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計算方法 > 收入計算方法的最佳結構

收入計算方法的最佳結構

發布時間:2022-07-07 16:17:25

A. GDP的收入核算方法

國內生產總值的核算方法
一、用支出法核算GDP
支出法核算GDP,就是從產品的使用出發,把一年內購買的各項最終產品的支出加總而計算出的該年內生產的最終產品的市場價值。這種方法又稱最終產品法、產品流動法。
如果用Q1、Q2¬……Qn代表各種最終產品的產量,P1、P2……Pn代表各種最終產品的價格,則使用支出法核算GDP的公式是:
Q1P1+Q2P2+……QnPn=GDP
在現實生活中,產品和勞務的最後使用,主要是居民消費、企業投資、政府購買和出口。因此,用支出法核算GDP,就是核算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居民消費、企業投資、政府購買和出口這幾方面膠帶批發支出的總和。
居民消費(用字母C表示),包括購買冰箱、彩電、洗衣機、小汽車等耐用消費品的支出、服裝、食品等非耐用消費品的支出以及用於醫療保健、旅遊、理發等勞務的支出。建造住宅的支出不屬於消費。
企業投資(用字母I表示),是指增加或更新資本資產(包括廠房、機器設備、住宅及存貨)的支出。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和存貨投資兩大類。固定資產投資指新造廠房、購買新設備、建築新住宅的投資。為什麼住宅建築屬於投資而不屬於消費呢?因為住宅像別的固定資產一樣是長期使用、慢慢地被消耗的。存貨投資是企業掌握的存貨價值的增加(或減少)。如果年初全國企業存貨為2000億美元而年末為2200億美元,則存貨投資為200億美元。存貨投資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負值,因為年末存貨價值可能大於也可能小於年初存貨。企業存貨之所以被視為投資,是因為它能產生收入。
計入GDP中的投資是指總投資,即重置投資與凈投資之和,重置投資也就是折舊。
投資和消費的劃分不是絕對的,具體的分類則取決於實際統計中的規定。
政府購買(用字母G來表示),是指各級政府購買物品和勞務的支出,它包括政府購買軍火、軍隊和警察的服務、政府機關辦公用品與辦公設施、舉辦諸如道路等公共工程、開辦學校等方面的支出。政府支付給政府雇員的工資也屬於政府購買。政府購買是一種實質性的支出,表現出商品、勞務與貨幣的雙向運動,直接形成社會需求,成為國內生產總值的組成部分。政府購買只是政府支出的一部分,政府支出的另一部分如政府轉移支付、公債利息等都不計入GDP。政府轉移支付是政府不以取得本年生產出來的商品與勞務的作為報償的支出,包括政府在社會福利、社會保險、失業救濟、貧困補助、老年保障、衛生保健、對農業的補貼等方面的支出。政府轉移支付是政府通過其職能將收入在不同的社會成員間進行轉移和重新分配,將一部分人的收入轉移到另一部分人手中,其實質是一種財富的再分配。有政府轉移支付發生時,即政府付出這些支出時,並不相應得到什麼商品與勞務,政府轉移支付是一種貨幣性支出,整個社會的總收入並沒有發生改變。因此,政府轉移支付不計入國內生產總值中。
凈出口(用字母X-M表示,X表示出口,M表示進口)是指進出口的差額。進口應從本國總購買中減去,因為它表示收入流到國外,同時,也不是用於購買本國產品的支出;出口則應加進本國總購買量之中,因為出口表示收入從外國流入,是用於購買本國產品的支出,因此,凈出口應計入總支出。凈出口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負值。
把上述四個項目加起來,就是用支出法計算GDP的公式:
GDP = C + I + G +(X-M)

