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復合標底的主要方法
一。根據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管理的特點,依法成立以縣級農業綜合開發辦為主的招標人。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開標評標能力的,經上報相關部門審批後可自行辦理招標事宜。若無此能力,可以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二工程項目招標必備條件。招標人已依法成立;工程項目已經列入農業綜合開發年度投資計劃,項目建設資金已落實;工程設計及預算已獲上級農發部門批准;與工程建設相關的長期征地、臨時征地和移民搬遷安置工作已經落實;開工准備工作基本完成,具備施工單位進場施工條件。
三編制招標文件。招標人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內容: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合同主要條款;投標文件格式;採用工程量清單的,招標人應提供工程量清單;技術條款;設計圖紙;評標標准和方法;投標輔助材料等具體內容。
四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應當在國家指定的報刊和信息網路上發布招標公告,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應當向三家以上具備相應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應當至少載明下列內容:招標人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內容、資金來源、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獲取招標文件的地點和時間;對招標文件收取的費用;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等事項。
五開標、評標
①開標過程
開標會議應當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公開進行,開標會議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主持,所有投標人以及被邀請的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應參加。唱標前由各投標人授權代表檢查投標文件密封情況,如招標人委託了公證機構,則由已委託的公證機構檢查並公證,確定無誤後,由工作人員當眾開啟並唱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報價、工期、質量等相關內容;開標過程應當作好記錄,招標人、投標人授權代表、行政監督部門代表均在開標記錄上簽字確認。
②評標委員會組成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由招標人或其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專家成員應當從相關專家評委庫中採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並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在中標結果確定前,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必須保密。
③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採取百分制綜合評估法,具體單項內容評分標准為:勝任程度及信譽10分、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15分、施工組織設計25分、投標報價50分。
④復合標底的確定:
復合標底的計算方法為:標底=(A+B)/2
其中A為招標人自行編制或者委託中介機構編制的工程預算值下浮1%—3%(具體下浮點數在開標時隨機抽取),B為有效投標報價算術平均值。
有效投標報價的確定:當有5個或5個以上投標時,去掉一個最高報價和一個最低報價,當只有4個時,去掉一個最高報價,當只有3個時,全部為有效報價。
有效投標文件的確定:投標報價設上限值和下限值,上限值為招標人自行編制或委託中介機構編制的工程預算值上浮5%的數值,下限值為預算值下浮8%的數值,報價超過上限值和下限值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均為無效投標文件。
⑤評標總分計算方法:按百分制綜合評估法的內容及單項計分。
P=K1P1+ K2P2+ KnPn
——式中K1-Kn為單項權值,P1-Pn為單項內容評分
六定標與簽訂合同
①定標
評標委員會將各組評分進行匯總後,計算出每個投標人的實際總分,然後按分數由高到低排序,推薦一至三名中標候選人,並向招標人提出全體成員簽字的書面評標報告,招標人接受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並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規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隊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因同樣的原因不能簽訂合同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三的為最終中標候選人。
②簽訂合同
公示期後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中標人據此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包或分包中標項目。
② 評標標底計算公式
按照18號令 第五十一條 最低評標價法,是指以價格為主要因素確定中標候選供應商的評標方法,即在全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依據統一的價格要素評定最低報價,以提出最低報價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供應商或者中標供應商的評標方法。
不知道你這評標基準價是做什麼用的?猜測你問的應該是綜合評分法
