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病假工資的計算方法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病假工資=(計算基數/月計薪天數)×計算系數×病假天數;因工負傷的病假工資為原工資。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⑵ 病假工資的計算方法
病假工資的計算方式有: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
2、未約定的,可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
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乙款的規定,應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按下列標准支付病傷假期工資: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已滿
8年及8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
⑶ 蘇州病假工資發放標准2022
一、蘇州病假工資規定2020
(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
(三)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發給;
(四)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95%發給。
經濟效益好的企業,可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上浮5%。經濟效益差,難以達到上述標準的企業,經本企業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可以適當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各個檔次標準的5%。如情況特殊超過5%的,應報所在區縣(自治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第五條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上的,
其病假工資按什麼發放?
(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發給;
(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5%發給;
(三)連續工齡滿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第六條原系全國勞動模範、省(部)級勞動模範以及部隊軍以上單位曾授予戰斗英雄或曾榮立一等功並一直保持其榮譽的職工,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七條職工患病,在醫療期內停工治療期間,每月領取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總結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發給;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95%發給。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__條中的是指勞動者在法定_作時間內履_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_付的最低
勞動報酬。最低_資不包括延長_作時間的報酬,以貨幣形式_付的住房和__單位_付的伙_補貼,中班、夜班、_溫、低
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_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規規定的福利。
⑷ 員工病假工資怎麼算
按規定,病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X40%,其中40%為最大扣款比例,一般公司扣款比例低於40%,且部分公司設有一定天數的帶薪病假。在扣除病假工資時,不得使員工的工資在扣除後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按規定,病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X40%,其中40%為最大扣款比例,一般公司扣款比例低於40%,且部分公司設有一定天數的帶薪病假。在扣除病假工資時,不得使員工的工資在扣除後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員工病假工資計算方法如下: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一般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當地政策進行執行。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通常會按醫療期計算,工作不滿10年的,在本單位工作不滿五年的,為三個月的工資。工作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不滿五年通常為六個月工資。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准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准確定。(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⑸ 員工請病假工資該怎麼算
員工病假工資的計算方法如下:
1、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准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准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
2、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計算系數確定後,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
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⑹ 江蘇病假工資怎麼算2022
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內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1、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2、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3、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發給。4、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95%發給。
一、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
1、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發給;
2、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5%發給;
3、連續工齡滿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二、病假工資計算方式:
1、對於病假工資,用人單位可以在合同中與職工進行約定,只要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就可以。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0.9天和67.4小時,可以照此折算出員工日平均工資。
2、對於事假工資,企業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職工請事假(含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實行照發工資的制度。企業根據職工的不同性質而實行不同的制度,企業中的工人由於享受加班加點工資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企業中的行政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不享受加班加點工資待遇,請事假每個季度在兩個工作日以內的,照發工資,超過兩個工作日以上的,其超過天數不發工資。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四條 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內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三)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發給;(四)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95%發給。
⑺ 病假工資計算方法怎麼計算
病假工資計算方法是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等等。
【法律依據】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⑻ 病假工資怎麼計算
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准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准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法律依據:
1、《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 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乙款的規定,應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按下列標准支付病傷假期工資: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已滿 8年及8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
⑼ 病假工資計算
病假工資計算的方法為,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病假期間,由於勞動者無法正常履行職能義務,因此工資並非按實計發,而是採取按照一定的標准扣除後進行支付。病假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病假期勞動者可照常拿工資,對於病假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病假工資是指雇員因疾病或傷殘而缺勤的期間可以獲得的報酬。病假工資的計算,首先要確定兩個變數,一是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二是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關於病假待遇,有兩點需要注意,即病假工資的保底標准和封頂標准。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五條 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病假工資的標準是什麼
病假工資的標准如下:1、勞動者患有疾病或者因工負傷需要治療,依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和治療期限計算病假工資;2、治療期6個月以內,工作不滿二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已滿二年不滿四年的員工,為本人工資百分之七十。已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為本人工資百分之八十;3、治療期超過6個月的,病傷假期工資停發, 改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月付給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