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三倍工資怎麼算方法
節日三倍工資的計算:拿月工資除以每個月的上班天數,得到的商再乘以3,就是三倍工資。
如果是固定底薪制,就用底薪除以全勤天數,這就是你每天的工資了,即用2200除以當月全勤天數,不知單休還是雙休,單休的話一般都是26或者27,就是一個月的時間減去星期天的時間。假如是26天。2200/26=84.6元/天,三倍工資就是用84.6*3=253.8元/天。
(1)3倍工資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⑵ 三倍工資的計算方法
企業的做法違法,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工資的計算方法如下:
日工資:月工資÷21.75
小時工資:日工資÷8
而按照《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有下列六個部分組成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的規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應以上述規定為准,而不是企業最低工資,更不能是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由此產生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可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⑶ 三倍工資的計算公式
三倍工資的日工資計算公式是,日工資等於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小時工資等於日工資除以8小時。三倍工資是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後,在法定標准時間外增加的工作應付的工資,是另行計算的。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資。
3倍工資是包含當天的工資的。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工資按日常工資標準的三倍計算,這里的三倍是指法定節假日加班當天實際得到的工資數額為三倍,即平日一百元,三倍加班工資為三百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⑷ 法定三倍工資計算方法
三倍工資等於基本工資除以實際工作天數,然後再乘百分之三百。用人單位如果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或者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該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⑸ 三倍工資怎麼計算公式
【法律分析】
3倍工資是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後,在法定標准時間外增加的工作應付的工資,是另行計算的。
日工資計算方式: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小時工資=日工資÷8小時。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
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1.75天(有些企業為方便,按每月21天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⑹ 勞動法節假日三倍工資怎麼算
一、勞動法節假日三倍工資怎麼算
1、按平常的三倍工資計算方式: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乘300%。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工資額300%支付工資報酬。工作時間超過或者少於8小時的,按照實際工作時間,以小時工資標准支付工資報酬。法定假日加班,8小時以內加班工資按日工資的三倍計算,超過8小時的部分,按小時工資乘以超過的小時數再乘以3。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法定節假日補休怎麼算
1、用人單位應當根據以下來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1)如若安排勞動者加班從而延長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1。5倍的工資報酬;
(2)如若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進行加班的,並且不能在之後的工作日進行補休的,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倍的報酬;
(3)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進行工作的,必須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倍報酬。
2、用人單位安排員工休息外例如節假日、雙休日等,用人單位都需要為員工支付加班報酬,當然加班的類型也很多,屬於哪一種類型對應的多少報酬勞動者自己也應該明白,這些都不能代替和混淆,否則都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違法行為,損害了勞動者的權益,應該受到相應法律制裁。變相要求員工加班的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還不支付相應報酬的,都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勞動者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加班報酬或者是進行合理的補休。一般情況下,補休適用於非法定假日或者休息日加班時所採用的方式,如果說平時工作日下班後加班或者法定節假日加班,這種情況下,及時日後在其他工作日進行了補休,用人單位還需要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加班報酬。
⑺ 法定3倍工資計算方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三倍工資的計算,根據勞動法規定,指的是勞動者的平均日工資的三倍。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⑻ 三倍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包括應該支付的那一倍工資。也就是說,法定節假日視為出勤,無論是否上班,都應該正常的計算一倍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應為3倍;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法律依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 第九條 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