政府采購採用綜合評分法時,評標基準價是滿足投標條件要求的最低投標報價,該投標人投標報價為滿分,其餘投標人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價格權值*100
非政府采購項目採用綜合評分法時,評標基準價一般是在有效投標人投標報價中,去掉最高報價和最低報價後取其平均值,當有效投標人數較少時直接取其投標報價平均值。
也有採用加權基準價的,就是招標人設有標底,評標基準價有標底和有效投標人報價平均值構成,即評標基準價=標底*權值a+去掉最高報價最低報價後的投標報價平均值*(1-a)
③ 關於招投標的問題
1、標底是用來計算投標報價得分的依據。一般情況下,最接近標底者得分最高(當然,也有規定得分最高者為標底的若乾折扣,如標底97%為滿分)。
為了保證標底的合理性和科學性,標底依據兩個方面:第一、工程預算價,第二各投標人有效報價。
因為項目投資目標是不能超出預算,所以預算需要下浮。
2、上限值和下限值設定有效投標報價的合理區間,目的是:第一、防止投標報價過高,超出預算;第二防止投標報價過低,低於成本為惡性競爭。
上限值也稱為攔標價(一般規定超出者作廢標處理),即工程預算值乘以105%。下限值一般將作為判斷是否低於成本價的依據(具體如何判定是否低於成本價,應按照招標文件中的具體規定),即工程預算值乘以92%為下限值。
④ 標底價格的計算方式
工程標底的編制,需要根據招標工程的具體情況,如果在工程招標時施工圖設計已經完成,標底價格應按施工圖紙進行編制;如果招標時只是完成了初步設計,標底價格只能按照初步設計圖紙進行編制;如果招標時只有設計方案,標底價格可用每平方米造價指標或單位指標等進行編制。
標底價格的編制,除按設計圖紙進行費用的計算外,還需考慮圖紙以外的費用,包括由合同條件、現場條件、主要施工方案、施工措施等所產生費用的取定,如依據招標文件或合同條件規定的不同要求,選擇不同的計價方式;依據不同的工程發承包模式,考慮相應的風險費用;依據招標人對招標工程確立的質量要求和標准,合理確定相應的質量費用;依據招標人對招標工程確定的施工工期要求、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考慮必需的施工措施費用和技術措施費用等。根據我國現行工程造價的計算方法與習慣做法,在按工程量清單計算標底價格時,單價的計算可採用工料單價法和綜合單價法。
⑤ 訴訟標底如何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案件證據規則對於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的舉證責任進行了合理的分配。這個司法解釋無疑是民事審判程序的一場革命。他的意義在於人民法院的審判職能由民事審判程序職權主義向當事人主義的轉變,即審判員由教練員、運動員身份向裁判員身份的轉變,使法官的立場處於中立的地位。但是,我們看到,在現行人民法院收費制度不變的情況下,新的證據責任分配製度加重了當事人的經濟負擔。本文就證據責任分配製度與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及人民法院收費制度的改革、訴訟資源的合理配置問題作如下探討,以就教於同仁。
一、新的證據分配責任增加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按照該證據分配責任,我把其概括分為三大塊:
(1)原告舉證;
(2)被告舉證(舉證倒置);
(3)法院收集證據。
而上述三項證據分配責任的背後都存在一個費用負擔問題。從實踐上看,上述三項費用都是由當事人負擔的。一般認為傳統的審判模式稱為職權主義,現行的審判模式稱為當事人主義。兩種模式的側重點不同,費用顯然不同。我們曾看過一個電視連續劇《辦案四人組》,劇中的4個人分別是合議庭3人,書記員1人。這4個人騎著自行車整天走街串巷,風餐露宿現場辦案。他的社會效果姑且不論,但法院的辦案成本肯定很高。按原來的訴訟模式,法院基本上包攬了證據的收集、調查、質證、核實。因此,原來收取訴訟費用的比例與法院的辦案工作量是相輔相成的。而現在舉證責任全都由當事人承擔,法院的工作量明顯減少,幾乎沒有訴訟成本,相反倒是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加大了。下面我從兩種不同證據模式的成本變化看當事人訴訟成本是如何增加的?
職權主義的審判模式訴訟費用預算表
法院收費標准 計算標的額
(元)
[假設] 金額 財產保全費 執行費 鑒定、勘驗、公告 聘請律師費 合計
(元) 占總標底額的
比例
幅 度(元) 費率 費率 金額(元) 費率 金額(元) 費率 金額(元) 費率 金額(元)
1000以下 50元 1000 50 30 50 1% 50 4% 40 270 27%
超1000-5萬 4% 2萬 800 1% 200 0.5% 100 1% 200 4% 800 2100 10.5%
5萬-10萬 3% 6萬 2310 1% 600 0.5% 300 1% 600 3% 1800 5610 9.3%
超10萬-20萬 2% 15萬 4510 0.5% 750 0.5% 750 1% 1500 3% 4500 12010 8%
超20萬-50萬 1.5% 21萬 5560 0.5% 1050 0.5% 1050 1% 2100 3% 6300 16060 7.6%
超50萬-100萬 1% 80萬 1301 0.5% 4000 0.5% 4000 1% 8100 2% 1600 45110 5.6%
100萬以上 0.5% 110 1551 0.5% 5500 0.5% 5500 1% 1100 2% 2200 59510 5.4%
註:(1)關於律師收費因目前無統一規定,只是根據內地收費實踐估算;
(2)鑒定費並不是每案都發生,費用亦無統一規定。
從上表可以看出,當事人目前的訴訟費成本已經很高,平均費用占標的額的10%。在全國法院10萬以內的民事經濟糾紛佔60%以上,如果要打一個6萬元的官司,當事人要預先支付5610元,再加上執行風險。據筆者所知,全國法院的執行率只佔生效判決的25-30%。這樣,當事人即使勝訴,也還有65-70%的風險。贏了官司,拿不回來錢,白搭了五、六千元的訴訟費用,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真正的贏家是法院,不管勝敗,總要收費)。那麼,按照新的證據責任分配原則,當事人在原來成本費用上又要加上以下費用:
(1)證人出證作證費;
(2)申請法院調查支付的差旅費用;
(3)法院送達;
另外再加上法院的「灰色收費」:多數法院已不執行上述圖表的收費規定,各行其事、花樣繁多,有的按總爭議額的5%,有的按6%,還有的高達10%,有的法院同城也用特快專遞,訴狀上有幾個當事人收幾個當事人的費,連原告訴狀的送達費也不能豁免;還有復印費,復印一張紙收0.5元至1元不等。如山東某市法院,只要法院出面調查,本市收當事人300元,到外地收1000元費用,名曰「調查費」,但實際發生的差旅費用另由當事人負擔。我所律師代理的一宗債務糾紛案件本來爭議額8000多元,卻讓法院先吃掉1/4。這絕不是孤例!
