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常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一)無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且至少有一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或購買經濟適用房類保障性住房的,貸款額度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余額之和20倍計算貸款額度。
(二)借款申請人不符合20倍計算規則條件的,均按符合條件申請人公積金余額之和6倍計算貸款額度。原「有過使用記錄按余額10倍計算貸款額度」的計算規則不再執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❷ 2020年常州公積金貸款額度及貸款比例計算公式說明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那麼常州地區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多少呢?本文我帶你一起了解關於2018年常州公積金貸款額度及貸款比例計算公式說明,希望對你有幫助。
公積金貸款額度確定原則
貸款額度應同時滿足以下五個條件:
1、貸款額度不超過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
2、貸款額度不超過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之和的一定倍數。符合貸款額度保底政策的不低於最低貸款額度。
3、貸款額度不超過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實際應付價款的一定比例。
4、貸款額度不超過借款人實際還款能力。
5、商轉公貸款額度不超過申請轉貸時的商業性住房貸款剩餘本金。
2018年常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計算方法如下:
1、按還貸能力計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2、按房屋價格計算公式,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4、按賬戶余額,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3、按最高限額,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
;❸ 常州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和公積金最低標准規定
公積金貸款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其中四個條件計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貸款人最高可貸金額。那麼常州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如何計算的,常州公積金貸款最低標準是如何的呢?本文我為你介紹關於常州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發放的相關知識。
我市擬於7月1日起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規則,此次調整遵循有保留有優化的原則,貫徹了中央租售並舉的政策導向,突出對職工首次貸款的支持力度。額度計算規則調整內容有:
(一)調整「按職工公積金余額之和20倍計算貸款額度」的計算規則
將以前「未有使用記錄(提取、貸款)按余額20倍計算貸款額度」調整為「無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且至少有一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或購買經濟適用房類保障性住房的,貸款額度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余額之和20倍計算貸款額度。」按余額20倍計算貸款額度,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無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一是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是指貸款記錄、購房提取記錄、還貸提取記錄。二是貸款記錄認定標準保持不變,即指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貸款)。三是提取記錄僅指購房提取和還貸提取記錄,取消其他類提取記錄(如租房提取、重大疾病提取等)作為貸款的限制條件,不影響貸款額度計算。
2、「至少有一人貸款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多個借款申請人中只要有一人公積金連續繳存滿2年即可,參與額度計算的其他申請人只需滿足連續繳存滿6個月的條件,其公積金余額也可參與按20倍計算貸款額度。
3、「貸款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從貸款申請時起往前推算個人公積金賬戶已連續繳存滿2年。舉例:如7月1日申請貸款,則個人公積金往前推算至少從2017年7月份開始繳存。
(二)調整原「按職工公積金余額之和10倍計算貸款額度」的計算規則
原「有過使用記錄(提取、貸款)按余額10倍計算貸款額度」不再執行。新增「按職工公積金余額之和6倍計算貸款額度」的計算規則,不符合上述第(一)項「按職工住房公積金余額之和20倍計算貸款額度」計算規則的貸款申請,均按公積金余額之和的6倍計算。
(三)取消貸款額度保底政策
原貸款額度放寬至一人18萬元兩人36萬元照顧政策不再執行。
(四)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保持不變
1、借款申請人貸款前需連續繳存滿6個月才可參與貸款額度計算;
2、經濟適用房類保障性住房貸款,無論有無使用記錄,仍按公積金余額20倍計算;
3、創新創業類人才及現役軍人配偶無購房類公積金使用記錄的,貸款額度仍放寬至60萬元。
;❹ 常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如您在江蘇省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貸款限額最高不得超過擬購房產總價款的80%,且不超過管理機構規定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人同時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的,二者貸款金額之和不得超過總房價的80%。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
誠邀您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或中銀跨境GO APP辦理相關業務。
❺ 常州公積金2022年繳費標准
近日,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關於開展常州市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本次調整對象為2022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以及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在職工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方面,一是2022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新參加工作或新調入的職工,繳存基數為該職工錄用或調入之月起至2022年6月的月平均工資。
二是2022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限為30800元,繳存基數的下限為2280元。
三是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等各類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在5%-12%范圍內,由單位自主選擇確定,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保持一致。繳存比例調整應在每年的年度基數調整期間(單位已繳存6月份住房公積金、未繳存7月份住房公積金之前)進行。符合規定的各類困難企業,可按規定程序申報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
四是新職工住房補貼的繳存基數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相同,繳存比例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在靈活就業人員的月繳存額方面,一是2022年度靈活就業人員月繳存額上限為7392元,月繳存額下限為228元。
