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提前退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根據公告內容,個人因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所屬月份平均分攤計算個人所得稅。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一次性補貼收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費用扣除標准〕×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提前辦理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
假設王先生提前4年退休,那麼他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是48個月,假如因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取得一次性補貼20萬元,個稅的費用扣除標准為2000元,根據上述計算公式,王先生的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為:{〔(200000÷48)-2000〕×15%-125}×48=9600(元)。
如果不提前退休,王先生每月的工資收入也是4166.67元(200000÷48),那麼王先生4年下來應納的個人所得稅額為:{〔(200000÷48)-2000〕×15%-125}×
48=9600(元)。如果考慮到在職還要在稅前扣除社會保險等部分,那麼同等工資水平之下,在職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還要略少於提前退休。
⑵ 退休人員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納個人所得稅。據此,退休人員每月取得的退休工資3000元屬於免稅范圍,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應該減除費用3500元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由於其所得2000元未超過3500元,因此無需繳納個稅。
應當注意的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就「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問題進行了明確。該文件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才能依據「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一是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二是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三是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四是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如果未能同時滿足上述四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不屬於工資、薪金所得,根據國稅函〔2005〕382號文件規定,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⑶ 怎麼計算退休工資
國家法律規定勞動者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申請退休,拿退休工資,不同的工齡拿到手的退休工資有所不同,那麼退休工資和工齡的關系是怎樣的呢?另外國家法律還規定了幾種可以提前退休的情況,小編為你解答。
一、退休工資和工齡的關系
工人的退休工資按工齡,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級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樣。
二、關於退休的知識點
退休(retire ),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政府有關方面不斷釋放出延齡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調查顯示,過半受訪者反對延長退休年齡,多數主張按規定年齡退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1)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今後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按照統一標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員支付一次性補貼,不屬於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以上是關於退休工資和工齡的關系是怎樣的解答,以及國家法律規定哪些情況可以提前退休的具體回答。還有一種情況是退休後,企業還可以返聘員工繼續在勞動崗位擔任工作,一般是知識型、技術型的行業,繼續為社會發光發熱,貢獻自己的技能。
⑷ 退休後年金個稅計算
法律分析:退休後年金個稅計算方式如下:2014年1月1日後退休且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2014年1月1日後退休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⑸ 退休年金個稅計算公式
法律分析:2014年1月1日後退休且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2014年1月1日後退休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單位和個人在2014年1月1日之前開始繳付年金繳費,個人在2014年1月1日之後領取年金的,允許其從領取的年金中減除在2014年1月1日之前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且已經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部分,就其餘額按照上上述第1項規定征稅;在個人分期領取年金的情況下,可按2014年1月1日之前繳付的年金繳費金額佔全部繳費金額的百分比減計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減計後的余額,按照上述第2項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⑹ 退休人員個稅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領的退體工資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除了退體工資外,從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需要按《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五)保險賠款;(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⑺ 退休後,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退休後,個人所得稅是按照其返聘收入來計算個人所得稅,退休金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即退休金不在計稅范圍內。根據所述,返聘工資4500元,是不超過起征線的,所以免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7)免稅退休金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⑻ 退休職工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
【法律分析】
聘用已退休人員的薪資個稅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但是,退休後人員受原單位包括其他單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則不屬於離退休工資之列,而是工資、薪金所得或者勞務報酬,應單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⑼ 關於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是如何計算的呢
個人所得稅中工資薪金不同情況下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方法
工資、薪金
一般情況下
應納稅所得額=月工資、薪金收入-1600或4800
特定行業(採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
1、全年工資先除12,計算每月的平均工資,在計算月工資的個人所得稅,最後用月工資的個人所得稅乘12計算出全年的個人所得稅。
2、個人所得稅=[(全年工資、薪金收入/12-1600或4800)*稅率-速算扣除數]*12
一次性取得全年獎金
1、當本月工資超過計稅工資標准時(就是超過1600或4800),當月工資和全年獎金分別計算各自的所得稅。先用獎金除12的余額找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在用一次性獎金乘找出的稅率減去速算扣除數就是一次性獎金要交納的個人所得稅。
2、當本月工資未超過計稅工資標准時(就是超過1600或4800),當月工資和全年獎金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先用獎金加當月工資減1600或4800後的余額再除12的余額找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在用一次性獎金加當月工資減1600或4800後的余額乘找出的稅率減去速算扣除數就是全部要交納的個人所得稅。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薪金
先按一個月的工資薪金計算個人所得稅,再按比例計算實際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
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和重新聘任後的工資
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是免稅的,重新聘任的工資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同一般情況下一樣。
從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
從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是免稅的。重新就業的工資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同一般情況下一樣。
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
1、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平均工資3倍以內的部分免稅,超過3倍的部分征稅。
2、征稅方法:先用補償的全部收入減去3倍以內的余額除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不足12年的按實際工作年限計算)視同為月工資,按照一般情況下計算月工資個人所得稅,在乘工作年限就是全部補償收入應該交納的個人所得稅。重新聘任的工資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同一般情況下一樣。
內部退養取得的一次收入
1、內部退養取得的一次收入要和當月取得工資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
2、方法是:內部退養取得的一次收入除從退養到正式退休的月份(一定要換算為月份)的余額加當月工資減去1600或4800後的余額找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在用全部的內部退養費加當月工資減去1600或4800後的余額乘找的稅率後減去速算扣除數的余額為全部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3、重新就業的工資與原單位取得的同一月的工資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方法同一般情況下一樣。
僱主負擔部分個人所得稅的(定額負擔部分)
1、先把僱主負擔的定額稅加上,還原為稅前所得,在按照一般情況下計算個人所得稅。
2、方法:所得稅=用(實際取得的工資+雇住負擔的定額稅金-1600或4800)確定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個人所得稅就可以了。
僱主負擔部分個人所得稅的(定率負擔部分,全部負擔的100%)
1、先還原為稅前收入,在按照一般情況下計算個人所得稅。
2、方法:還原為稅前收入=(實際取得的工資-1600或4800-速算扣除數*僱主負擔的比例)/(1-稅率*僱主負擔的比例)
還原為稅前收入後在按照一般情況下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