上述明暗費用(不包括請客送禮,還不包括「終審不終」的反復翻燒餅,有的案子如同打乒乓球一樣,互有勝負,筆者經歷的一起合夥糾紛案竟三上三下審了六次)。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平均要達到15-20%左右,試以6萬元的訴訟請求標的額為例,除了表中所列訴訟成本5610元之外,再加 5%的比例,即3000元,兩項合計為8610元。這樣,一個官司還未執行就要支付1/6的費用。這個現實應驗了封建社會流傳的口頭禪:「衙門口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雖然法院有緩交、免交之規定,但控制非常嚴,十有八九不被批准。(如果到外地法院立案更無被批準的可能)因之,有的當事人官司沒等打完,已傾家盪產了。我在網上看見湖北一家企業拍賣法院判決書(法律白條),真是絕妙的諷刺。這實際已經造成法院的信用危機!
⑥ 工程招標設置標底,在標底正負5%范圍內的投標報價為有效報價,如果投標報價為60分,那麼評標時如何打分
一、打分分為以下三個步驟:
(一)步驟一:根據你的說明,首先判斷報價有效性。
判斷是否所有投標人報價在97%-102%之間,都不在范圍內的話,標底基準價(50萬),否則重新確定基準價。
(二)步驟二:計算各投標人報價的偏離情況及得分。
1、投標報價高於基準價(50萬);
計算方法:投標報價÷基準價(50萬)-1,並進行百分比處理,直接捨去小數點,按幾個百分點扣幾分的原則計算。
2、投標報價低於基準價(50萬)
計算方法:1-投標報價÷基準價(50萬),並進行百分比處理,直接捨去小數點。
2.1經計算,低於基準價(50萬)但偏離0~5%之間,按幾個百分點加幾分的原則計算;
2.2經計算,低於基準價(50萬)但偏離大於5%,按幾個百分點扣幾分的原則計算
3、投標報價等於基準價,這種情況與2項相同,可以不用管,或直接寫明55分。
(三)步驟三:匯總得分。
有計算機輔助工具進行最好,如沒有,至少要知道手算怎麼算。
二、具體概念:
1、標底一般先由設計單位、工程咨詢服務部門或專門從事建築預算定額部門,編制出設計概算或施工預算,然後經建設單位和主管機關、建設銀行等共同審查後確定。標底是選擇中標企業的一個重要指標,在開標前要嚴加保密,防止泄漏,以免影響招標的正常進行。標底確定得是否合理、切合實際,是選擇最有利的投標企業的關鍵環節,是實施建設項目的重要步驟。確定標底時,不能認為把標價壓得越低越好,要定得合理,要讓中標者有利可圖,才能調動其積極性,努力完成建設任務。
2、招標投標,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的大宗貨物的買賣、工程建設項目有發包與承包,以及服務項目的采購與提供時,所採用的一種交易方式。在這種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項目采購(包括貨物的購買、工程的發包和服務的采購)的采購方作為招標方,通過發布招標公告或者向一定數量的特定供應商、承包商發出招標邀請等方式發出招標采購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購項目的性質及其數量、質量、技術要求,交貨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務的時間,以及其他供應商、承包商的資格要求等招標采購條件,表明將選擇最能夠滿足采購要求的供應商、承包商與之簽訂采購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購所需貨物、工程或服務的報價及其他響應招標要求的條件,參加投標競爭。經招標方對各投標者的報價及其他的條件進行審查比較後,從中擇優選定中標者,並與其簽訂采購合同。
⑦ 如何得到標底價
答:在招投標中,標底的確定非常重要。一個好的標底價應該很好的反應市場價格水平,所以標底價應該來源於市場,招投標中的價格是競爭形成的,所以標底價應該也是經過市場充分競爭後得來的。所以真正的標底價應該是招投標過程中形成並指導招標工作的,任何其他方法得來的標底價都可能存在著缺陷。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投標過程中的報價進行適當的平均計算,得出價格在做適當的修正是一個較好的標底價形成辦法。只有市場的充分競爭加上經驗的積累分析,才能得到合理的標底價。
⑧ 標底是什麼意思
標底的釋義:招標人預定的招標工程的底價。
標底
[ biāo dǐ ]
基本解釋:招標人預定的招標工程的底價。
標底是由業主組織專門人員為准備招標的那一部分工程或(和)設備計算出的一個合理的基本價格。它不等於工程或(和)設備的概(預)算,也不等於合同價格。標底是招標單位的絕密資料,不能向任何無關人員泄露。
標底是招標工程的預期價格,能反映出擬建工程的資金額度,以明確招標單位在財務上應承擔的義務。按規定,我國國內工程施工招標的標底,應在批準的工程概算或修正概算以內,招標單位用它來控制工程造價,並以此為尺度來評判投標者的報價是否合理,中標都要按照報價簽訂合同。
造句
一、無標底招標是工程項目投資日益規范的體現。
