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土地使用權攤銷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分攤共用面積利人建築面積×(宗地面積-總建築佔地面積)÷總建築面積。權利人分攤土地面積攤建築佔地面積 分攤共用面積。地下建築物分攤土地使用權(地下)面積計算公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七條 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准予扣除。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准予扣除。
⑵ 土地攤銷計算方式
法律分析:土地分攤類型大致可分為兩種:
1、平面土地使用權分攤。這種類型分攤較簡單,可按獨自面積在共有使用權面積中的比例確定。
2、多層建築物土地面積分攤。其中包括多層多用途和多層單一用途土地面積分攤,在這種情況中土地只作為建築物的附屬形態出現,但由於用途不同,地價不同,土地使用者應分攤的稅費就不同,享有的土地面積也不相同。
由於土地使用情況復雜,以下幾種土地面積分攤的計算方法可供參考:
1、平均分攤法。這是目前被廣泛採用的方法,適用於平面使用土地分攤和劃撥用地分攤,其分攤面積一般按共有使用者之間各自在該宗地內擁有的地上附著物的佔地面積或建築面積來確定。可用以下公式計算:
土地共有使用權分攤面積=使用者獨立擁有的佔地面積或建築面積-在共有土地上全部使用者的佔地面積或建築面積總和×土地共有使用權面積。
2、土地用途分攤法。或稱地價分攤法,適用於對多層多用途建築物進行土地分攤。在土地利用當中,由於土地用途不同,層數不同,土地產生的價值就不同,按照不同用途地價在土地所有用途地價中的比例對土地進行分攤,確定使用者擁有多少土地面積,應承擔多少稅費,可以說是比較公平合理的一種方法。具體操作可用以下公式:地分攤面積=底層土地面積×(某一用途地價-不同用途地價之和)×某一使用者擁有的層數
其中相同用途的地價累加,這一公式也適用於同一層有多種用途的建築物。
3、樓價分攤法。適用於對不同用途相同層數的建築物土地進行分攤。如果不同用途相同層數的建築物需要交同樣的稅費,就不太合理,所以還應利用樓價對同一用途不同樓層的土地進行分攤修正。由於不同層數的樓價是受市場因素影響的,樓的地價則不變,所以用樓價來修正地價可以說是一種操作簡單的辦法。計算公式為:
修正後的土地分攤面積=某一層樓價÷所有層樓價之和×修正前土地分攤面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七條 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准予扣除。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
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准予扣除。
⑶ 賣土地怎麼算平方價格公式
價格計算公式為:P=a/r*[1-1/(1+r)n次方]。n為使用土地的年期或有土地收益的年期。劃撥土地無年限,出讓土地有年限。土地還原率不變且大於零,土地使用年期無限的土地價格計算公式:P=a/r.P為土地價格,a為土地純收益,r為土地還原率。
土地價格亦稱"地價"。指土地買賣時的價格。土地是自然物,不是勞動產品,本身不具備價值,因而也就沒有由價值決定的價格。但是,土地作為商品在市場上進行買賣時,卻有價格。在土地私有制的條件下,土地所有者憑借對土地的所有權收取地租,而且還可以通過出賣土地取得收入,這就形成土地價格。馬克思指出:"土地的購買價格,是按年收益若干倍來計算的,這不過是地租資本化的另一種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