二、用收入法核算GDP
收入法核算GDP,就是從收入的角度,把生產要素在生產中所得到的各種收入相加來計算的GDP,即把勞動所得到的工資、土地所有者得到的地租、資本所得到的利息以及企業家才能得到的利潤相加來計算GDP。這種方法又叫要素支付法、要素成本法。
在沒有政府的簡單經濟中,企業的增加值即其創造的國內生產總值,就等於要素收入加上折舊,但當政府介入後,政府往往徵收間接稅,這時的GDP還應包括間接稅和企業轉移支付。間接稅是對產品銷售徵收的稅,它包括貨物稅、周轉稅。這種稅收名義上是對企業徵收,但企業可以把它打入生產成本之中,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故也應視為成本。同樣,還有企業轉移支付(即企業對非營利組織的社會慈善捐款和消費者呆帳),它也不是生產要素創造的收入,但要通過產品價格轉移給消費者,故也應看作成本。
資本折舊也應計入GDP。因為它雖不是要素收入,但包括在總投資中。
還有,非公司企業主收入也應計入GDP中。非公司企業主收入,是指醫生、律師、小店鋪主、農民等的收入。他們使用自己的資金,自我僱用,其工資、利息、租金很難象公司的帳目那樣,分成其自己經營應得的工資、自有資金的利息、自有房子的租金等,其工資、利息、利潤、租金常混在一起作為非公司企業主收入。
這樣,按收入法計算的公式就是:
GDP =工資+利息+利潤+租金+間接稅和企業轉移支付+折舊
從理論上講,用收入法計算出的GDP與用支出法計算出的GDP在量上是相等的。

三、用生產法核算GDP
用生產法核算GDP,是指按提供物質產品與勞務的各個部門的產值來計算國內生產總值。生產法又叫部門法。這種計算方法反映了國內生產總值的來源。
運用這種方法進行計算時,各生產部門要把使用的中間產品的產值扣除,只計算所增加的價值。商業和服務等部門也按增值法計算。衛生、教育、行政、家庭服務等部門無法計算其增值,就按工資收入來計算其服務的價值。
按生產法核算國內生產總值,可以分為下列部門:農林漁業;礦業;建築業;製造業;運輸業;郵電和公用事業;電、煤氣、自來水業;批發、零售商業;金融、保險、不動產;服務業;政府服務和政府企業。把以上部門生產的國內生產總值加總,再與國外要素凈收入相加,考慮統計誤差項,就可以得到用生產法計算的GDP了。
從理論上說,按支出法、收入法與生產法計算的GDP在量上是相等的,但實際核算中常有誤差,因而要加上一個統計誤差項來進行調整,使其達到一致。實際統計中,一般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支出法為基本方法,即以支出法所計算出的國內生產總值為標准。

B. 收入的函數計算公式內容是什麼

銷售額=銷售量×平均銷售價格。

銷售收入=收到的貨款/(1+稅率)

兩部門經濟的收入構成及儲蓄——投資恆等式

假設:經濟中就只存在兩部門,即消費者和企業,不考慮折舊,因此國內生產總值、國內生產凈值和國民收入相等,都用Y表示。

支出角度:Y = C + I

收入角度:要素總收入一部分用於消費,剩餘部分用於儲蓄。

於是,Y = C + S

所以 C + I = Y = C + S,即 I = S,這就是儲蓄——投資恆等式

(2)收入計算方法的最佳結構擴展閱讀:

(完全競爭條件下)

P=AR=MR

MR=(ΔTR/ΔQ=Δ(P×Q)/ΔQ

=P×(ΔQ/ΔQ)=P

在這種情況下,生產者增加生產,不影響單位產品的賣價。實質上是一種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

1、價格不變時,TR曲線是一條通過原點的傾斜的直線。

2、價格不變時,AR、MR曲線與個別企業的需求曲線(D)重疊。

C. 營業收入如何算的

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銷售商品、銷售勞務修配、修理等)日常的經營;,營業外收入不屬於企業日常活動中產生的(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營業收入簡介:

1.收入按企業從事日常活動的性質不同,分為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

注意: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費收入。

企業對外出租固定資產收取的租金、進行債權投資收取的利息、進行股權投資取得的現金股利等,也構成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

2.收入按企業經營業務的主次不同,分為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D. 國民收入計算公式是什麼

國民收入的基本公式是:

1)國民收入(價值形態)=社會總產值-已消耗生產資料價值;

2)國民收入(實物形態)=社會總產品-已消耗生產資料。

國民收入反映整體經濟活動的重要指標,常被使用於宏觀經濟學的研究。

國民收入指標綜合地反映一國的經濟實力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

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國民收入會經常被比較,除直接比較外,亦會計算人均的國民收入,以增加其可比性。

衡量國民收入的方法有三種,分別是收入法、支出法和產出(產品)法。


國民收入是反映一個國家國民經濟發展水平的綜合指標,人均國民收入則是直接反映這個國家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綜合指標。國民收入作為綜合指標,它可以反映社會再生產及其最終結果;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國民收入反映不同的社會經濟關系。