二、結合公路建設項目的工程特點,詳細介紹了無標底有限低標評標法,以期對公路建設工程在具體的招標工作中提供有益的指導。
三、本文通過分析無標底招標的理論基礎和優點,說明了無標底招標在我國應用意義和必要性。
四、未接收到信號質量信息。請再次嘗試按下無線滑鼠底部的按鈕以便刷新連接,然後單擊「再次測試」。
五、在別人的滑鼠底部貼一小片即時貼,他會以為滑鼠壞掉了。
⑨ 招標標底的使用方法
1 標底是由業主組織專門人員為准備招標的那一部分工程或設備,或工程和設備都有而計算出的一個合理的基本價格。它不等於工程(或設備)的概(預)算,也不等於合同價格。標底是招標單位的絕密資料,不能向任何無關人員泄露。我國國內大部分工程在招標評標時,均以標底上下的一個幅度為判斷投標是否合格的條件。
2 標底價格是招標人的期望價格,招標人以此價格作為衡量投標人的投標價格的一個尺度,也是招標人控制投資的一種手段。招標人設置標底價格有兩種目的:一是在堅持最低價中標時,標底價可以作為招標人自己掌握的招標底數,起參考作用,而不作評標的依據;二是為避免因招標價太低而損害質量,使靠近標底的報價評為最高分(中標),高於或低於標底的報價均遞減評分,則標底價格可作為評標的依據,使招標人的期望價成為質量控制的手段之一。
《招標投標法》沒有規定招標必須設有標底,但也沒有禁止設置標底。對「設有標底的」,還提出了「必須保密」的要求和評標「應當參考標底」的要求。可見,標底價格是法律許可的,也是我國招投標中習慣使用的。
標底在招標中的發展趨勢
隨著我國加入WTO,我國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面臨嚴峻挑戰,而如何使建設工程標底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起到更大作用,標底能否反映招標工程的真實的市場價格,這一新課題又擺在了我們的面前,這就要求建設工程標底必須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適應市場的健康有序的發展,而現在編制的標底廣泛採用以施工圖預算為基礎的單價法,它主要採用各地區,各部門統一的綜合單價,對造價管理部門或行統一管理來說,比較方便。但是它是計劃經濟體制的產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價格無時無刻不在變動之中,採用上述方法計算結果會偏離實際,所造成的誤差,需要用價差等來彌補和調整。而採用實物法編制標底,能正確地反應客觀實際,誤差較小,適用於市場經濟條件下價格波動較大的情況。在招投標活動中也可採用工程量清單報價,投標單位按統一的「量」,可根據市場變化和企業實際綜合競爭「費」,使標底更加貼近實際。結束語:隨著建築市場的日趨完善,競爭機制的進一步發揮和計算機的廣泛應用,價格的快速傳遞,工程造價將向「統一量」、「市場價」、「競爭費」的方向發展,充分發揮企業自身優勢,體現人員技術能力和裝備情況,更好發揮市場競爭能力。
制定標底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標底有其特別重要的作用,它既是核實預期投資的依據,更是衡量投標報價的准繩,是評標的主要尺度之一。因此,標底應該編製得符合實際,力求准確、客觀,不超出工程投資金額,否則招投標管理單位有權停止辦理該工程的招標手續。
(一) 編制標底應遵循的原則
(1) 根據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招標文件,參照國家規定的技術、經濟標準定額及規范,確定工程量和編制標底。
(2) 標底價格應由成本、利潤、稅金組成。一般應控制在批準的總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資包乾的限額內。
(3) 標底價格作為建設單位的期望計劃價,應力求與市場的實際變化吻合,要有利於競爭和保證工程質量。
(4) 標底價格應考慮人工、材料、機械台班等價格變動因素,還應包括施工不可預見費、包干費和措施費等。工程要求優良的,還應增加相應費用。
(5) 一個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
(二) 標底文件包括的內容
標底文件可包括下列內容:
1.標底報審表
它是招標文件和工程標底主要內容的綜合摘要,主要供招標主管單位從宏觀上審核標底之用。北京市規定的主要內容有:
(1) 招標工程綜合說明。包括招標工程名稱、建築總面積、招標工程的設計概算或修正概算總金額、工程施工質量要求、定額工期、計劃工期天數、計劃開竣工日期等。
(2) 招標工程一鑒表。包括單項工程名稱、建築面積、結構類型、建築物層數、 檐高、室外管線工程及庭院綠化工程等。
(3) 標底價。包括招標工程總造價,單方造價,鋼材、木材、水泥總用量及其單方用量。
(4) 招標工程總造價中所含各項費用的說明。包括包干係數或不可預見費用的說明和工程特殊技術措施費的說明。
2.工程標底
它詳細反映標底造價的數據。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 標底編制單位名稱、主要編制人(分土建、水暖、通風空調、電氣等專業)及專業證書號。
