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業機械在田間作業時應遵守哪些操作規程
1、為加強對農業機械的監督管理,正確駕駛、操作農業機械,確保安全、優質、高效、低耗地完成農機作業,特製定本規程。
2、凡駕駛、操作各種農用拖拉機、自走式農業機械、農用動力機械以及與其配套的作業機械的人員,均應遵守本規程。
3、遇到本規程沒有規定的情況,駕駛、操作人員及作業有關人員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作業。 4、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領取駕駛證或操作證後,方准駕駛或操作農業機械。 5、駕駛、操作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飲酒後不準駕駛或操作農業機械 ;
(2)不準在患有妨礙安全作業的疾病或過度疲勞的情況下駕駛或操作農業機械; (3)駕駛或操作農業機械時,不準離開規定的駕駛或操作位置;
(4)不準赤足或穿拖鞋駕駛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以及用踏板操縱離合器、制動器、轉向等機構的農業機械;
(5)駕駛或操作農業機械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或有其他妨礙安全作業的行為。 6、農業機械必須保持技術狀態完好,機容整潔,並按農業機械技術文件規定認真做好保養和保管。 7、拖拉機和各種內燃機啟動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檢查有無潤滑油和冷卻水,並按規定添加;
(2)二行程汽油機,在燃油中應按規定比例加入機油潤滑; (3)檢查和添加燃油時,嚴禁煙火; (4)檢查輪胎外表及內部氣壓應符合規定; (5)變速桿、動力輸出手柄須放在空擋位置;
(6)液壓懸掛系統分配器手柄,整體式須放在「下降」位置;分置式、半分置式須放在「中立」位置;
8、拖拉機和各種內燃機的啟動
(1)手搖啟動時須五指並攏,緊握搖把;
(2)電動機啟動時,預熱器使用每次不得超過40秒;
(3)電動機啟動每次不得超過技術文件規定的時間,兩次間歇不少於2分鍾,連續三次啟動不著火,應查明原因再啟動; (4)不準無冷卻水啟動;
9、電動機作動力的,須遵守下列規定:
(1)配電線路應遵守農村安全用電規定,嚴禁裸線送電; (2)用電設備須有可靠的接地; (3)停止作業後,應關閉總電源。
10、拖拉機和農用動力機械固定作業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水冷卻發動機啟動後,必須低速空轉預溫,待水溫升至60℃後方可負荷作業;
2)使用皮帶輪傳動時,主、從動皮帶輪必須在同一平面,傳動皮帶應保持合適的張緊度; (3)使用動力輸出軸時,動力輸出軸和機具間的聯軸節應用插銷緊固在軸上,並有防護罩; (4)傳遞動力前要查看機具周圍,確認安全後先低速傳遞動力,待一切正常後,方可提高轉速; (5)經常觀察儀表,檢查水溫、油壓、充電是否正常;
(6)發動機冷卻水箱沸騰時,必須停止作業,不準立即打開水箱蓋;不準驟加冷水。待發動機溫度降低後再打開水箱蓋加水;
(7)發動機、電動機工作時出現異常聲響或儀表指示不正常時,必須立即停機檢查; (8)嚴禁超負荷作業,夜間作業照明設備必須完好。
11、拖拉機和自走式農業機械起步前須環顧四周,發出信號,確認安全後方可起步。手扶拖拉機起步時,不準在松放離合器手柄的同時操作一邊轉向手把。
12、拖拉機掛接農具和掛車,須用低擋小油門,農具手應避開拖拉機和農具間易碰撞和擠壓的部位。
13、拖拉機和自走式農業機械倒車時,須察明機後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准倒車。視線不良的,應有人協助瞭望,指揮倒車。
14、拖拉機和自走式農業機械在高速行駛時,不準用單邊制動作急轉彎。輪式拖拉機在道路上行駛時,左、右制動踏板須用聯鎖板聯鎖在一起。
15、拖拉機和自走式農業機械的駕駛室或駕駛台不準超員乘坐,不準放置有礙安全操作的物品。拖拉機和自走式農業機械在作業或行駛中,駕駛員和隨機人員不準上、下。 16、拖拉機和自走式農業機械在上、下坡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不準曲線行駛、急轉彎和橫坡掉頭;
(2)下坡時不準換擋;不準空擋、熄火或分離離合器滑行;
(3)手扶式、履帶式拖拉機在下坡時轉向,要注意操向,必要時反向操作。
17、拖拉機和自走式農業機械停機後必須制動。發動機熄火後必須關閉電門,取走鑰匙。不準使用分離離合器的方法停車。