例如,資本主義制度下的國民收入所體現的積累與消費的關系,反映的是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經濟利益對抗的關系;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國民收入所體現的積累與消費的關系,反映的則是勞動人民長遠利益與短期利益之間的經濟關系。

國民收入指標綜合地反映一國的經濟實力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特別是,一國按人口平均計算的國民收入額,是反映該國經濟發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一項重要的綜合指標。

國民收入的生產結構和經濟成份結構指標綜合地反映一國的國民經濟結構。

國民收入指標綜合地反映社會再生產中各種錯綜復雜的經濟關系。在不同的生產方式下國民收入具有不同的社會性質,反映著不同的經濟關系。例如,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國民收入用於消費和積累的比例反映人民的2013年以來利益和長遠利益之間等經濟關系。

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勞動者的消費部分與資產階級的消費和資本積累的部分之間的比例則從一個側面反映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之間的經濟利益對抗的關系。

國民收入的生產、分配和使用中的各種比例關系,例如,消費基金和積累基金的比例關系及其內部各部分之間的比例關系,是社會再生產中的重要比例關系,對社會再生產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

國民收入是反映宏觀經濟效益的綜合指標,例如,國民收入的增長額同積累額進行比較用以考察積累的經濟效益等。由於國民收入扣除了物質消耗的因素,避免了社會總產品中生產資料消耗的價值的重復計算造成的虛假現象,因而能夠比較准確地反映社會新增的物質財富。由於國民收入指標的經濟意義,世界各國都在進行國民收入的計算和分析。

E. 可支配收入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家庭總收入-交納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支出。

其中城鎮居民家庭總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性收入(如利息紅利房租收入等)、轉移性收入(如養老金、離退休金、社會救濟收入等)。

它等於GNP減去所有稅收、企業儲蓄和折舊,加上支出和其他的轉移支付,還有政府利息支付。就是拿到手的收入。即工資收入中扣除掉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等剩下的那部分。扣除它們後所剩下的錢是可以隨意支配的。

F. 政府怎樣才能確立收入分配的最佳結構

首先介紹一個概念「基尼系數」。基尼系數是國際上用來綜合考察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異狀況的一個重要分析指標,由義大利經濟學家於1922年提出。其經濟含義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於進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總收入的百分比。
基尼系數最大為「1」,最小等於「0」。前者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個單位的人全部佔有了;而後者則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平均,即人與人之間收入完全平等,沒有任何差異。但這兩種情況只是在理論上的絕對化形式,在實際生活中一般不會出現。因此,基尼系數的實際數值只能介於0~1之間。
目前,國際上用來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標很多。基尼系數由於給出了反映居民之間貧富差異程度的數量界線,可以較客觀、直觀地反映和監測居民之間的貧富差距,預報、預警和防止居民之間出現貧富兩極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認同和普遍採用。
按照國際慣例,基尼系數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間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間表示「相對平均」,在0.3~0.4之間為「比較合理」,同時,國際上通常把0.4作為收入分配貧富差距的「警戒線」,認為0.4~0.6為「差距偏大」,0.6以上為「高度不平均」。
一、對我國當前收入分配狀況的總體評價

近年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分配總體上適應了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分配製度堅持市場取向,不同收入群體的分布基本反映出市場機制發揮基礎性調節的作用;計劃經濟高度集中統一的分配體制被打破,分配正在向科技含量高的行業和新興產業傾斜,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領域的勞動者以及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城鎮居民的收入分配有力地支持了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有利因素

1、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以較快的速度增長

從農村居民來看,農民人均純收入1997年超過2000元,2002年達到2476元,平均每年實際增長3.8%。

從城鎮居民來看,城鎮居民收入加速增長,200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年均增長率達到8.6%。

2、從總體上講,平均主義分配逐步在打破,「腦體倒掛」正在走向「腦體正掛」

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平均分配逐步被打破,居民收入差距總體上正在合理拉開,分配開始向科學技術含量高的行業、向新興產業傾斜。傳統的體力勞動、資本含量少、勞動密集、競爭充分的行業的收入在相對降低,科技含量高的行業、新興行業的職工工資水平在顯著增長。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型領域的勞動者、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提高。

