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正確測量體重
1.身高測量;
(1)使用器材:身高坐高計。
(2)測試方法:受試者赤足,立正姿勢站在身高坐高計的底板上(上肢自然下垂、足跟並攏,足尖分開成60度)。
2.體重測量;
(1)使用儀器:為扛桿秤。
(2)測試方法: 同上。
3、脈搏測量:
(1)使用的儀器:脈搏測量器
(2)測量方法:測量的部位在一手腕上撓動脈的位置
注意事項;
1)測量體重前受試者不得進行體育活動和體力勞動。
2)受試者站在秤台中央,上、下桿秤動作要輕。
3)杠桿秤使用前均需校正,對砝碼重量應校對,避免差錯。
4)測量脈搏心情要保持平靜,身體要保持安靜狀態,
⑵ 測量標准體重的方法
標准體重和肥胖
人有胖瘦之分,體重過輕則為瘦,過重則為胖,那麼以什麼樣的標准來衡量是胖還是瘦呢?這當然必須有個參照值,這個參照值,我們就把它稱之為標准體重。目前在我國尚沒有統一的標准體重數據。較普遍採用的計算方法有兩種:
一種是:成年:(身高(厘米)-100〕*0.9=
標准體重(千克)
另一種是:男性:身高(厘米)-105=
標准體重(千克),
女性:身高(厘米)-100=
標准體重(千克)
以上兩種計算方法,基本已被廣泛採用。
另外,軍事科學院還推出一計算中國人理想體重的方法:
北方人理想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50)
x
0.6+50,南方人理想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50)
x
0.6+48,這一計算方法,似乎比較適合南北地區中國人。
兒童標准體重的計算,簡便的方法是:
1~6個月:出生體重(千克)十月齡*0.6=
標准體重(千克);7~
12個月:出生體重(千克)十月齡
X
0.5=
標准體重(千克);1歲以上:8十年齡x2=
標准體重(千克)
但是,由於人的體重與許多因素有關,不同人體之間有差異,在同一天不同的時間也會有一定的變化,加之所處地理位置(如地心引力的原因)、季節、氣候、自身情況的不同,對體重也有一定影響,因而很難完全符合標准體重。也就是說,難以用一個恆定值來表示,而應當是一個數值范圍,我們把這個數值范圍稱之為正常值,一般在標准體重+-10%以內的范圍。超過這一范圍,就可稱之為異常體重。
實測體重超過標准體重,但超出部分<
20%者稱為超重;實測體重超過標准體重
20%以上,並有脂肪百分率(F%)超過30%者則可診斷為肥胖病。體重超過標准體重的30
%一50%,F%超過35%一45%者稱中度肥胖病;超過標准體重50%以上,F%超過45%以上者稱為重度肥胖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