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加班工資怎麼計算基數
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因此,對於實行標准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5月2日、3日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准給予雙倍支付工資。
B. 加班工資支付基數是怎麼來算的
法律分析:加班費計算基數為日工資,根據相關規定,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九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C. 加班工資基數怎麼算
要准確計算加班費,首先必須正確確定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實踐操作中具體要把握以下幾點:1、如果勞動合同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項目分為「基本工資」、「崗λ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λ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例1:勞動合同約定你的基本工資是1200元,崗λ工資為500元,技術津貼為1000元,則你的標准工資是2700元(1200+500+1000),而不是1200元,現在很多用人單λ僅僅以基本工資作為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基數,這顯然是錯誤的,是不按照勞動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Υ法行為.2、如果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凡是用人單λ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於實際工資,具體包括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Χ的解釋》中規定「工資總額」的幾個組成部分。但是應當注意一點,在以實際工資都可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時,加班費、伙食補助和勞動保護補貼等應當扣除,不能列入計算范Χ。例2:你的基本工資是2000元/月,獎金為400元/月,技術津貼為800元/月,則你的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是3200元/月(2000+400+800),而不是2000元/月,現在很多用人單λ僅僅以基本工資作為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基數,這顯然也是錯誤的,是不按照勞動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Υ法行為.3、在確定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時,應當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以?月工作時間為20.92天和167.4小時進行折算。例如在例2中按照加班費的計算基數3200元/月計算,則你?日的工資152.96元(3200/20.92),?小時的平均工資是19.12元(152.96/8).4、實行計件工資的,應當以法定時間內的計件單價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5、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低於當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以日、時最低工資標准為基數。勞動合同法關於加班費的規定相對是比較明確的,當企業員工在不屬於自己的工作領域或者是在與公司約定的上班時間之外的時間進行工作,都可以享受到公司支付加班費的待遇,當然,加班費的計算是有具體的基數的,上述我們詳細的介紹了基數的確定方法。
D. 如何計算職工加班工資的基數
加班工資支付基數這樣計算:
1、如果是休息日或者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是按照天數計算的,此時用每月工資除以21.75就是日工資的基數;
2、如果是下班後加班的,用上述得的日工資除以8小時就是每小時工資的基數。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 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怎麼算
1、按照基本工資確定。基本工資是勞動者工資報酬中的一部分,它是工作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的最基本的薪酬待遇,反映的是員工所在崗位或者所具備的技能中相對固定的價值。2、按照地方規定執行。關於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問題,一些省、市、自治區有自己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F. 加班工資基數如何確定
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在具體折算時,勞動者還需要了解相應的規則。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按月發放的工資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資。目前,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83天和166.64小時,而全年月平均計薪日和計薪時數分別為21.75天和17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按計薪時間進行折算。計算方法為: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