3、居民家庭財產性收入增長迅速

當前,我國城鎮居民年人均財產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為26.42%,比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全部年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16.23%高10.19個百分點,說明資本等要素參與分配的力度加大。

4、國有單位職工的收入增長勢頭較強

「八五」和「九五」時期,我國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其他單位的工資基本上都呈現正比例線性增長勢頭。其中,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平均工資增長了2.74倍,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另外從工資的絕對增長水平上看,其他單位工資水平一直最高,國有單位次之,城鎮集體單位最低。

5、城鎮居民收入增長與宏觀經濟發展保持了協調一致

現階段,我國城鎮居民人均第二、三產業國內生產總值、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職工平均貨幣工資三項的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16.25%、16.23%、16.33%。這說明,我國城鎮居民的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速度是同步的,城鎮居民收入增長促進了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然而必須看到,

在收入正常增長的背後,也存在著一些不容輕視的問題:

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斷擴大,貧富分化加劇

主要表現為:

一是以基尼系數反映的居民收入總體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承受線

1991年為0.282,1998年為0.456,1999年為0.457,2000年為0.458,10年上升1.62倍。

二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

1990年城鄉居民收入之比為1:2.2,1995年為1:2.71,2000年為1:2.79,2001年擴大到1:2.9。

三是地區間差距擴大

2000年,東部地區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與最低的省差距超過3倍。

四是行業間的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

80年代中期,行業間收入差距開始顯現,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業人均收入與最低行業之比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

五是不同經濟性質的單位職工收入差距越來越大

國有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資差距為1.25:1,2001年擴大到1.63:1,其他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差距為1.49:1,2001年發展到1.77:1。

六是城鎮內部各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的擴大速度明顯加快

特別是近兩年,高收入戶的收入增長大大超過了低收入戶的收入增長,2002年1季度的統計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為7.66倍。

2、財產的集中度越來越強,居民家庭財產的差別越來越大

最新的調查統計顯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財產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財產總額佔全部居民財產的1.4%,另外80%的家庭佔有財產總額的53.6%。與此同時,城市居民金融資產出現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趨勢,戶均金融資產最多的20%家庭擁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總值的比例目前約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戶均擁有的金融資產只有居民金融資產總額的1.3%。

當前我國城市居民家庭財產的基尼系數為0.51,遠遠高於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0.32。

3、體制內的「平均主義分配」和體制外的「收入差距過大」兩種極端現象同時並存

「平均主義」並沒有徹底根除,主要表現在工資收入(不包括工資外收入)分配上,多數國有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內部工資收入分配差距偏校

與此同時,在工資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著「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現象。工資外收入、壟斷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主要根源。

4、收入分配不規范

一是工資支付不規范,全國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職工工資現象;二是工資提取不規范,實行工效掛鉤企業的計劃外、基數外提取工資現象較普遍;三是部分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超過工資總額的4%的標准進入,變相提高收入;四是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務消費」隨意性太強,缺乏合理有度的約束。

5、整體收入結構仍不合理

主要表現為:一是工資收入結構不合理,制度內工資低,制度外勞動報酬高,項目繁多,未納入工資內;二是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與中央關於「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國城鎮居民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格局還遠遠沒有真正調整到位,其它要素參與分配還需要進一步增加比重。

二、調節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狀況的財稅政策

財政政策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調節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工具之一。由於個人收入分配活動與財政收支有著特定聯系,財政政策可以說是政府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從我國轉軌期經濟運行和制度安排特點以及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徵三個角度看,

運用財稅手段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本質上是要妥善處理好三大矛盾:

第一,經濟增長與增長福利分配之間的矛盾

改革之後的中國在20多年的高速經濟增長過程中,GDP規模快速膨脹,但增長福利分配呈現出逐步拉大趨勢,一部分人的生活質量相對來講反而下降,低收入群體規模有所擴大。很顯然,現在有必要利用財稅手段調節好經濟增長的分配基矗這種調節的難點在於把握好公平個人收入分配的力度不能大幅度約束效率的遞增。

第二,合理解決培育中等收入階層與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的矛盾

中等收入階層人數增加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個人收入分配格局的規律性傾向,對消費進步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推動作用。而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也是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但從理論角度看,這兩者之間存在有一定的相互約束性,其表現是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的規模勢必要影響中等收入階層的狀況,從而制約中等收入階層的擴張。

