3種很常規的:
1、按30天自然月基數算,工資=5000/30*21=3500元;
2、按雙休22天正常出勤且無法定休假天數核算,工資=5000/22*21=4772.7元
3、按21.75天標准正常出勤核算,工資=5000/21.75*21=4827.59元
當然,如果有約定全勤的,或者補貼要求的,就不同了。
6. 工資的標准計算方法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6)工資費用的計算有兩種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國家勞動法並沒有規定一天工資標準的計算方法,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12個月=20.83天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月平均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
所以一天的工資標准應該是月工資/21.75。
7. 工資的計算方式有哪些
一.計時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工作的時間來計算工錢的工資支付形式。包括:
1. 小時計時工資:根據勞動者每小時的工資標准和實際工作小時數來計算工資。
2. 日工資:根據勞動者的日工資標准和實際工作天數來計算工資。
3. 月工資:根據規定的或約定的月工資標准來支付工資。
二.計件工資,根據勞動者生產的合格產品數量或完成的工作量,依據企業內部確定的計件工資單價來計算並支付工資。
三.獎金獎金是指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在工作中的超額勞動和增收節支而給予的勞動報酬,從而來鼓勵勞動者為單位作出更大的貢獻。包括生產獎、節約獎、超額完成任務獎、機關事業單位獎勵工資以及其他獎金。
四.加班加點工資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照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加班,是指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時間,加點是指每天超過8小時之外的上班時間。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加班加點工資的支付標准為: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3.法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五.津貼和補貼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因一些特殊原因而支付給勞動者的津貼與補貼。如職務補貼、衛生補貼、房屋補貼、交通費補貼、書報費補貼等。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患病、工傷、婚喪假、事假、探親假等情況下按照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8. 工資的正確計算方法
工資演算法構成包括:約定工資+績效工資+加班費+補貼津貼+提成傭金-個稅-社保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水電費伙食費等員工在公司產生的費用。
其實工資計算方法並不難,只要搞清楚了計算公式和定義,可以將我們的工資計算精確到每分錢。
工資,其實就是勞動報酬的一種稱呼。按小時、按天、按月、按年算工資的方式都有,但大家接觸最多的就是按月計發工資。
9. 工資怎麼算才正確的公式
針對固定月薪制工資計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種方法:
A:(固定月薪/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0.92*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C:固定月薪/20.92*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按照A方法:其工資為:600/23*19+600/20.92/8*1.5*21=608.58
按照B方法:其工資為:600-600/20.92*4+600/20.92/8*1.5*21=598.21
按照C方法:其工資為:600/20.92*19+600/20.92/8*1.5*21=657.86
(9)工資費用的計算有兩種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1、從公式B本來來看: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0.92*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只要缺勤天數大於等於21天,其工資就會為負數(如果在沒有任何加班的情況下)
2、從C公式本身來看:C:固定月薪/20.92*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在有請假的情況下只要實際出勤天數大於等於21天,其工資反而會大於固定月薪(如果在沒有任何加班的情況下)
3、B/C兩種計算方法均有其各自的缺陷,所以本人以為在遇到固定月薪計算工資時最好採用A種計算方法。
如果有其他的工資計算問題需要解答,建議你可以在線咨詢華律網律師,這里有需要專業人士,一對一與你溝通解答你的各種疑問。
10. 請問薪資的計算公式是什麼比如底薪是3000,加班費怎麼算如果是綜合底薪3000,加班費又怎麼算
以蘇州1680底薪為例,中國一般月天數為20.83天,每天工作8小時,也就是1小時的費用為:1680/20.83/8=10.082元/小時
勞動法規定:平時加班費是工資的1.5倍,周末是工資的2倍,節假日是工資的3倍,所以用10.082元/小時乘以倍數就是各種情況的加班費。
綜合底薪不是計算加班的基數
(10)工資費用的計算有兩種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工資結算就是勞資雙方根據當地法規或者慣例簽訂書面的勞資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口頭約定,對勞動者在一定時間(如一周、一個月、一年等,中國大陸一般是一個月發一次工資)內的勞動成果進行的結算,我國法律規定工資報酬必須給付貨幣。
簡單的說工資結算就是勞資雙方約定的一定時間內的各種勞動成果量與勞動單價乘積的累加,得出最後一個雙方認可的總量,這個總量有的含稅,有的不含稅。
實質內容
我國在實行商品經濟之前的工資,並不怎麼在意勞動成果是否合格。但商品競爭經濟在我國的高速發展,使資方深刻地認識到:企業的產品只有符合社會大眾的需求,企業才能在激烈競爭中處於有利地位。
因此,資方要求勞方的績效必須符合自己的規定,對優質的勞動產品成果會給予獎勵,不合格的則給予處罰。這就要求勞動者必須不斷地提高自己的勞動技能。
此外,由於勞動者需要贍養長輩、養育孩子,因此工資的實質內容包括:勞動者生存及其養老所需要的費用、提高勞動技能的培訓費、贍養長輩費、養育孩子費等。
原始記錄
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應付給職工的工資應依據有關原始記錄進行計算,計算工資的原始記錄主要指考勤記錄和產量記錄。
應付計算
應付工資的計算是工資結算工作的核心,工業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組成項目計算對每個職工的應付工資額。
1)計時工資
計時工資是按考勤記錄登記的職工出勤、缺勤天數和每人的工資標准進行計算的。一般有月薪制和日薪制兩種方式。在月薪制下,不論各月日歷天數多少,只要職工出滿勤,即可得到相同的標准工資,若遇有缺勤,缺勤工資應從標准工資中扣除。計算公式如下:
應付計時工資=標准工資-缺勤應扣工資
缺勤應扣工資=事假和曠工天數×日工資率+病假天數×日工資率×扣款百分比
日工資率是職工每日應得平均工資,一般有兩種計算方法:
按全年平均每月日歷天數30天計算:日工資率=標准工資/30
依照這種方法,廠休日、法定節假日照付工資,如缺勤時間跨越廠休日、法定節假日,視為缺勤,照扣工資。
按全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數21.17天計算:日工資率:標准工資/21.17
依照這種方法,廠休日、法定節假日不付工資,如缺勤時間超過廠休日、法定節假日,不扣工資。
2)計件工資
計件工資是按產量記錄和計件單價進行計算的。產量包括合格品的數量和料廢品數量,料廢品是因加工材料的缺陷而導致的廢品。
計件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付計件工資=(合格品數量+料廢品數量)×計件單價
計件工資按計件對象不同分為個人計件工資和集體計件工資,集體計件工資以班組為計件對象,按上述方法計算出的計件工資為小組集體應得工資總額,集體計件工資還應在小組組員之間分配,計算出個人應得工資。
3)加班加點工資、經常性獎金、工資性津貼和補貼及特殊情況下工資
加班加點工資應按加班時間、工資率及有關規定計算;獎金按企業的獎勵條件和獎勵標准計算;工資性津貼和補貼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應嚴格遵守國家的規定計算。
4)職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