(2) 標底編制說明。主要說明編制依據,標底包括和不包括的內容,其他費用(如包干費、技措費、分包工程施工交叉作業費等)的計算依據,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等。
(3) 標底匯總表。包括各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室外工程、其他費用的名稱、建築面積、標底造價及其單方造價(或技術經濟指標)以及標底總造價及單方造價。
(4) 三材用量。包括鋼材、木材、水泥的總用量及單方用量。其中,鋼材應分鋼筋、型鋼、鋼管、鋼板等;木材應分松木及硬雜木並均折成原(圓)木計算。
(5) 各單位工程概(預)算表(可按單項工程順序分別排列,不按專業工程分類排列,便於反映每一單項工程的造價)。包括分部分項直接費、其他直接費、工資及主材的調價、企業經營費、利稅取費等。
(6) 「暫估價」清單。包括設備價及土建工程材料價、工料費等。此清單雖已在招標文件中列入,但作為完整文件便於查考可重復列入標底文件。
其他如工程量計算底稿、主要材料分析表等不必一一報送,但應妥善保存,必要時備查。
(三)標底的編制方法
標底的編制方法基本上同概算或預算的方法,所不同的是,它比概算或預算要求更為具體確切,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要根據不同的承包方式,考慮不同的包干係數及風險系數;
(2) 要根據不同的施工工期及現場具體情況,考慮必要的技術措施費;
(3) 對於甲方提供的和暫估的但可按實調整的設備、材料,要提供數量和價格清單;
(4) 對於鋼筋用量,凡有條件者應在定額用量的基礎上加以調整等等。
以上內容,在編制概、預算中一般是不加考慮的(主要是條件不夠)。相反,由於工程規模(招標范圍)的不同和要求不同,對於總概算、預算中包括的其他費用和不可預見費用,在標底中往往與承包企業無直接關系(總承包項目例外),則一般也不予考慮。
當前,標底的編制方法可分為:以施工圖預算(或概算)為基礎的標底;以擴初概算為基礎的標底;高級建築裝飾工程的標底和「三資」工程的標底幾種,茲分述如下:
1.以施工圖預算為基礎的標底
這種方法目前國內採用最為廣泛。從不同的承包方式來說,又可分為除政策性調價,材料、設備價差及重大洽商變更部分可以調整外,其他一律包死的承包方式和一次包死的承包方式兩種。
上述兩種承包方式,又以第一種承包方式最為普遍。其編制標底的具體步驟、方法介紹如下:
(1) 准備工作
首先,要熟悉施工圖設計及說明,如發現圖紙之間有矛盾或不符之處及說明不夠明確的地方,應要求設計單位會同建設單位交底、補充。這些涉及工程做法、用料標准及設備選型等的內容,必然影響到標底的價格,同時也影響到施工企業的投標報價,因此必須作好記錄並在招標文件中加以補充說明。其次,要勘察施工現場,對現場條件及周圍環境進行實地了解,以作為施工方案、包干係數和技術措施費等有關費用的依據。第三,要了解招標文件中有關招標范圍,材料、半成品和設備的加工訂貨情況,工程質量和工期要求,物資供應方式等情況。此外,還要進行市場調查,掌握材料、設備的市場價格,以正確確定暫估價等價格。
(2) 計算工程量
應以本工程施工圖設計與說明(包括所採用的全部標准圖或通用圖冊)及當地的預算定額或綜合預算定額(北京市目前執行概算定額,無預算定額)的項目劃分及其工程量計算規則為依據。並執行當地的其他與此有關的補充定額、規定等。此外,還必須根據工程現場情況,考慮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機械,其中尤應注意護坡樁的設置和施工排水費的計算,正確套用定額,分部分項地逐項計算出工程量,並經過認真校核,以確保其正確性。因為這份工程量表不但是計算標底直接費的依據,同時,它也是招標文件的附件之一的工程量清單,是投標企業計算標價的統一依據(目前全國不夠統一:上海市已明文規定,投標企業必須按工程量清單計算標價;北京市則無此要求,由投標企業各自計算工程量,並以投標總價作為衡量標價的依據)。對於鋼筋的實用量與定額間的差額,也應加以實際「抽筋」調整後列入工程量(但目前,國內工程往往限於時間,仍執行定額含量計算,而留待竣工時再調整)。
(3) 單價的確定
首先是定額單價的正確套用:凡符合定額者均應套用;其次是定額單價的換算:即大部分工程內容及工序符合定額,只是局部材料不同而定額規定允許換算者,應加以換算;第二是定額缺項,須編制補充單價:應根據施工詳圖、定額項目劃分、計量單位及材料預算價格的選用(如有者)和新材料價格的補充等,確定合理的單價(包括「暫估價」)。
(4) 主要材料量的計算
主要材料量通常包括鋼材、水泥、木材三材,有些地區定為「五材」(如北京市,增加了機磚和瀝青製品)或「八材」(如廣東省某些市。增加了玻璃、鋁合金門窗等)。鋼材應包括土建、水、暖、空調、電氣等的全部鋼筋、型鋼、管材、鋼板等。 所有主材均應根據定額的消耗量及各單位工程的工程量計算,主要材料量首先是滿足標底中材料調整差價之用,同時也是衡量投標企業所報主材用量的尺度,作為決標條件之一(如北京市),或作為確定工程用量的標准(如上海市)。
(5) 工、料費的調整
