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險合同真正的生效日從哪天開始算
保險行業都採用「次日零時生效制」
就是保險公司收到你的保險金後,當天晚上12點就開始生效了。
這里要注意一點,所有跟疾病相關的保險產品,都有個叫「觀察期」的東西,意思就是從保單生效那天開始算180天(不同產品觀察期可能不同,有的是90天、60天等等),如果在180天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是不理賠的,只退還保費。所以說疾病相關的保險產品真正管用的時候是觀察期過後。
意外型保險基本都沒有觀察期,今天付了錢,明天發生意外就是要賠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貳』 保險到期日怎麼算的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人壽保險合同的保險期限起始日期與生效日期,保單生效日在保單中載明的,保單的寬限期和中止期都是依照保單生效日計算的,例如:2000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日,表明保單生效日是2000年1月1日,至於是不是保單的保險期限,要看到保單,有人把繳費期當成保險期限。
『叄』 保險時間都是怎麼算的啊 是整年算一年還是今天交的錢到明年的今天算一年啊 我對保險不懂 謝謝朋友們
保險時間都是怎麼算的啊是整年算一年還是今天交的錢到明年的今天算一年,很多人對保險不懂,就會不清楚這些日期到底是什麼
其實交錢並不代表您的保險已經生效,只有生效後才算保險期限內
一、什麼是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也稱「保險期間」,指保險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保險合同雙方當事履行權利和義務的起訖時間。由於保險期限一方面是計算保險費的依據之一,另一方面又是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履行權利和義務的責任期限,所以,它是保險合同的主要內容之一。
對於具體的起訖時間,各國法律規定不同。我國目前的保險條款通常規定保險期限為約定起保日的零時開始到約定期滿日24小時止。值得一提的是,保險期限與一般合同中所規定的當事人雙方履行義務的期限不同,保險人實際履行賠付義務可能不在保險期限內。
定期保險以一定的時間標准即年、月、日、時來計算保險責任的開始與終止,保險期限一經確定,無特殊原因,一般不得隨意更改。
二、保險期限的計算方法
保險合同的保險期限,通常有兩種計算方法:
1、用年、月計算。如財產保險一般為1年,期滿後可以再續訂合同。人身保險的保險期限較長,有5年、10年、20年、30年等。
、以某一事件的始末為保險期限。如貨物運輸保險、運輸工具保險有可能以一個航程為保險期限,而建築安裝工程則以工程施工日至預約驗收日為保險期限。
三、保險合同的生效時間和保險合同成立時間
根據《保險法》第十三條規定:「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因此,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保險責任開始的時間,該時間可以約定在合同生效以前某一個時點,也可以約定在合同生效後的某一時點。
『肆』 保險合同年限怎麼算
人壽保險合同的保險期限起始日期與生效日期,保單生效日在保單中載明的,保單的寬限期和中止期都是依照保單生效日計算的,例如:2000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日,表明保單生效日是2000年1月1日,至於是不是保單的保險期限,要看到保單,有人把繳費期當成保險期限。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伍』 保險時間怎麼計算
保險時間即保險期限。我國目前的保險條款通常規定保險期限為約定起保日的零時開始到約定期滿日24小時止。保險期限與一般合同中所規定的當事人雙方履行義務的期限不同,保險人實際履行賠付義務可能不在保險期限內。
保險期限也稱「保險期間」,指保險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保險合同雙方當事履行權利和義務的起訖時間。由於保險期限一方面是計算保險費的依據之一,另一方面又是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履行權利和義務的責任期限,所以,它是保險合同的主要內容之一。
測一測你的抗風險指數,專家為你免費解讀!
