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麼計算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間工資
工傷中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按照職工的原工資水平來計算。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的,其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但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得超過12個月。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 在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計算方法
停工留薪期工資標准:發生工傷前在用人單位工作未滿1個月,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准;未滿12個月,則應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所發工資總額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准;已滿12個月的,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其原工資標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3. 工傷期間工資該怎麼算
工傷期間工資計算方法
相關法律
工傷期間的工資待遇規定於《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在此期間,除了治療費用是由工傷保險進行支付以外,實際上依然是可以拿工資的。
4. 工傷期間的工資怎麼算
工傷期間的工資,是按照受傷員工之前在公司的工資標准,由公司按月正常發放的。勞動者因為工作受傷,導致無法上班時,被稱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如果情況特殊,得到了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確認,可以適當延長停工留薪期,期間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當員工發生工傷時,首先需要進行工傷認定,如果確定為工傷,員工所在單位應當負責,員工在治療期間享有休息權,薪資照常發放。
如果單位不依法支付員工停工期間的薪資,受傷員工可以申請勞動爭議,維護個人權益。另外,如果員工受傷嚴重,導致生活無法自理,在受傷治療期間需要護理,需要由單位負責。
【拓展資料】
一、認定為工傷的情形如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意外傷害。
2、在工作時間前後的工作場所里,從事與相關工作時,受到事故或意外傷害。
3、因工作患上職業病。
4、因共外出,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不被認定為工傷:
1、故意犯罪。
2、醉酒導致受傷、死亡。
3、自殘、自殺導致受傷。
三、申請勞動仲裁流程。
1、製作《工傷保險待遇請求清單》。
2、與單位聯系,進行調解。
3、將《申訴書》以及其他材料,提交給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4、在勞動仲裁委員會了解單位答辯意見,並准備庭前資料。
5、參加庭審。
6、調解或者和解。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5. 工傷停工留薪工資怎麼算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待遇的計算方法:發生工傷前在用人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其原工資標准;未滿12個月,則應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所發工資總額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准;未滿1個月,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准。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