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計時工資怎麼算
計時工資是根據職工的工作時間,按照工資標准、等級計算和支付的工資。
所謂工資標準是指每個職工在單位時間內所得的工資額,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職工的等級不同、工種不同、職務不同,其工資標准也是不同的,而對於同工種、同級別的職工來說。
計時工資反映的是他們在一定時間內付出的勞動量平均數,而不能完全反映 他們實際付出的勞動量,所以,還需要其他的報酬形式來補充。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定假日:元旦、清明節、五一、端午節、中秋節各1天,春節、國慶節各3天。
特點:直接以勞動時間計量報酬,適應性強;
考核和計量容易實行,具有適應性和及時性。
具有明顯的不足,即不能直接反映勞動強度和勞動效果。
㈡ 計時工資核算方法有
以當月應出勤和實際出勤天數來計算。例如甲的基本工資為2300元,8月份應出勤23天,結果甲請假了一天,那麼甲的出勤工資為2300÷23×(23-1)=2200元這樣的演算法就會造成在大月請假劃算,小月請假吃虧。這就是以當月應出勤和實際出勤天數來計算,這種方法非常適用於計時工資核算,因為不僅計算的數據量小,還不容易出錯。
㈢ 計時工資怎麼算
計時工資分為兩種,計算分別如下:
一、小時工資制。小時工資標准按日工資標准除以日法定工作時數求得。
二、日工資制。日工資制就是根據勞動者的日工資標准和實際工作日數來計算工資。日工資標準的計算方法主要有三種:
(一)按照平均每月應出勤天數計算。即用全年天數減去國家法定節假日天數之差除以12個月,得出平均每月應出勤天數(25.5天),然後用職工本人月工資標准除以25.5,得出日工資標准。
(二)按照平均每月日歷天數計算。即用全年天數除以12個月得出平均每月日歷天數(30.4天),然後用職工本人月工資標准除以30.4天,得出日工資標准。
(三)按照當月應出滿勤天數計算。即用職工本人月工資標准除以當月日歷天數減當月法定節假日天數之差,得出日工資標准。
㈣ 勞動法規定計時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計時工資的計算方法有月薪制和日薪制兩種。我國一般採用月薪制。月薪制指職工只要在月份內出全勤,則不論大小月,都應得到固定的月標准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㈤ 計時工資
法律分析:計時工資是根據職工的工作時間,按照工資標准、等級計算所支付的工資。所謂工資標準是指每個職工在單位時間內所得的工資額。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職工的等級不同、工種不同、職務不同,其工資標准也是不同的,而對於同工種、同級別的職工來說,計時工資反映的是他們在一定時間內付出的勞動量平均數,而不能完全反映 他們實際付出的勞動量,所以,還需要其他的報酬形式來補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㈥ 工資的計時方法是怎樣的
計時工資計算方法:1、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數21.75天計算。日工資=月標准工資÷21.75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減去104個公休假日,再除以12個月計算求得。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不計算為缺勤天數。2、每月按平均日歷天數30天計算。日工資=月標准工資÷30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計算為缺勤天數。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41條工作時間延長限制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㈦ 計時工資制計算公式具體是什麼
計時工資是指按照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來計算工資的一種方式。計時工資可分為:周工資制、日工資制和小時工資制。那麼計時工資怎麼算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計時工資制計算公式,希望你們喜歡。
計時工資制計算公式
實行計時工資制的單位,應付職工的計時工資是根據工資標准、考勤記錄和有關制度計算的。具體計算過程又因採用月薪制或採用日薪制而有所不同。
採用月薪制計時工資時,計時工資的計算公式為:
應付計時工資=月標准工資-日工資額×缺勤天數
其中:月標准工資可以根據工資卡片的記錄取得,缺勤記錄可以根據考勤記錄取得,日工資率的計算 方法 有如下兩種:
(1)每月固定按30天計算,日工資率為每月標准工資除以30天,即:
日工資率=月標准工資÷30
用這種方法計算日工資率時,缺勤期間的節假日也視為缺勤,照樣要扣工資。
(2)每月按21天計算(全年365天扣除法定節假日7天及104個公休日,再用12個月平均),日工資率為全月標准工資除以21天,即:
日工資率=月標准工資÷21
採用這種方法計算日工資率時,缺勤期間的節假日、星期天不算缺勤,不扣工資。
計時工資的適用范圍
由於計時工資是直接以勞動時間計算報酬,簡單易行,便於計算;同時,由於各種勞動均可以用勞動時間來計量,所以計時工資的適應性強,實行范圍廣泛,任何部門、任何單位和各類工種、崗位均可採用。其中,最適用於以下行業、企業、車間、工種、崗位:
1. 機械化、自動化水平較高、技術性強、操作復雜,產品需要經過多道工序、多道操作才能完成,不易單獨計算個人的勞動成果的行業和工種。
2. 主要為生產第一線服務和從事輔助工作,其勞動量不便於用產品產量准確計量的工人和服務人員。
3. 勞動量不便於統計計量的企業行政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等。
4. 產品、經營項目和生產條件多變的企業。
由於計時工資按照勞動時間支付工資,因此,能夠促進職工提高出勤率和提高技術業務水平,保證勞動的質量。但是,它在體現按勞分配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是計時工資一般與等級工資制聯系在一起,側重以勞動時間的長短計算工資,不能准確地反映勞動強度和職工個人實際提供的勞動成果,勞動報酬與勞動量之間往往存在著不相當的矛盾。就同等級的各個勞動者來說,他們在相同的勞動時間內付出的勞動量有多有少,勞動質量也有差別,而計時工資難以體現這種勞動差別。因此,隨著企業內部改革的深化和進一步搞活企業內部工資分配,需要把計時工資與 其它 工資形式有機地結合起來,以利於全面地考核職工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把職工的工資與其實際付出的勞動量緊密聯系起來,以更好地體現按勞分配原則。
計時工資的優缺點
計時工資制的優點
1)計時工資制主要取決於勞動者本人技術業務水準或本人所在崗位(職務)相應的工資標准,而不直接取決於工作物或勞動對象的技術業務水準。
2)計時工資制強調員工本人的技術業務水準的高低,因此,有利於員工努力學習科技 文化 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業務水平和勞動熟練程度,提高勞動工作質量。
3)內容和形式簡便明確,有較大原穩定性,因此便於計算和管理。
4)計時工資不致使員工工作情緒過度緊張,且工資收入水平取決於既定的工資標准,有較大的穩定性,因此對員工收入、生活水平、及身心健康有較大的保障性。
計時工資制的缺點
由於計時工資只能反映員工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繁重程度和勞動時間長短的差別,不能全面反映同等級員工在同一工作時間內支付勞動量和勞動成果的差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平均主義。所以,企業在實行計時工資時,普遍實行獎勵制度,以彌補計時工資制的不足。
㈧ 計時工資怎麼算
計時工資這樣算。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