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貿業增加值如何計算
計算方法:總產值-總成本支出(中間投入)
統計服務行業屬於服務業,但計算方法和思路依然是收入減成本的方法。
統計服務行業增加值是指在報告期內以貨幣形式表現的服務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
即將服務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中屬於中間消耗的部分分別相加(中間物質消耗按不含增值稅的價格計算),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得出工業中間投入總和。
細分項目:
1、中間投入
固定資產折舊
勞動者報酬
工資
福利費
等等。
2、總產值
行業內所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貨幣總額。可以理解為銷售收入綜合。
Ⅱ 煙草行業利稅計算公式
一、消費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卷煙消費稅的通知》, 各種煙草稅率為:
1、甲類卷煙(調撥價70元/條以上):稅率為56%,另外收取0.003元/支,生產環節徵收;
2、乙類卷煙(調撥價低於70元/條):稅率為36%,另外收取0.003元/支,生產環節徵收;
3、商業的批發:稅率為11%,另外收取0.005元/支,批發環節徵收;
4、雪茄:稅率為36%,生產環節徵收;5、煙絲:稅率為30%,生產環節徵收。
二、增值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煙草屬於貨物銷售,增值稅率為17%。
Ⅲ 煙草稅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煙草稅主要包括增值稅和消費稅,兩種稅種的稅率分別是:1.增值稅:煙草屬於貨物銷售,增值稅稅率為17%;2.消費稅:甲類卷煙(調撥價70元或以上/條):稅率56%,另收0.003元/支,於生產環節徵收;乙類卷煙(調撥價低於70元/條):稅率36%,另收0.003元/支,於生產環節徵收;商業批發:稅率11%,另收0.005元/支,於批發環節徵收;雪茄:稅率36%,於生產環節徵收;煙絲:稅率30%,於生產環節徵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Ⅳ 企業增加值怎樣計算需要簡單的回答。
工業企業增加值(現價)=工業總產值(現價)-工業中間投入+增值稅要搞好增加值的統計,關鍵在於搞准中間投入及增值稅兩個指標的統計。
本年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數一進項稅額一減免稅款一出口抵內銷應納稅額+年初未抵扣數一年末未抵扣數。
工業增加值=工資+福利費+折舊費+勞動、待業保險費+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應交增值稅+營業盈餘。
或:工業增加值=勞動者報酬+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凈額+營業盈餘。那麼,如何用「生產法」和「分配法」計算企業的工業增加值?本文將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作一些探討。
(4)煙草商業增加值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企業本期生產,並在報告期內不再進行加工,經檢驗包裝入庫的全部工業成品(半成品)價值合計,包括企業生產的自製設備及提供給本企業在建工程,其他非工業部門和生產福利部門等單位使用的成品價值,本期生產成品價值按自備原材料生產的產品的數量乘以本期不含增值稅(銷項稅額)的產品實際銷售平均單價計算。
會計核算中按成本價格轉賬的自製設備和自產自用的成品,按成本價格計算生產成品價值,生產成品價值中不包括用定貨者來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價值。
針對企業的具體情況,可以作這樣的處理:首先由各個成品生產分廠的統計人員分別報送本期(報告期,一般按一個月結算一次)品產合格入庫量(按各種規格明細分類報出),然後由銷售部門的統計人員報送按品種規格的銷售單價,再將產品產量和產品銷售單價按品種規格對應相乘得出本期生產成品價值。
Ⅳ 卷煙消費稅怎麼計算
卷煙消費稅的計算方法是:
1、甲類卷煙:銷售額*56% +銷售數量標准條*200支*0.003 元/支( 生產環節)
2、乙類卷煙:銷售額*36% +銷售數量標准條*200支*O.003 元/支(生產環節)
3、批發環節:加征銷售額*5%
煙草稅主要包括增值稅和消費稅:煙草屬於貨物銷售,增值稅稅率為17%;消費稅:甲類卷煙(調撥價70元或以上/條):稅率56%;乙類卷煙(調撥價低於70元/條):稅率36%;商業批發:稅率11%;雪茄:稅率36%;煙絲:稅率30%。最近幾年,為了保障公民的身心健康,國家加大了控煙力度,將一些稅率進行了上調。煙草行業歷來是我國的納稅大戶,對於煙草批發商而言,要繳納營業稅、消費稅、增值稅和所得稅等。煙草消費稅稅率是:
1、將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2、納稅人兼營卷煙批發和零售業務的,應當分別核算批發和零售環節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未分別核算批發和零售環節銷售額、銷售數量的,按照全部銷售額、銷售數量計征批發環節消費稅。
綜上所述,在我國,從事煙草批發的單位和個人,都要按照銷售額的11%來繳納煙草消費稅。除此之外,煙草經營者還要繳納所得稅、營業稅和增值稅等。最近,我國正在逐步改革煙草行業稅賦結構,打算通過提高稅賦的方式達到控煙的目的。
【法律依據】: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Ⅵ 工業增加值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工業增加值的計算方法有兩種,即生產法和收入法(又稱要素分配法)。