目前,大部分地區對定額中確定的人工工資和主要材料的單價,要求在標底中按市場價或一定的定價和系數加以調整差價,以彌補過大的懸殊。如北京市1994年10月起規定工資按定額工資乘1.95系數(即增加95%)調整,主材則規定調整「五材」差價(差價是統一制定的,與市場價還有一定差距,留待竣工時再調整)。工料差價的計量基數分別按各單位工程的主材量和工資總額計算。
(6) 直接費的確定
各分部分項工程量與各相應單價之積即為直接費的主要內容,有些地區還應包括工料差價,有些地區則不包括,應以當地規定為准。
(7) 其他直接費和現場經費的確定
根據建設部、建設銀行1993年12月聯合頒發的《關於調整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若干規定》的規定,原「直接費」改為「直接工程費」,並包括直接費(包括內容為人工費、材料費及施工機械使用費,與原直接費同)、其他直接費和現場經費。
其他直接費的內容包括:
1) 冬雨季施工增加費;
2) 夜間施工增加費;
3) 二次搬運費;
4) 儀器儀表使用費;
5) 生產工具用具使用費;
6) 檢驗試驗費;
7) 特殊工種培訓費;
8) 工程定位復測、工程點交、場地清理等費用;
9) 特殊地區施工增加費。
以上這些其他直接費的計算基數規定為直接費,但目前各地正在調整修訂,尚有一定的過渡階段,應以各地現行規定為准。北京市現行規定根據不同工程類型、高度及工程所在區域等制訂了不同費用標准,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計算。
現場經費的內容包括:
1) 臨時設施費;
2) 現場管理費;
關於現場經費,各地的實施情況同其他直接費。北京市規定為:
1)臨時設施費根據不同工程類型制訂不同的費用標准,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計算。
2)現場管理費(目前採用「現場經費」名)則規定為根據不同工程類型及高度制訂了不同的費率,按直接費(土建工程)及定額工資(安裝工程)為基礎計算。
(8)直接工程費的確定
直接費、其他直接費和現場經費之和即為直接工程費。
(9)間接費的確定
間接費的計算基礎:土建工程為直接工程費;安裝工程為定額工資(北京市現名「企業經營費」,其計算基礎同)。
(10)計劃利潤的確定
計劃利潤的計算基礎:土建工程為直接工程費與間接費之和;安裝工程為定額工資(北京市土建工程的計劃利潤計算基礎改按直接費為准,並按不同工程類別制訂了不同的利潤率;安裝工程仍為定額工資)。
(11)稅金的確定:
稅金(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俗稱「二稅一費」),其計算基礎為直接工程費、間接費、計劃利潤三項之和。
(12)包干費和技術措施費的確定
包干費和技術措施費的內容已如前述,費率標准各地不一,應按當地規定執行。
(13) 標底總價的確定
上述各項費用之和即為標底總價。目前大部分地區均強調一個工程只能有一個標底,以利於統一評標,待確定中標單位後,再對某些由於企業等級不同或所有制不同而在取費標准上有差別時,加以補充或調整。
對於一次包死承包方式的標底,其編制方法大都同上,所不同者,凡開口部分均應堵死。如調價系數、材料、設備的差價等,除按當時的情況考慮外,還應預估竣工時的各種預漲系數(風險系數),列入標底。對於鋼筋用量也應按圖實算(「抽筋」)在標底中一次調整定死,竣工時不另結算。
2.以擴初概算為基礎的標底
這種方法在國內工程不宜多加採用,主要是由於初步設計深度不夠,與施工圖設計的內容出入較大,勢必導致造價上的過份懸殊,對投資難以控制。但也有其一定的可取之處,主要是爭取時間提前開工,施工與施工圖設計可以交叉作業(一般是先出基礎圖就可開工,以後主體結構、建築裝修、機電設備安裝等設計陸續跟上,使施工仍能順利進行),提前竣工投產,以取得早贏利的目的。這在國際上是早已行之有效的,在國內的「三資」工程中也大都採用。其前提是要有能滿足招標需要的有類似技術設計深度的招標圖,以作為定量、定質和作價的依據。
採用這種方法的標底,其編制步驟和方法基本上與施工圖預算為基礎的標底相同。不同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採用的定額及其單價是概算定額,而不是預算定額或綜合預算定額(北京市例外,因該市目前只用一套概算定額,不編預算定額)。概算定額的子目(即分部分項)是以擴大結構的形式出現的,在一個子目中綜合的工程內容和工序較多,其單價的正確性是能保證的(一般較預算定額的基本分項的綜合高3%左右)。 其優點是由於設計深度不能與施工圖相比,可以避免漏項,也簡化了工作量。如遇定額缺項,則應與概算定額對口,編制相應的擴大結構的補充單價。
(2) 在招標文件中宜附工程量清單(對於在有些地方,如上海市的招標管理辦法中已明文規定,不管什麼階段招標必須附此清單),並宜由原設計單位提供,以避免由於設計深度不夠造成由各投標企業各自計算工程量而出入較大,但這並不排除各投標企業可以對清單中的工程量進行審核、更正和補充。
(3) 在國內目前尚不實行單價合同而仍實行總價合同的情況下,由於各種不定因素比施工圖預算階段相對增加,因此,各種包干費用、風險系數等也應適當增加,對於鋼筋用量也宜在定額含量的基礎上,根據不同工程類型,加以必要的調整(以經驗估計)。
