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折舊怎麼算
房屋、建築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
房屋折舊費的計算方法在《國有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試行條例》中明確規定,房屋一類的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即定額折舊法。
其計算公式為:年折舊費=(造價-殘值)/折舊年限
或=造價×(1-殘值率)/折舊年限
⑵ 我的一個朋友想知道賓館房屋折舊如何計算
房屋(也就是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有4種:1、直線法
1000000*(1-3%)=970000
970000/20/12=4041.67(月折舊)2、工作量法,你這里用不到。
3、年數總和法
4、雙倍余額遞減法
在現實中用的是第一種方法,如果想了解其他的,你可以看中級財務會計
⑶ 房屋的累計折舊怎麼計算
房屋的累積折舊的計算公式為:年折舊費=(造價-殘值)/折舊年限 或=造價×(1-殘值率)/折舊年限,其中每月折舊=固定資產原值×(1-殘值率)/折舊年限/12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折舊年限*100%。房屋的使用年限是20年,生產設備的使用年限是10年。
舉例:1、公司一年房租費是296000元,怎麼計算每個月的累計折舊,6月份開始使用。
月折舊額=296000*(1-0.05)/20/12=1171.67元
會計分錄為:借:製造費用1171.67 貸:累計折舊1171.67
2、一些購入的固定資產,升降機5000元,怎麼算出累計折舊。6月份開始使用。
月折舊額=5000*(1-0.05)/10/12=39.58元
會計分錄為:借:製造費用39.58 貸:累計折舊39.58
(3)酒店房屋折舊的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為體現一貫性原則,在一年內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不能修改在各折舊方法中,當已提月份不小於預計使用月份時,將不再進行折舊。本期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期不提折舊,當期減少的要計提折舊以符合可比性原則。
採用的幾種折舊方法介紹:
平均年限折舊法一
月折舊率=(1-殘值率)÷預計使用月份
月折舊額=月折舊率×原值=(原值-殘值)÷預計使用月份
殘值=原值×殘值率
可以看出,平均年限折舊法一隻與三個參數相關:原值、殘值(或殘值率)、預計使用月份。折舊的多少與「累計折舊」、「已計提月份(已計提月份小於預計月份時)」無關。
平均年限折舊法二
月折舊額=(原值-殘值-累計折舊)÷(預計使用月份-已提月份)
月折舊率=月折舊額÷(原值-殘值)
=[1―累計折舊÷(原值-殘值)]÷(預計使用月份-已提月份)
在平均年限折舊法中,折舊金額與 原值、累計折舊、殘值、預計使用月份、已提月份共五個參數相關。
如果累計折舊與已計提月份均為0,則兩種折舊方法中的月折舊額是一樣的,但是月折舊率不同。
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殘值後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 ÷ [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按雙倍直線折舊率和固定資產凈值來計算折舊的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採用此法,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凈額平均攤銷。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每一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殖) ÷ 規定的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舊額
⑷ 酒店裝修折舊計算公式
裝修費用計入固定資產需要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達到固定資產原價20%以上
2、以後使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延長年以上
3、改變新增了固定資產用途和功能
如不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之一的,應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在租憑期內分攤。
如果你是承租方,那麼可以按下面那位的說法處理,如果裝修費用較小,可一次性記入當期的費用,如果費用額較大可計入待攤費用,再分期攤銷,不過攤銷期不能超過一年,也可以視金額大小在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具體由你根據貴企業的實業情況進行賬務處理。如是開業期間的費用,也同樣在開業後一次性計入開辦費,在五年內進行攤銷。
大酒店裝潢如何計提折舊
每個地方的稅收政策具體操作不一定完全相同,大連國稅局規定:對企業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房屋發生的裝修費用支出,可視同長期待攤費用,自裝修完成並投入使用的次月起,分期平均攤銷,攤銷期限不得低於5年。
而本人理解,酒店裝修跟別的行業不同(一般酒店都會過幾年翻修的,而別的企業可能10-20年才會重新裝修),只要在正常的經營期內,合理的攤銷都是可以理解的。
酒店投入運營未來5年的固定資產折舊如何計算,用何種折舊方法?