二是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在上下限范圍內自主申報。
《通知》顯示,本次調整時間為: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應在繳存2022年7月份的住房公積金之前辦理基數調整(靈活就業人員為月繳存額調整,下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從2022年7月1日起執行
❻ 常州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2
法律分析:在常州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申請人按照「月均賬戶余額×配貸系數」方式計算貸款額度,且貸款額度不超過貸款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月均賬戶余額為符合條件的貸款申請人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60個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不滿60個月的按60個月計算。貸款申請人(包括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在本市無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的,配貸系數為40,有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的,配貸系數為10。配貸系數將根據房地產市場以及信貸市場變化情況,適時動態調整,及時對外公告。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申請人按照「貸款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乘以6」的方式計算貸款額度。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申請人與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申請人共同申請貸款,按相應計算規則分別計算貸款額度。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❼ 住房公積金怎麼算
住房公積金計算公式=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繳存比例一般在5%-12%之間。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❽ 公積金怎麼算的
每月住房公積繳存額由職工本人繳納和單位為職工繳納二部分組成,其計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和政策規定的繳存比例得出。即:
(1)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同,同當地社會平均月平均工資之比,低於60%的最低按當地社會平均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高於300%,最高按300%計算。
繳存比例(各地可能有差異)浙江為5%-12%之間。不實行住房補貼制度的地區和用人單位,以增加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方式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可適當提高繳存比例,但最高不超過20%。
❾ 公積金計算公式
會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來計算。貸款額度 房屋價格 × 貸款比例。其中貸款比例根據不同類型來確定,一般來說,購買房屋的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購房款的70%;建築面積在90平米以下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購放款的80%。公積金貸款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其中四個條件計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貸款人最高可貸金額。某年連續幾次的加息,使得商業貸款5年以上的基準利率高達7.05%,從而使得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公積金貸款購房,原因就在於年基準在4.90%的低利率,這在很大程度上大大降低了購房成本及還貸壓力。為大家專門介紹一下公積金貸款計算的方式方法。貸款額度 = [(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 ? 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還貸能力系數40% ㄧ 借款人或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貸額 ] × 12(月)× 貸款年限。其中月工資總額 = 公積金月繳額 ÷(單位繳存比例 ? 個人繳存比例)在近幾年中,會有越來越多的公民會購置屬於自己的房產,但是因為我國的房價過於的高昂,所以大部門人都會選擇通過貸款的方式來購房,在辦理貸款時也是可以通過公積金或者商業貸款兩種方式,同時勞動者也是可以在裝修房屋、租房時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錢款。
【法律依據】:各行政、企業、事業單位均應執行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關於核定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度的規定,每年按上年職工的月均工資總額乘以最新確定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核定當年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❿ 常州公積金提取新政策2021
公積金使用新政:
(一)擴大了使用范圍:
一是放開實施了異地貸款。在外省市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如果在繳存地無貸款記錄或僅有一次貸款且已還清的,在常州購房置業時,可以持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向常州市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的公積金貸款。在申請貸款時,在貸款額度、計算規則等方面享受與本地職工同等權益。
二是新增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使用公積金業務,允許符合條件的職工提取公積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個人分攤費用。
(二)貸款額度計算規則調整:貸款額度計算規則調整概括來講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三不變、兩調整、一取消。
「三不變」:一是准貸條件不變。連續繳存6個月才可以申請貸款的基本條件不變。
二是購買經濟適用房類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不變。職工購買此類住房的,無論有無使用記錄,仍按公積金余額20倍計算。
三是對特殊人才的支持力度不變。原有的創新創業類人才,以及現役軍人配偶無購房類公積金使用記錄的,貸款額度仍放寬至60萬。
「兩調整」:一是調整公積金余額20倍計算貸款額度的計算規則。
調整後的新政策:「無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且至少有一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或購買經濟適用房類保障性住房的,貸款額度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余額之和20倍計算貸款額度。」
這一調整主要體現兩個方面的支持:
一方面支持履行繳存義務強的職工。繳存滿2年的,貸款額度才能按20倍計算,多人借款的必須至少有一人繳存滿2年。
另一方面支持確實有住房消費需求的職工。新政將原來的「提取記錄」細分為「購房類提取(如購房提取、還貸提取等)」和「非購房類提取」(如租房提取、大病提取等),其中「非購房類提取」將不影響20倍計算貸款額度規則。
二是調整公積金余額10倍計算貸款額度的計算規則。
調整後的新政策:借款申請人不符合20倍計算規則條件的,均按公積金余額之和的6倍計算。
「一取消」:取消貸款額度保底照顧,原貸款額度放寬至一人18萬兩人36萬照顧政策不再執行。
(三)提高貸款貼息額度,加大對低收入家庭的幫扶:新政提高了低收入家庭公積金貸款貼息額度,將每戶每年最高貼息5000元提高至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