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傷期間工資該怎麼算
工傷期間工資計算方法
相關法律
工傷期間的工資待遇規定於《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在此期間,除了治療費用是由工傷保險進行支付以外,實際上依然是可以拿工資的。
❷ 工傷的工資怎麼算的
法律分析:工傷工資的計算方法:如果員工停工留薪的,仍然按照其原來的工資水平來計算其工資,用人單位需要按月支付給員工;如果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則其病假工資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來計算,具體標准則由公司依法確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五十九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❸ 勞動法工傷期間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
第一,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准報銷。第二,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准報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衍生問題:
工傷骨折休息三個月怎麼賠償?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1)醫葯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准發放;(5)如經勞動能力鑒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等待遇。
❹ 工傷賠償工資以什麼標准計算
工傷賠償個人工資標準的計算方法,按照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法律分析】
屬於下列情況的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1)職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者其他相關證明;(3)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5)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證明和死亡證明;(6)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7)屬於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復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對舊傷復發的確認;(8)有購買社保工傷保險的,提交工傷保險登記表復印件;(9)屬於交通事故的,提交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復印件或有效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❺ 工傷期間的工資如何計算
工傷期間工資為原工資,分以下情形計算:發生工傷前在用人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其原工資標准;未滿12個月,則應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所發工資總額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准;未滿1個月,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