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船舶作為固定資產提折舊時,應該如何提謝謝!
可以按預估使用年限平均分攤計提,也可以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
②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方法
我國會計准則中可選用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
1、平均年限法,又稱直線法,是最簡單並且常用的一種方法。此法是以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除以預計使用年限,求得每年的折舊費用。在各年使用資產情況相同時,採用直線法比較恰當。
2、工作量法,又稱變動費用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理論依據在於資產價值的降低是資產使用狀況的函數。根據企業的經營活動情況或設備的使用狀況來計提折舊。假定固定資產成本代表了購買一定數量的服務單位,然後按服務單位分配成本。
3、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最後兩年的前面各年,用年限平均法折舊率的兩倍作為固定的折舊率乘以逐年遞減的固定資產期初凈值,得出各年應提折舊額的一種加速折舊的方法。在雙倍余額遞減法下,必須注意不能使固定資產的凈值低於其預計凈殘值以下。
4、年數總和法,又稱年限合計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的余額乘以一個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為分子、以預計使用壽命逐年數字之和為分母的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
(2)船折舊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房屋建築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
3、季節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折舊的特殊情況
1、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固定資產,如果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帳,並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後,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當期計提的折舊作為當期的成本、費用處理。
2、處於更新改造過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將其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不再計提折舊。更新改造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轉為固定資產後,再按照重新確定的折舊方法和該項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計提折舊。
③ 船舶折舊費用怎麼算
新船價值A,如果是20年報廢,報廢後剩餘價值B(廢鐵等的錢)那麼每年的折舊費就是(A-B)/20
④ 計算NPV時 船舶折舊怎麼算
計算NPV時,要取得船舶當年產生的凈現金流量,也就是說,折舊要加回來,公式:收入+折舊-運營成本=凈現金流量
⑤ 新會計准則的船舶折舊年限是多少啊請教
1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5)船折舊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八條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一)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三)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四)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五)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六)改建的固定資產,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第五十九條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⑥ 180萬的漁船折舊費每年多少
按所得稅法第十六條(二)、輪船為10年折舊
減殘疾5%,10年折舊計算
每年折舊額=1800000*(1-5%)/10=171000
⑦ 船舶折舊年限
摘要 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