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單休上26天班工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26天-21.75天)x約定的工資/21.75天。最低工資標準的計算如下:一般是採用每月最低工資的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職工人。一般情況下,最低工資是不包括工人的加班費、特殊工作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的。最低工資每一到三年就會調整一次。下列各項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1、加班加點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㈡ 單休工資的計算方法
單休就是一周7天的時間要上班6天,只有一天的時間休息,單休比雙休多上班一天的時間,這也導致單休的工資計算方法和雙休的工資計算也是不同的。
按實際上班天數即26天計算。月薪制是指按職工固定的月標准工資扣除缺勤工資計算其工資的一種方法。
1、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勞動者的出勤、績效考核得分以及加班情況計算;
2、月計薪日為21.75天,比如某員工工資2500元,滿勤24天,員工上班21天,則當月工資為2500/21.75*21=2413.79元。
3、單休,就是一個月休四天;所以每個月的應出勤天數是不一樣的;有的 26天,有的27天,2月只有24天;基本工資按月滿勤計算即可,26天就除以26;27天就除以27;24天就除以24。
單休工資的計算方法: 平常加班工資=工資收入/21.75/8*1.5*加班時間; 雙休日加班工資=工資收入/21.75/8*1.5*加班時間;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工資收入/21.75/8*1.5*加班時間; 勞動法規定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除了要支付加班費以外,還要被行政處罰。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㈢ 單休日工資怎麼算
單休的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標准工資÷平均法定工作天數,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不計算為缺勤天數。日工資=月標准工資÷30,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計算為缺勤天數。單休,就是一個月休四天,所以每個月的應出勤天數是不一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㈣ 單休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准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像、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即8小時(或40小時),但如果計算周期內勞動者的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總法定標准工作時間,則超過的部分應視為延時加班,應當按照不低於員工工資150%的標准支付加班工資;如果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員工工資300%的標准支付加班工資。在綜合計算工時制下,不存在休息日加班的情況,自然也不存在支付休息日加班費的問題。
周六屬於雙休日,工資是平時工作日的工資的2倍。一般來說,加班工資分為三類,第一種是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倍的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倍的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的要支付勞動者三倍的工資。但是要注意還有一個前提,就是如果單位不給你補休才會有加班工資,如果你補休了,就沒有加班工資。
拓展資料:
1、夜間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准
在平時夜間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2、休息日夜間加班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法定節假日夜間加班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㈤ 公司單休工資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單休工資≥正常日工資*2。具體而言,我國的法定工作時間是每周44小時,每天8小時,用人單位可以加班,但是每周最少保證一天的休息時間,但是超出法定工作時間的部分,應當支付加班費。周六日加班,每天的工資是正常日工資的2倍。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因此月計薪天數只需要減去年休息日,即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1.75天。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全國節假日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㈥ 單休工資怎麼算才正確
一、單休工資怎麼算才正確
1、單休工資計算方法為:單休工大於或等於正常日工資的2倍。工作時間是每周44小時,每天8小時,用人單位可以加班,但是每周最少保證一天的休息時間,但是超出法定工作時間的部分,應當支付加班費。周六日加班,每天的工資是正常日工資的2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退休後工資是按照什麼標准發放的
退休金的發放標準是:按照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確定計算標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㈦ 單休26天制工資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勞動法規定的工資的計算方式是:
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26。
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㈧ 單休工資怎麼算才正確
法律分析:(1)月度約定薪資/(當月的自然天數-當月周六的天數)如:9月:5000/25,這種演算法含了周六的加班費,請假出勤都按這個算。(2)月度約定薪資/21.75+月度約定薪資/21.752加班天數(周六的天數),第二種方法更符合法律法規,但要注意,如果是按這個方法核算時,最好固定好每個月只加4天班,也就是有些月份有5個周六的,建議安排休息或額外給加班費。如一個員工約定全月整體薪資5000元,在做工資拆分時,先推算出加班工資有多少,按以上的方法4天加班工資有1839.31元(5000/21.752)4,剩餘基本工資:5000-1839=3160元。平常請假只通拿這個數來作基數扣除員工事假或病假工資。公司也可以在制度里做好「員工請假或休息優先抵扣周六加班,作為調休」的相關規定即可,有了這個制度也就是員工請假一天,按加班一天的標准來扣除1天的事假工資(5000/21.75)2。按這種演算法,員工的請假成本相對較高,企業核算相對也更復雜,所以很多單休的企業喜歡用第一種方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