18、氣溫低於5℃時,拖拉機發動機或內燃機熄火後,使用非防凍液的冷卻水,必須待水溫降至70℃以下再放盡,並加掛「無水」牌。
19、拖拉機和自走式農業機械停機後,發動機未熄火並未加制動前,不準到機具底下檢查、修理和保養機器。
20、拖拉機和自走式農業機械作業轉移在道路上行駛,必須遵守國家和本市道路交通法規,並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
21、拖拉機和自走式農業機械在鄉村道路上的行駛規則,遵照國家和本市道路交通法規執行。 22、 田間、場院機械作業需遵守下列規定
(1)農業機械進行田間作業前,駕駛、操作人員應熟悉工作地段的道路、橋梁和障礙物等情況。 (2)作業前應認真檢查農機具的技術狀況,拖拉機和農具聯接要安全可靠,各緊固部位不松動,各傳動部位轉動靈活,潤滑良好。
(3)農具手須坐(站)在規定的操作位置上,其他位置不準坐(站)人。懸掛式農具上不準坐(站)人或堆放物品。
(4)作業時,應經常注意農業機械和配套農具工作情況;不準用手、腳清除機具上的泥土、雜草,不準調整和排除故障。需要時須在停機和切斷動力後進行。 23、使用液壓懸掛系統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分配器操縱手柄不能定位時,不準使用;
(2)不準隨意拆掉鉛封、調整安全閥開啟壓力和滑閥的自動回位壓力;
(3)分置式液壓懸掛系統,一般採用「浮動」位置進行作業;懸掛無限深輪的農具作業時,可用「浮動」位置下降農具到需要的位置後,再將手柄扳到「中立」位置;當懸掛農具靠自重不能入土或需要強制入土時(推土機),方可將手柄放在「壓降」位置,待達到入土深度後再扳到「中立」位置。 (4)整體式液壓懸掛系統除液壓輸出外,禁止將外手柄置於液壓輸出位置,也不得用外手柄來提升農具;在使用裏手柄時,須先將外手柄置於扇形板下方。操縱液壓泵偏心軸離合手柄時,必須將離合器踏板踏到底;
(5)停機後應將懸掛、半懸掛農具落地放置。 24、使用動力輸出軸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動力輸出軸與農具間的萬向節須設防護罩;
(2)在掛非獨立式和半獨立式傳動時,須先將變速桿放在空擋位置,然後接合動力輸出軸擋位; (3)使用同步式動力輸出軸掛倒擋前,應先分離動力輸出軸; (4)檢查農具或發動機熄火時,須先將動力輸出軸動力切斷。 25、犁耕(中耕)作業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機組作業時,落犁起步須平穩,不準操作過猛; (2)轉彎、倒退時應先將犁升起,不準轉圈耕地;
(3)在坡地上作業時,須調寬拖拉機輪距,不準急速提升農具。 26、 旋耕作業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起步前不準將刀片猛放入土中; (2)轉彎或倒退時,須將旋轉耕作機升起;
(3)工作狀態提升時,須降低轉速,不準提升過高,萬向節兩端傳動角度不得超過30度; 27、播種作業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多台播種機聯結作業時,各聯結點必須剛性聯結,牢固可靠,並設置保險鏈; (2)播種機開溝器落地後,拖拉機不準倒退;地頭轉彎時須 升起開溝器和劃印器,不準轉圈播種;
(3)水稻直播機啟動時,須將離合器手柄放在分離位置,變速桿放在空擋位置;田頭轉彎時,須升起播種地輪,不準轉圈播種;
(4)播拌葯種子或兼施化肥時,機手須穿戴好防護用品,作業後須洗凈與葯物、化肥接觸的身體部位;
(5)作業時不準用手或其他工具捅撥排種輪、排肥盤等排除故障,需要時須停機進行; (6)播種機運輸時,須將劃印器放到運輸位置,升起開溝器。復土器不準拖耮,箱內不準裝存種子或化肥;
(7)鎮壓器牽引運輸時,時速不準超過5公里。 28、田間、場院運輸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只准由輪式拖拉機拖掛掛車進行;履帶式拖拉機和其他自走式農業機械不準從事田間、場院運輸;
(2)掛車與拖拉機的聯接必須牢固可靠,並應安裝防護網、保險鏈、保險銷; 29、機動水稻插秧作業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發動機啟動時,主離合器和插秧或拋秧部位離合器手柄須放在分離位置;
(2)作業時裝秧人員的手、腳不準伸入分插部位或拋秧轉動部位清理和排除故障,必要時須熄火停機進行;
(3)運輸時須將插秧或拋秧部位離合器分離,裝好運輸輪和地輪輪箍。 30、聯合收割機作業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聯合收割機作業前,應檢查各部件傳動鏈條、齒輪、皮帶的安全防護罩、防護網和其他安全裝置須牢固可靠,各部調整符合要求;
