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供電局對我們家用電器造成損壞的賠償標准有什麼
(1)針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在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的可以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
(2)使用年限已超過「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
註:使用時間以購貨發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供電企業核算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准,按前述賠償標准規定清償。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
來源:《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令第7號
適用范圍:全省
2. 居民家電損壞賠償標準是什麼
家電損壞賠償標準是:1、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我公司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2、使用年限已超過「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可以查看《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相關規定。使用時間以購貨發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我公司核算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准,按前述賠償標准規定清償。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
3. 家用電器被燒壞誰賠償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了解情況,家用電器燒壞的原因和責任歸屬,是物業的責任還是電力部門的責任,如果證據表明是電壓不穩造成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該事件由供電部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五十九條 電力企業或者用戶違反供用電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一款的規定,未保證供電質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戶中斷供電,給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明確責任後需要在七日內起訴至法院。因為法律規定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七日內,受害居民客戶未向供電企業投訴並提出索賠要求的,即視為受害者已自動放棄索賠權。超過七日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其賠償。如確認是供電公司責任按下列要求進行賠償: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7日內,居民用戶應向供電企業提出索賠要求,按照規定認為可以修復的,供電企業承擔修復責任。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其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金額予以賠償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時間,並按規定的使用壽命折價後予以賠償,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供電企業所有。
4. 因電力公司 造成的電器損壞問題應該如何賠償空調主機板燒壞了怎麼賠償
你好!如果是因為電力公司二造成的電器損壞問題應該有電力公司進行賠償,建議你直接向電力公司反應,他們會處理相關的事情也會對你進行相關的賠償。
當然,一旦發生事故的話,建議你應及時向當地供電企業投訴,並保持家用電器損壞原狀。供電企業在接到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投訴後,應在24小時內派員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屬於上述所列事件引起家用電器損壞的,供電企業應會同居委會(村委會)或其它有關部門,共同對受害居民用戶被損壞的家用電器名稱、型號、數量、使用年月、損壞現象等進行登記和取證。登記筆錄材料應由受害居民用戶簽字確認,作為理賠處理的依據。
1、關於賠償問題,有關部門發布的《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規定:供電企業如能提供證明居民用戶家用電器的損壞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責任、受害者自身過錯或產品質量事故等原因引起的,並經縣級以上電力管理部門核實無誤,供電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7日內,受害居民用戶未向供電企業投訴並提出索賠要求的,即視為受害者已自動放棄索賠權,超過7日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賠償。
2、損壞的家用電器經供電企業指定的或雙方認可的檢修單位檢定,認為可以修復的,按以下規定處理:對損壞家用電器的修復,供電企業承擔被損壞元件的修復責任。修復時應盡可能以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修復;無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可供修復時,可採用相同功能的新元件替代。修復所發生的元件購置費、檢測費、修理費均由供電企業負擔。
3、損壞的家用電器經供電企業指定的或雙方認可的檢修單位檢定,認為不可修復的,按以下規定辦理: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其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予以全額賠償;購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及《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規定的使用壽命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使用年限已超過《辦法》的規定仍在使用,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使用時間以發貨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供電企業核查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准,按前述規定清償。以外幣購置的家用電器,按購置時國家外匯牌價摺合人民幣計算其購置價,以人民幣進行清償。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供電企業所有。
5. 國家電網家電損壞賠償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國家電網損害了居民財產的,屬於侵權行為,依據居民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第一條 為保護供用電雙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的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的理賠處理,公正、合理地調解糾紛,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二條 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第十條 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其購買時間在六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使用壽命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使用年限已超過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使用時間以發貨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供電企業核查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准,按前款規定清償。以外幣購置的家用電器,按購置時國家外匯牌價折人民幣計算其購置價,以人民幣進行清償。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
第十一條 在理賠處理中,供電企業與受害居民用戶因賠償問題達不成協議的,由縣級以上電力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司法機關申請裁定。
6. 電器被燒壞怎麼賠償
首先需要了解情況,家用電器燒壞的原因和責任歸屬,是物業的責任還是電力部門的責任,如果證據表明是電壓不穩造成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該事件由供電部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
根據《電力法》第五十九條規定:電力企業或者用戶違反供用電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一款的規定,未保證供電質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戶中斷供電,給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明確責任後需要在七日內起訴至法院。因為法律規定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七日內,受害居民客戶未向供電企業投訴並提出索賠要求的,即視為受害者已自動放棄索賠權。超過七日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其賠償。如確認是供電公司責任按下列要求進行賠償: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7日內,居民用戶應向供電企業提出索賠要求,按照規定認為可以修復的,供電企業承擔修復責任。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其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金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時間,並按規定的使用壽命折價後予以賠償,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供電企業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