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育基金怎麼計算
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局並未對生育保險費繳費金額進行明確規定,由各地區按照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其計算公式如下:
【生育保險費】=單位繳費比例X繳費基數
【生育保險金】=生育生活津貼+生育醫療費補貼
1、生育生活津貼=繳費基數×產假時間,繳費基數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收入為標准;
2、生育醫療補貼一般都是固定的。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四條生育保險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籌集資金,由企業按照其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建立生育保險基金。生育保險費的提取比例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人數和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等項費用確定,並可根據費用支出情況適時調整,但最高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企業繳納的生育保險費作為期間費用處理,列入企業管理費用。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Ⅱ 生育金怎麼算計算公式
您好:我國社會保障局並未對生育保險費繳費金額進行明確規定,由各地區按照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其計算公式如下:
生育保險費 = 單位繳費比例×繳費基數
生育保險金 = 生育生活津貼+生育醫療費補貼。
生育生活津貼 = 繳費基數×產假時間,繳費基數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收入為標准。實物供給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醫療保健、醫療服務以及孕婦、嬰兒需要的生活用品等。提供的范圍、條件和標准主要根據本國的經濟狀況確定。建立生育保險的目的,是為了保證生育狀態的勞動婦女的身體健康,減輕其因繁衍後代而產生的經濟困難,同時也是為了保證勞動力再生產的延續。生育保險不單單是指對女職工生育子女所花費的生育手術費、住院費等費用的補償,還應當包括通過建立社會生育基金的方式,對女職工在規定的生育假期內因未從事勞動而不能獲得工資收入的補償。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勞動者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依法享有休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工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生育醫療補貼一般都是固定的,正常生產的大致都在3000元。生育保險是為了維護女職工的基本權益,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孕產期以及流產期間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使她們在生育和流產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收入和醫療照顧,保障她們及時恢復健康,回到工作崗位。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幾個方面:實行生育保險是對婦女生育價值的認可。實行生育保險是對女職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實行生育保險是提高人口素質的需要。其宗旨在於通過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維持、恢復和增進生育婦女身體健康,並使嬰兒得到精心的照顧和哺育。生育保險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通常由現金補助和實物供給兩部分組成。現金補助主要是指及時給予生育婦女的生育津貼。有些國家還包括一次性現金補助或家庭津貼。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即女職工生育期間領取的生育津貼標准與企業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標准掛鉤。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六十二條還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Ⅲ 生育津貼怎麼算2021
生育津貼計算方式如下:
1、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x產假天(職工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
2、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生育津貼指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貼的情形: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津貼。產假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職工在生育過程中休息的期限。具體解釋為女職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後的一定時間內所享有的假期。產假的主要作用是使女職工在生育時期得到適當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復體力,並使嬰兒得以受到母親的精心照顧和哺育。
女職工如果對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有異議,有權到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參加了生育保險的女性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低於其產假前工資標准,其有權要求用人單位予以補足。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體現了國家和社會對婦女的支持和愛護。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
【法律法規】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Ⅳ 生育津貼怎麼算
生育津貼計算如下:
1、生育津貼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乘以產假天數(職工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
2、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生育津貼指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貼的情形: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津貼。產假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職工在生育過程中休息的期限。具體解釋為女職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後的一定時間內所享有的假期。產假的主要作用是使女職工在生育時期得到適當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復體力,並使嬰兒得以受到母親的精心照顧和哺育。我國在20世紀80年代以前,把懷孕、生育和產後照料嬰兒的假期規定為56天。1988年公布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後,對原規定作了很大的修改。現法定正常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期為15天,產後假期為7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Ⅳ 生育保險金如何計算
生育保險金計算方法: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根據《社會保險法》,女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Ⅵ 生育基金怎麼算
生育津貼金額=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除以 30 乘以 產假天數。
舉個例子:
某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3000元,女職工順產一孩,那麼她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貼計算如下:
3000/30*98=9800元。
根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拓展內容:
廣東產假期間單位發的工資和社保生育津貼是一樣的嗎?
按照《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十七條,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准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