『陸』 保險期間是怎樣計算的
一、保險始期或合同開始日期如何計算
保險合同內不僅要載明保險期間,還要載明保險始期或合同開始日期。所謂保險始期是指保險責任開始期。保險公司通常是以收取第一期保險費的日期作為開始日期,同時,簽發保險單之日也往往是合同訂立之日,即保險責任開始之日,這是因為簽發保險半日與收取保險費往往是同時進行的。不過在實務上,訂約日並不一定等於保險始期,還要根據實際情況才能予以確定。
如果投保人的要約已經取得保險人的承諾,並已付清第一期保險費,雖然保險人尚未簽具保險單,在此期間所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需給付保險金。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始期應當是在出具保險單之前已經開始。在另一種情況下,簽單在先,收費在後,除非保險公司對此已經作出特別的約定,一般對收費前所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可不負保險責任。我國簡易人身保險條款第十四條規定,保險單從起保當月的一日為起期,但須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後,保險單才開始生效。所以,起期與保險責任開始之日不一定保持一致。
二、保險合同中的保險期間是多久
所謂保險期間亦是保險合同的預定持續期間,如簡易人身保險的保險期限可分為5年、10年、15年、20年和30年5種。若投保人選擇為20年,則保險持續期間可長達20年。一般滿期保險金的給付,是以被保險人期滿生存為條件,死亡保險金的給付則是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死亡為准。因此,保險期間是認定保險事故的重要前提,要根據事故是發生在保險期間還是不在此一期間來決定應否承擔保險責任。
假定在兩全保險中特別約定,死亡保險金是為生存保險金的加倍,如果被保險人於保險期屆滿前夕死亡,即可領加倍的保險金,若在保險屆滿時一息尚存,心臟尚未停止跳動,只能領取生存保險金。所以保險期間攸關責任的認定,不容忽視。有些險種的保險持續期可劃分階段,分階段承擔不同責任。
【泗陽縣律師】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柒』 保險期間天數什麼意思
保險期間其實就是指你買的保險在有效期內的這段時間,比如保險期間至70周歲,那麼保險期間就是從你投保的那一刻起,一直到你70周歲那天的零點,這中間的時間就是保險期間。
一、保險期間天數是什麼意思?
保險期間,也可以叫做保險期限。是指保險合同產生效力的起訖時間。如果在保險期間內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險種的不同,保險期間的計算方式也有所不同。人身保險和一般財產保險基本上是按照確定的時間來計算保險期間的,而貨物運輸保險可按運輸航程計算,還有其他的一些保險,在這里就不多贅述了。
除此之外,還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來決定保險期間的長短,不過如果想要更長的保險期間,保費也就更高。
由於保險期限一方面是計算保險費的依據之一,另一方面又是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履行權利和義務的責任期限,所以,它是保險合同的主要內容之一。
我國目前的保險條款通常規定保險期限為約定起保日的零時開始到約定期滿日24小時止。值得一提的是,保險期限與一般合同中所規定的當事人雙方履行義務的期限不同,保險人實際履行賠付義務可能不在保險期限內。
二、保險期間一般多久?
人身保險的保險期限較長,有5年、10年、20年、30年等。
短期意外險的保險期間多為1年,短的也有3天、7天不等,看實際需求。
定期壽險的保險期間可能是5年、10年、20年、或者保至70歲、80歲等;
而終身保險的保險期間一般是直到被保人身故。
三、保險期間怎麼計算的呢?
保險合同的保險期間,通常有兩種計算方法 :
(1)用年、月計算。
如財產保險一般為1年,期滿後可以再續訂合同。人身保險的保險期限較長,有5年、10年、20年、30年等。
(2)以某一事件的始末為保險期限。
如貨物運輸保險、運輸工具保險有可能以一個航程為保險期限,而建築安裝工程則以工程施工日至預約驗收日為保險期限。
四、保險期間和繳費期間有什麼區別?
