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遼寧朝陽市自由職業退休金怎麼計算
摘要 第三,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⑵ 請教:遼寧省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①基礎養老金=(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全部繳費年限 ×1%
②過渡性養老金=(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建立帳戶前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4% +符合政策增發額
③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④定額補貼=[調劑金(25元)+統籌項目內補貼]×減發比例
二、社會養老保險金的計算公式
【退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
【注】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2、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溫馨提示】:由於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准可能有所不同。
四、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年利息按月積數法計息,計算公式如下:
年利息=個人賬戶年初儲存額×本年度記賬利率-本年度支付月積數×本年度記賬利率×1/12 本年度支付月積數=∑[n月支付額×(12-n+1)]
(n為本年度各支付月份順序號,且1≤n≤12)。
三、養老保險計算解析
1、養老金的多少,與購買的時間長短和金額大小有關。繳費的基數大,繳費的時間長,退休時養老金會多,反之就少。由於每個人每個時段的繳費數量不一,因此養老金的計算按「分段計算、綜合結算」原則處理。
2、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⑶ 沈陽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計算
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財政廳
《關於改革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 》
遼勞社發〔2006〕81號
一、從2006年1月1日起,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省規定的退休條件,按以下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達到退休條件時上年度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年限(計算到月)每滿1年發給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統一按國務院國發[2005]38號規定的計發月數執行(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見附件)。
(三)建立個人賬戶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後退休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以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基數乘以建立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再乘以過渡系數1.4%。
附件:
⑷ 遼寧省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遼寧省的退休人員,養老保險金也需按照我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進行計算。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0.6)÷2×15×1%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1.0)÷2×15×1%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3.0)÷2×15×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0.6)÷2×40×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1.0)÷2×40×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 4000元×3.0)÷2×40×1%200元
個人養老金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