1、生產法
生產法是指從工業生產過程中的產品和勞務價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產環節中投入的中間產品價值,從而得到新增價值的方法。其計算公式為:
工業增加值=工業總產出-工業中間投入
工業增加值=工業總產值(現價、新規定)-工業中間投入+本期應交增值稅
2、收入法
①工業總產值(現行價格、新規定)
包括本期生產的成品價值、對外加工費收入和自製半成品在製品期限期末期初差額價值。
②工業中間投入
工業中間投入是指工業企業在報告期內用於工業生產活動而一次性消耗的外購原材料、燃料、動力及其他實物產品和對外支付的服務費用。
(6)煙草商業增加值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計算工業增加值應遵循以下三條原則:
1、本期生產的原則
工業增加值的核算必須是工業企業報告期內的工業生產成果。只有進入了工業企業報告期內的工業生產過程,通過工業生產活動所創造的產品和勞務才能進行工業增加的核算,非報告期內生產的工業產品,即使在報告期內出售,也不能作為本期的工業生產成果;反之,只要是報告期內生產的產品,不論是否出售,均應計入報告期生產成果。
2、最終成果的原則
工業企業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從產品形態上看,體現於本期生產出的、已出售、可供出售和自產自用的產品和勞務上,不包括用於生產過程中的產品和勞務;
從價值形態上看,產品生產的過程也是價值轉移的過程,生產過程中所耗用的產品(中間投入)價值隨同生產過程轉移到新產品的價值之中。為了避免產品價值的重復計算,必須在工業總產值的基礎上扣除中間投入的轉移價值。
因此,要保持工業總產值與工業中間投入的計算價格、指標口徑范圍的一致性,避免工業增加值計算結果出現偏差。
3、市場價格的原則
我國計算工業增加值所使用的計算價格是生產者的價格,即按生產者價格估算出的產出額減去按購買者價格估算的中間消耗額。
生產者價格對工業品來說,就是出廠價格,其中包括產品銷售或使用時所支付的產品稅或應得到的補貼,但不包括發票單列的增值稅和單獨開發票的運輸費用和商業費用。
購買者價格是購買者在購買單位貨物或服務所支付的價值,其中包括指定時間和地點提取貨物所發生的運輸和商業費用,不包括可扣除的增值稅。
生產者價格和購買者價格都是市場上買賣雙方認定的成交價格即市場價格。為了保持工業增加值計算口徑的一致性,工業總產值和工業中間投入一律按市場價格計算。工業總產值按生產者價格計算,工業中間投入按購買者價格計算。
工業企業建立增加值統計,可以反映工業企業的投入、產出和經濟效益情況,為改善工業企業生產經營提供依據,並促進工業企業會計和統計核算的協調。
Ⅶ 煙草增加值一年能增加多少
煙草稅的稅率基本都是固定的,以每根煙0.5元計算消費稅(價內稅)。煙草屬於貨物銷售,所以增值稅為13%。
Ⅷ 收入法增加值的計算有哪些
工業增加值有兩種計算方法:
一是生產法,即從工業生產過程中產品和勞務價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產環節中間投入的價值,從而得到新增價值的方法。
公式:工業增加值=工業總產值-工業中間投入+本期應交增值稅
二是收入法,即從工業生產過程中創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對工業生產活動最終成果進行核算的一種方法。
公式: 工業增加值=固定資產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值+營業盈餘
注意事項:
在農業、采礦業、製造業、建築業等生產物質產品的部門,按聯合國的規定,各個企業的增加值等於總產值減去實際消耗的中間產品支出後的余額。
但是,在一些國家的實際統計工作中,常常是用全部產品的銷售收入代替總產值,用購買中間產品的全部支出代替實際消耗的中間產品支出。
在商業、運輸業、生活服務業、金融業等不創造物質產品的營利性服務部門,各個企業的增加值等於全部營業收入減去向其他企業購買營業需要的產品和勞務的全部支出後的純收入。
Ⅸ 企業增加值計算公式
工業增加值=工資+福利+應交稅金+利潤總額+折舊+各種保險
Ⅹ 煙草消費稅怎麼算,稅率是多少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84號)第一條第二項規定:「調整卷煙生產環節(含進口)消費稅的從價稅稅率:
1.甲類卷煙,即每標准條(200支)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元)的卷煙,稅率調整為56%。
2.乙類卷煙,即每標准條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卷煙,稅率調整為36%。
卷煙的從量定額稅率不變,即0.003/支。」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84號 )附件《調整後的煙產品消費稅稅目稅率表》規定:「(一)卷煙
1. 工業
(1)甲類卷煙(調撥價70元(不含增值稅)/條以上(含70元):56%加0.003元/支,在生產環節征稅;
(2)乙類卷煙(調撥價70元(不含增值稅)/條以下):36%加0.003元/支,在生產環節征稅。
2.商業批發
5%,在批發環節征稅。
(二)雪茄
36%,在生產環節征稅。
(三)煙絲
30%,在生產環節征稅。」
三、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卷煙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5〕60號)規定:「一、將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執行。此前有關文件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以本通知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