很多人也弄不明白保險期間和繳費期間有什麼區別,其實他們是完全兩個不同的概念,我們要注意區分。
一般來說,繳費期間是指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在簽訂合同時,雙方相互約定的一個繳費年期。比如投保人選擇年繳費,那麼繳費期間就是從合同生效的那天開始到交完保費的那天。而保險期間又稱保險期限,指的是保險合同生效的起迄時間。只要是被保險人按照規定繳納了保險費用,一旦發生了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就需要承擔責任,給予相應的賠償金。比如一款終身重疾險,可以分成20年、30年交,那麼繳費期間就是20年或是30年,而保障期間為終身。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繳費期間只代表我們繳費的情況,而保險期間才是給我們提供保障的時間,兩者是不能混為一談的。我們在投保時一定理解清楚,避免後續出現保險糾紛。
『捌』 什麼是保險期間
保險期間:即保險合同約定的時間,也稱保障期。即保險合同雙方當事履行權利和義務的起訖時間。
繳費期間:繳費期就是需要交錢的年數。一般壽險,重疾險,年金險繳費年數比較長,投保時一定要看清繳費年限,而意外險,醫療險通常繳費期是一年。
保險金額:保險金額是指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下對保險利益的最大賠償額或支付額。重疾險的保額是一次性賠付的,不限制這筆錢的用途。而醫療險的保額是指最大報銷額度,通常意義上來說,就是住院花了多少錢,在額度內報銷多少錢。
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的人,簡單的說就是交錢的人。比如媽媽給孩子買保險,媽媽就是投保人,孩子是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根據保險合同,主要受到保障的人。比如媽媽給孩子買保險,孩子萬一生病住院了,是可以得到賠付的,而媽媽住院則不能得到賠付。
保險人:賠錢的保險公司。購買的是哪家保險公司的產品,那保險人就是這家保險公司。
受益人:被保險人身故後得到賠償金的人。只有在被保險人身故後才能得到賠償金,其他情況,比如住院報銷,重症給付金,都是給到被保險人的。
等待期:又稱「免責期」,通常為了防止道德風險,指在有限的期限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也無法獲得保險賠償。
百萬醫療險等待期一般為30天,重疾險,壽險等待期一般為90天或180天。
猶豫期:俗稱後悔期,這個期間退保則無條件退還所交保費,不排除有手續費,通常為10-15天,過了這段時間後退保,就只能按照合同的現金價值了。
現金價值:現金價值就是你退保能拿回的錢。像壽險,重疾險這種長期險種,現金價值是會增長的,初期的現金價值通常是比較低的,因為牽涉到保險公司運營的各種費用。
寬限期:很多長期險繳費年數比較長,容易造成忘記交保費的情況,為了防止這種情況,所以有了寬限期。一般寬限期為60天,只要在寬限期內補繳保費,合同依然有效。
中止期:超過寬限期,依然因為一些原因沒有補繳保費的,則進入中止期。中止期一般為兩年,兩年內可以申請復效,繳納保費及一定的利息後,保單可恢復,等待期需要重新計算。
免賠額:簡單的說就是自己需要承擔的錢。通常在醫療險,意外險種比較常見。免賠額100元,就是指除去醫保報銷之後,報銷金額需要減去100元。通常百萬醫療的免賠額是在10000元。
『玖』 保險期間的含義及計算方法
保險期限:也稱保險期間。根據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在約定的時間內對約定的保險事故負保險責任,這一約定時間就成為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是計算保險費的依據之一,也是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履行權利和義務的責任期限。那麼保險期間的含義是什麼呢?保險期間一般多久呢?
保險期間的含義:
根據壽險合同,壽險公司在約定時間內對約定的保險事故負保險責任,該約定的時間稱為保險期間,也稱保障期,各個不同的險種有不同的保險期間。
保險期間一般多久:
不同種類的保險產品保險期間也有所不同。一般來說,保險期間有以下2種。
保險合同的保險期限,通常有兩種計算方法:
1、用年、月計算。如財產保險一般為1年,期滿後可以再續訂合同。人身保險的保險期限較長,有5年、10年、20年、30年等。
一般來說,短期意外險的保險期間多為1年,定期壽險的保險期間可能是5年、10年、20年等,而終身保險的保險期間一般是直到被保人死亡。
2、以某一事件的始末為保險期限。如貨物運輸保險、運輸工具保險有可能以一個航程為保險期限,而建築安裝工程則以工程施工日至預約驗收日為保險期限。
躉繳:是一種繳保費方式,指所有保費一次性繳清。年繳:也是一種繳保費方式,指每年繳一次。現金價值:是指保戶在退保時可取回的現金。由於長期壽險通常採用均衡保險費,投保人繳費若干期後,將會形成一定的責任准備金,責任准備金是對被保險人的一種負債。
因此,在解約退保時,退保人需將這部分「負債」返還給投保人。保單的現金價值正是以責任准備金為基礎計算的。因投保初期投保人繳費少,保單成本攤銷大,所以前期現金價值很低。
等待期:又稱觀察期,或免責期,是指壽險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時期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也不能獲得保險賠償,這段時期稱為等待期。等待期是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將發生保險事故,而馬上投保以獲得賠償的行為,也就是所說的逆選擇。
核保:指壽險公司對保險對象的風險進行評估,決定是否接受保戶的投保以及以什麼條件來接受投保的過程。保險費自動墊繳:分期繳付保險費的保單,在超過寬限期仍未繳付保險費的。
如保單當時具有現金價值,且現金價值扣除欠繳保險費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後的余額足以墊繳到期應繳保險費時,保險公司將自動墊繳該項欠繳保險費,使保險合同繼續有效,這就被稱為「保險費自動墊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