綜上所述,以擴初概算為基礎的標底,在目前設計深度普遍不夠的情況下,萬不得已時方可採用。不然,除了竣工造價與中標合同價會有很大出入外,給其他管理方面也必將增加很多工作。
3.高級建築裝飾工程的標底
近年來,國內投資的高級建築裝飾工程大量興起,除了新建工程中將室內精裝飾工程從土建工程中分離出來,在設計過程中就將這部分單獨設計外,舊有房屋的裝飾(裝修)工程在社會上也大量興建,施工也由專業裝修隊伍承擔。這樣,高級建築裝飾工程招標投標及其標底的編制工作也就應運而生。
1992年12月建設部頒布了《全國統一建築裝飾工程預算定額》(主要是建築裝飾部分,有關衛生潔具、裝飾燈具、給排水及電氣管道等安裝工程則執行《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該定額中的人工單價、材料預算價格、機械台班費是以北京市價格為主編制的,規定各省市可按當地價格制定調整辦法,但工、料、機械消耗量不得變更。目前各地在執行該定額時已結合當地價格情況編制了當地使用的裝飾工程的單位估價表,刪除了與當地原土建預算定額中重復的子目。此外,對裝飾工程的取費標准也制訂了相應的定額。這些新的舉措除了適用於編制概、預算外、也基本適用於招投標中的標底編制。
北京市自1994年4月15日起, 對高級建築裝飾工程概算(包括標底)制訂了《關於高級建築裝飾工程概算編制管理試行辦法》。茲將與標底編制有關的規定介紹如下:
(1) 高級建築裝飾工程范圍。
1)國內投資的新建、擴建和整體改造工程,有如下幾種:
A.具有國際性、國家級、市級活動為主的建築工程(紀念館、博物館、圖書館、 體
育場館等)。
B.星級賓館、飯店、影劇院、貿易中心、 購物中心(商場)等大中型公共建築及其他公共建築部分高級裝飾的廳、堂、會議室、帶衛生間的客房以及商店、餐廳等工程。
C.高級住宅(別墅)工程(居住單元內,地面為塊料面層;牆面為壁紙或高級塗料;掛鏡線、窗簾盒、硬木門窗、鋁合金門窗或彩色鋼板窗、廁浴、廚房間牆裙、地面為塊料面層)。
2) 外資、合資、國外捐贈工程(含港、澳、 台地區)以及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工程按「三資」企業的建設工程概算編制辦法執行。
(2) 高級裝飾工程項目。
1) 建築裝飾:
A.門窗工程:鋁合金門窗、硬木門窗及其貼臉、壓縫條、特殊五金、鎖、 窗簾盒、窗簾軌、百頁窗簾、筒子板。
B.樓地面、牆面裝飾工程:除整體面層的混凝土地面、水泥地面、牆面抹灰、粘石、刷石(含牆裙)及防水之外的其他整體牆面層、塊料面層、木地板、木牆裙、貼牆紙等面層部分,但不包括底層、保溫層。
C.頂棚工程:混凝土工程中頂棚的面層部分,吊頂的龍骨、面層及其保溫。
D.建築配件工程:池槽、衛生間隔斷及其他。
2) 安裝工程:
高級衛生器具、裝飾燈具。
(3) 編制工程標底及報價。
高級裝飾工程實行「定額量、市場價、競爭費率」一次包定方式,不執行季度竣工調價系數。
1) 定額量:按設計圖紙和概算定額有關規定確定的主材量、人工工日。
2) 市場價:材料價格、工資單價均按市場價格計算, 粘結層及輔料部分價值自行調整。
3) 機械費:按定額的機械費及歷次調整機械費乘以1.2系數計算。
4) 其他直接費:建築裝飾工程所佔建築面積的比例數乘以定額中「分母」值; 安裝工程按相應取費標准。
5) 企業經營費及其他費用:在保證稅金、建築行業勞保統籌基金、 建材發展補充基金以及定額編制經費、測定費用四項費用上繳外,企業可根據自身優勢浮動,但最高不超過(93)京建造字第624號文件規定的費率(即自1994年1月1 日起執行的現行北京市取費標准,含企業經營費、利潤、稅金、上繳建築行業勞保統籌基金及建材發展補充基金)。
6) 建設單位將裝飾工程從總包施工的土建工程分離出來發包給裝飾施工公司時, 應按分包總造價的2%~5%作為總包增加現場施工管理費用,列入總包工程造價,並相應計取稅金、建築行業勞保統籌基金和建材發展補充基金。
4.「三資」工程的標底
改革開放十多年來,全國各大城市已經建成和正在建設一大批「三資」工程項目。這些工程不同於國內投資工程。
(1) 「三資」工程的主要特點。
1)建築裝修、設備標准較高,新型結構較多;工期緊,施工管理要求嚴格,工程質量也高。
2)施工分包較多。一般可分為:國內施工企業承包的結構、粗裝修及一般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外商承包的室內細裝修及進口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性質不同由兩家或兩家以上單位分包)。
3)材料、設備一般均按市場價格或實際加工訂貸價計算,還有不少是進口的材料和設備,因此,不必考慮材料調價系數。
4)承包方式目前一般均實行一次包死,各種包干係數、風險系數及分包工程應增加的總管理費應加以充考慮。
5)工程取費標准有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作了專門的規定,一般略高於國內工程,等等。
由此可見,「三資」工程的標底也應根據上述特點及當地有關規定進行編制。