用直線法計提折舊。1。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5%)/30 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 2。 稅法規定房屋的最低折舊年限是20年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5%)/20 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
⑸ 房屋折舊怎麼計算
1、確定固定資產入賬價值;
2、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
3、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
折舊方法如下:一、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稱為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1+預計凈利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上述計算的折舊率是按個別固定資產單獨計算的,稱為個別折舊率,即某項固定資產在一定期間的折舊額與該固定資產原價的比率。通常,企業按分類折舊來計算折舊率,計算公式如下:
某類固定資產年折舊額=(某類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清理費用)/該類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某類固定資產月折舊額=某類固定資產年折舊額/12
某類固定資產年折舊率=該類固定資產年折舊額/該類固定資產原價×100%
採用分類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計算方法簡單,但准確性不如個別折舊率。
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雖然簡單,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固定資產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經濟效益不同,平均年限法沒有考慮這一事實。又如,固定資產在不同使用年限發生的維修費用也不一樣,平均年限法也沒有考慮這一因素。
因此,只有當固定資產各期的負荷程度相同,各期應分攤相同的折舊費時,採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才是合理的。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可以彌補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時間,不考慮使用強度的缺點,計算公式為:
每一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第一工作量折舊額
三、加速折舊法
加速折舊法也稱為快速折舊法或遞減折舊法,其特點是在固定資產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舊,後期少提折舊,從而相對加快折舊的速度,以使固定資產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補償。 字串4
常用的加速折舊法有兩種:
(1)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一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和雙倍直線法折舊額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的折舊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這種方法沒有考慮固定資產的殘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資產的賬面折余價值降低到它的預計殘值收入以下,即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的最後兩年,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平均攤銷。
例如:某企業一固定資產的原價為10 000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200元,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每年的折舊額為: 字串6
雙倍余額年折舊率=2/5×100%=40%
第一年應提的折舊額=10 000×40%=4000(元)
第二年應提的折舊額=(10 000-4 000)×40%=2 400(元)
第三年應提的折舊額=(6 000-2 400)×40%=1 440(元)
從第四年起改按平均年限法(直線法)計提折舊。
第四、第五年的年折舊額=(10 000-4 000-2 400-1 400-200)/2=980(元)
(2)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也稱為合計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後的凈額和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總和。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折數總和
或:年折舊率=(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⑹ 房屋折舊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房屋折舊的計算公式是房屋年折舊費等於造價減殘值除以折舊年限。5年以內含5年房屋折舊率為百分之0,5年以上不含5年至10年含10年房屋折舊率為百分之5,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屋折舊率為百分之10。
房屋折舊的原因
房屋物質折舊是指房屋在使用過程中有出現物質磨損,有形損耗等問題,從而造成了房屋價值損失,主要包括自然的老化生銹風化基礎沉降等,包括正常使用磨損和意外破壞損毀,延遲維修損壞殘存等因素。
房屋功能因素的折舊主要是從消費觀念,規劃設計技術等方面來分析的,譬如說早期房屋功能單一落後使用利用率不夠,或者式樣內部布局設備陳舊等導致房屋價值下降造成的折舊,經濟因素折舊。
⑺ 房子的折舊率怎麼算
年折舊率=(1+預計凈利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100%
房屋折舊是由於物理因素、功能因素或經濟因素所造成的物業價值損耗。
房屋折舊費的計算方法在《國營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試行條例》中明確規定,房屋一類的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即定額折舊法。其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1+預計凈利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100%
確定房屋的價格還要考慮很多因素,如房屋所處的地段位置、房屋的建築面積和樓房的層次與朝向等。
(7)酒店房屋折舊的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折舊率相關因素
建築造價:
(1)建築造價是核算折舊費的基礎,由建造中必要的物質消耗、勞動報酬和稅金、利潤所組成,是住宅經營中的進貨價。它只應是住宅本身的進價,而不應包括其他費用。由於住宅的使用年限長達幾十年,甚至一百多年,在這樣長時期內物價變化很大,故一般均不以其原始造價為計算依據,而按重置,即在現實條件下重新建造該類住宅所需的貨幣支出來計算。
房屋的殘值:
(2)房屋的殘值,是指房屋經過長期使用,失去使用價值後,經過拆除清理以後殘留的建築材料的價值。清理費用是拆除清理報廢的破舊房屋時所支付的人工、機具的費用,它作為使用房屋的追加耗費,應計入成本之內。一般都以殘值扣除清理費用後的剩餘部分為凈殘值,簡稱殘值。
使用年限:
(3)使用年限,是住宅實物形態經外界的物理、化學因素作用下,從而發生有形的磨損;在有形的磨損下,住宅能維持正常使用的年限,稱為使用年限。使用年限是由住宅的結構、質量決定的自然壽命。折舊年限,是住宅價值轉移的年限,它是由使用過程中社會經濟條件決定的社會必要平均使用壽命,或稱經濟壽命。折舊年限除與使用年限有關外,還受無形損耗的影響。
參考資料:房屋折舊 網路
⑻ 房屋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
房屋的累積折舊的計算公式為:年折舊費=(造價-殘值)/折舊年限 或=造價×(1-殘值率)/折舊年限,其中每月折舊=固定資產原值×(1-殘值率)/折舊年限/12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折舊年限*100%。房屋的使用年限是20年,生產設備的使用年限是10年。
折舊僅僅是成本分析,折舊不是對資產進行計價,其本身既不是資金來源,也不是資金運用,因此,固定資產折舊並不承擔固定資產的更新。但是,由於折舊方法會影響企業的所得稅,從而也會對現金流量產生一定影響。
可折舊固定資產並不是所有固定資產都計提折舊,可折舊固定資產應具備條件是:使用年限有限而且可以合理估計,也就是說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會被逐漸損耗直到沒有使用價值。
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房屋建築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
(3)季節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前年度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
(3)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⑼ 房屋折舊怎麼算
房屋、建築物的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
房屋折舊費的計算方法在《國有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試行條例》中明確規定,房屋一類的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即定額折舊法。
其計算公式為:年折舊費=(造價-殘值)/折舊年限 或=造價×(1-殘值率)/折舊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