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水泥初凝終凝測定方法
8 凝結時間的測定
8.1測定前准備工作:調整凝結時間測定儀的試針接觸玻璃板時,指針對准零點。
8.2試件的制備:以標准稠度用水量按7.2條製成標准稠度凈漿一次裝滿試模,振動數次刮平,立即
放人濕氣養護箱中。記錄水泥全部加人水中的時間作為凝結時間的起始時間。
8.3初凝時間的測定:試件在濕氣養護箱中養護至加水後30min時進行第一次測定。測定時,從濕
氣養護箱中取出試模放到試針下,降低試針與水泥凈漿表面接觸。擰緊螺絲1s~2s後,突然放鬆,試針垂直自由地沉人水泥凈漿。觀察試針停止下沉或釋放試針30s時指針的讀數。當試針沉至距底板
4mm±1mm時,為水泥達到初凝狀態;由水泥全部加人水中至初凝狀態的時間為水泥的初凝時間,用"min"表示。
8.4終凝時間的測定:為了准確觀測試針沉人的狀況,在終凝針上安裝了一個環形附件〔見圖1e)〕。
在完成初凝時間測定後,立即將試模連同漿體以平移的方式從玻璃板取下,翻轉1800二直徑大端向
上,小端向下放在玻璃板上,再放人濕氣養護箱中繼續養護,臨近終凝時間時每隔15min一測定一次,當試針沉人試體0.5mm時,即環形附件開始不能在試體上留下痕跡時,為水泥達到終凝狀態,由水泥全部加人水中至終凝狀態的時間為水泥的終凝時間,用"min"表示。
8.5測定時應注意,在最初測定的操作時應輕輕扶持,金屬柱,使其徐徐下降,以防試針撞彎,但結果
GB/T 1346-2001
以自由下落為准;在整個測試過程中試針沉人的位置至少要距試模內壁lOmm。臨近初凝時,每隔5min測定一次,臨近終凝時每隔15min測定一次,到達初凝或終凝時應立即重復測一次,當兩次結論相同時才能定為到達初凝或終凝狀態。每次測定不能讓試針落人原針孔,每次測試完畢須將試針擦凈並將試模放回濕氣養護箱內,整個測試過程要防止試模受振。
註:可以使用能得出與標准中規定方法相同結果的凝結時間自動測定儀,使用時不必翻轉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