(2)啟動時作業離合器、卸糧離合器手柄須放在分離位置;行走及接合作業離合器前,應檢查機具周圍和下部,確認安全後方可鳴號、起步;
(3)牽引式聯合收割機與拖拉機之間必須有聯絡信號,拖拉機駕駛員應聽從收割機手的指揮; (4)自走式聯合收割機用拖車裝運(除吊裝外),上下車時拖車應固定,跳板應有足夠的寬度,長度應大於高度的4倍,且有防滑裝置;收割機上、下使用低速,不準使用轉向桿左、右轉向操作,操作人員從收割機上下來,站在夠得上停車制動的位置進行操作;
(5)收割機工作時,不準調整和排除故障;清除滾筒、割刀、傳動軸、攪龍等部位的堵塞或纏繞禾桿、雜草時,必須熄火停機,切斷動力後進行; (6)聯合收割機不準在大於15度的坡地上作業;
(7)卸糧時人體不準進入糧箱,不準用手腳或其他鐵器伸入卸糧攪龍閘門內清理糧食; (8)集糧箱糧裝滿或攪龍堵塞,警報喇叭鳴叫、報警燈亮,但發動機未自行熄火,應馬上停止收割機作業,經過30秒以上再切斷脫粒離合器和輸送攪龍,排除故障後再行作業; (9)切草機的安裝、調整須將發動機熄火;
(10)電器、電路導線的連接和絕緣須良好,不得有油污。夜間作業要有良好的照明設備。加油和排除故障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11)聯合收割機上必須配有滅火設備。排氣管須有滅火罩。嚴禁在機器旁和成熟的作物旁吸煙; (12)運輸時收割台須提升到最高位置並鎖好保險裝置,不準在起伏不平的路上高速行駛; (13)固定脫粒作業時,須拆下撥禾輪和割刀傳動裝置;
(14)停機後,應切斷作業離合器,拉緊停車制動裝置,收割台放到可靠的支承物上; (15)不準用聯合收割機拖帶其他機具,也不準用集草箱搬運貨物; (16)收割機進行保養或修理應駛離作業區。
❷ 圓管吊裝的正確方式
圓管吊裝的正確方式是採用兩根鋼絲繩吊索進行起吊,一端一根,圓管要進行捆綁牢固,最好是用鋼絲繩和弔扣進行吊綁,這樣越勒越緊,不容易散落。
起重機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檢查鋼絲繩是否有損傷,各緊固螺釘是否松動及皮帶松緊程度。
2、作業地面應堅實平整,支腳必須支墊牢靠﹙輪胎必須離開地面﹚,回轉半徑及有效高度以外5m內不得有障礙物。
3、工作前必須發出信號,空負荷運行5min以上,檢查工作機構是否正常,安全裝置是否牢靠。
4、起重機駕駛員、起重工必須聽從指揮人員指揮,不得各行其是,工作現場只許有一名指揮人員指揮。
5、吊起重物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10cm左右,停機檢查制動器靈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綁扎的牢固程度,確認情況正常後,方可繼續工作。
6、經常注意架空電線,工作場地應盡量遠離高壓網線,如必須在輸電線路下作業時,起重臂、吊具、輔具、鋼絲繩等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小於規范扒瞎要求。
7、不準讓起吊的貨物從人的頭上、汽車和托盤駕駛室上經過,工作中,任物前何人不準上下機械,提升物體時,禁止猛起,急轉彎和突然制動。
8、吊重行走時,上吊部分應全部制動,吊桿應置於起重機正前上方,起吊量輪胎式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60%、履帶式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70%,路面要平整、堅實,防止吊物或起重機與其他任何物體碰撞。
9、任何物件不準長時間滯留空中;起重機滿負荷時禁止復合操作;風速大於10m/s時不準起吊任何物體。
10、兩台或多台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機升降應同步,各台起重機不得超過各自的額定起重能力。
11、兩台或多台起罩此清重機聯合工作時,起吊重量輪胎式不得超過兩台起重機允許起重量之和的75%、履帶式不得超過兩台起重機允許起重量的70%,每台起重機的負荷不得大於該機允許重量的80%。
12、起重物不得長時間懸在空中,起吊物吊在空中時駕駛員不得離開駕駛室。
13、起升和降下重物時,速度應均勻、平穩,保持機身的穩定,防止重心傾斜,嚴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❸ 卡特320D挖掘機發動機皮帶怎麼裝
安裝卡特320D挖掘機發動機皮帶,先將發動機皮帶的漲緊輪安裝上,再將曲軸的皮帶齒輪安裝上,具體的操作步驟如下:
1、先將發動機皮帶的漲緊輪安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