第三,妥善處理創造就業機會與轉移支付資金之間的矛盾

財稅政策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有兩個切入點:一是創造就業機會,使中低收入者得到掙取收入的機會;二是在個人之間進行收入的轉移支付。從理論上講,這兩者有一定的矛盾,突出的表現是財政資源利用上的此消彼長。很顯然,確定合理的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財稅政策就是要在創造就業和轉移支付之間選擇一個適當的配比。

綜上所述,

可確立以下一些個人可支配貨幣收入財稅調節政策:

第一,在各級財政之間合理劃分收入分配調節事權

收入分配調節涉及各級財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劃分事權。由於我國是區域經濟極度不平衡的國家,收入分配調節事權不可能相對集中,確定全國范圍內相對統一的調節標准也就不是一個務實的選擇。為此,收入分配調節的基本事權應按居民屬地來劃分。但考慮到各級財政收入汲取能力的體制性和資源性差異,可把收入分配調節財力支持劃入轉移支付體系。進一步說,上級財政可從專項轉移支付角度向下級財政撥付資金彌補下級財政的收入分配調節財力不足。從我國現實情況看,為了實現收入分配調節的針對性,中央財政對向省級財政轉移扶貧資金時可指定地區和類別。省級財政則可向符合條件的下級財政確定收入調節補助。這種補助額的確定應以各地收入、物價和人口狀況為依據,而不必尋求補助標準的統一性。

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

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時一方面可利用納稅信息,另一方面則可利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相關信息。如社會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統籌賬戶金額等。通過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絕對額。同時,還應利用價格指數、工資指數、實物耗費指數等來監測居民收入的相對變動狀態。建立相對科學、全面的居民收入監測體系的重要作用在於我們准確劃定調節對象提供基礎資料。

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調節資金支出方式

目前我國調節收入分配的財政性資金的支出以現金補助為主,這種模式在現實情況中暴露出了一些明顯的問題。突出的表現是資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夠充分實現預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階層部分領取補助金者把錢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費上。為此,我國各級財政可建立對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消費的定向補助制度。如憑發票或收據報銷定額義務教育學雜費、水電費、醫葯費、食品支出等。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放寬補助范圍。定額標准確定權可由市級財政掌握,省級財政可酌情予以調控。

第四,調整相關稅制

改革個人所得稅稅制,在適度提高起征點的同時,減少級次、擴大級距並降低稅率,特別是3000元?5000元這一區間內的收入應採取低稅率政策,因為這一收入區間是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界限,稅率過高會抑制中國的消費擴張,反過來削弱經濟增長。在房產稅方面,可考慮在把房產分類的基礎上,把中高檔私人住房納入征稅范圍,稅率從低、征管從嚴。當然,這要以進一步規范房產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費為基礎。

第五,在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中設立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

對低收入群體子女來講,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實現收入階層轉換的基本條件。為此,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以及有條件的市級財政可在教育經費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這筆資金可通過教育部門根據一定的原則無償補助給符合特定條件的已考入大學的低收入群體子女。中央財政的這筆專項資金可向西部地區傾斜,經濟發達的省份可把此類資金更多地向省內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傾斜。
參考資料:經濟日報

閱讀全文

與收入計算方法的最佳結構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根據教學情景設計教學方法 瀏覽:670
趣讀的方法有哪些 瀏覽:458
普爾茶餅如何保存方法 瀏覽:116
後手開士角炮正確方法 瀏覽:821
體院館鍛煉方法 瀏覽:548
豬肉餡快速解凍最好方法 瀏覽:562
華為p9怎麼改變輸入方法 瀏覽:154
愛心沙發安裝方法 瀏覽:417
神奇訓練方法視頻 瀏覽:622
紅米3屏保時間怎麼設置在哪裡設置方法 瀏覽:43
有效高效的教學方法 瀏覽:60
數字簽名通常有哪些方法 瀏覽:640
如何增加雌性激素的天然方法 瀏覽:695
明星怎麼由黑變白的方法 瀏覽:295
切換多個手機軟體的方法 瀏覽:256
爪子抓傷用什麼方法治療 瀏覽:150
電梯無線對講安裝方法說明 瀏覽:511
腦血栓治療方法圖片 瀏覽:655
氣缸psi計算方法 瀏覽:293
折疊烤漆門安裝方法 瀏覽: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