此外,當前「三資」工程在設計上通常是由外方承擔方案及初步設計,而由中方完成施工圖設計。招標往往是在擴初設計完成後,施工圖設計以前,即在完成招標圖階段進行的。招標圖的深度介於擴初與施工圖之間,實際上就是擴初設計加部分補充圖紙及說明,尤以說明為主,補充一些具體的用料標准及做法、設備的選型,以及是否進口及其生產廠家等內容,以能滿足定量、定質及定價等投標報價為前提。這樣凡是由外方承擔招標圖設計者,一般都由外方聘請國外估算公司(或稱工料測量行)編制概算或預算,作為控制投資的標底(不象我們對預算與標底還有一定的區別),其造價部分供業主(投資方)內部掌握;工程量清單(即去掉單價、合價及總造價部分)作為招標文件內容之一,供投標企業據以編制標價的統一依據。如委託國內設計單位(也有少數委託施工單位的)編制施工圖設計後進行招標(也有由國內設計單位編制擴初設計或招標圖而進行招標的,但其深度往往不如國外承擔者),就要委託該設計單位或其他咨詢公司編制標底。
(2)編制「三資」工程標底的方法。
國內有關單位編制「三資」工程國內施工部分標底的方法,以北京市情況為例介紹如下。外商承包的工程由外商報價後作為分包工程列入總包標底或不予包括。
北京市在1994年3月頒發了《關於「三資」企業建設工程概算編制辦法》,其主要內容為:
「三資」工程均應按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及北京市有關規定簽訂承包合同。
2)工程直接費按如下方法分別確定:
A.按現行概算定額(含單位估價表)的有關規定和設計圖紙確定工程量及材料、 人工用量。
B.工資單價按市場價格計算, 由「三資」企業(下稱甲方)與施工企業(下稱乙方)議定。
C.材料價格:均發市場價格計算,一次包定。
D.機械費:按現行定額標准(包括機械費調整)乘以人工系數。
E.定額中以費用形式出現的項目,按市場價格進行調整。
F.定額中未列出的其他材料可參照季度竣工調價趨勢結合市場價格, 由雙方議一進行調整。
3)企業經營費及其他費用:按北京市《建築工程企業經營費及其他費用定額》標准及有關規定執行。
4) 「三資」工程不執行「竣工調價辦法」。
5) 「三資」工程原則上應按北京市現行的《建設工程工期定額》確定工程期限。如甲方要求提前竣工時,按北京市京政發(1986)72號通知轉發的《關於建設工程實行提前竣工獎的若干規定》計取提前獎。按(92)京造工字第004號關於1991 年《北京市建築安裝工程工期定額》的補充規定和說明解釋(第一號)規定計取夜間照明和人工降效費用。
根據上述規定,編制「三資」工程標底的具體方法如下:
1)工程量計算。無論是根據施工圖還是擴初設計(招標圖)計算工程量,在北京均按概算定額的項目劃分和工程量計算規則(以軸線、層高為主的虛方量)計算;補充項目也應與概算定額的口徑相一致;鋼筋用量必須按圖「抽筋」後調整定額用量。
2)經過市場詢價,確定人工、材料及設備的市場單價。
3)直接費的確定。「三資」工程按照北京市現行規定,雖然人工、 材料等均須以市場價格計算,機械費也得用規定系數調整,但由於概算定額只列出了主材的消耗量,而次材(其他材料)是看不出其用量的,因此無法逐一採用市場價格計算,只能採用一個綜合系數來調整一個單位工程的全部次要材料費。由於這些原因,「三資」工程的單價無法按市場價編制一套專用單位的價表,而只能採用定額單價先算出直接費,然後調整工、料、機差價的辦法編制。具體步驟如下:
A.套用定額單位,對局部材料需要換算者加以必要的換算; 定額缺項者編制補充單位(此補充單價可以一次包定不再調整,也可作為「暫估價」處理),並計算出單位工程直接費。
B.計算人工、主材、機械費的消耗量。
C.根據上述工、料、機消耗量,調整市場介與定額價的差價, 其中包括次要材料要算出一筆總的費用,然後根據施工工期並參照季度調價趨勢結合市場價格,綜合確定一個次要材料的調價系數,與主材等一並調差,具體方法可以通過表3-5解決。
D.計算其他直接費及現場經費,在定額取費的基礎上按市場價格進行調整。
E.計算工程直接費,即定額直接費加工、料、機的調價。
再加其他直接費,此費作為「三資」工程的取費基數。
4)計算各項取費,包括間接費、計劃利潤及稅金等,同國內工程。
5)其他包干費等的確定。包括包干費、技術措施費、分包工程施工交叉作業費(即總包管理費)及風險系數等,均應根據有關規定及工程的現場情況及工期等合理確定,其中尤以風險系數為「三資」工程所必有的,且系數較大,應正確確定。
6)標底總價的確定。上述各項之和即為標底總價。「三資」工程的標底總價還有個以什麼貨幣計價的問題。目前在北京大部分的工程均以人民幣計價,也有少數是以美元等外幣計價的。在當前實行統一匯率的情況下,根據當時外匯牌價的匯率將人民幣折算成美元即可。
5.其他編制標底的方法
如以平方米造價包干為基礎的標底,在80年代曾經在東北地區(如吉林市)對一般標准住宅或通用住宅工程採用過一段時間。但由於其中可變因素仍較多,只能局部採用,其餘還須採用按施工圖預算為基礎的方法同時進行,且其正確性也較差。因此目前各省市已很少採用,只有局部省轄地區(如山東省荷澤地區)對結構簡單的小型工程採用這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