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吊頂龍骨安裝施工方法
1適用范圍
適用於***分公司所承建的輕鋼龍骨、鋁合金龍骨、木龍骨等為骨架,以石膏板、金屬板、礦棉板、木板、塑料板、玻璃板或格柵等為飾面材料的明龍骨吊頂工程。
2施工准備
2.1材料准備
2.1.1 龍骨:輕鋼龍骨、鋁合金龍骨、木龍骨等(按設計要求)。
2.1.2 零配件:吊掛件、連接件、插接件、吊桿、射釘、自攻螺釘等。
2.1.3 飾面板:石膏板、金屬板、礦棉板、玻璃 板、塑料板或格柵等飾面材料。
2.2主要機具設備
2.2.1 電動工具:電鋸、無齒鋸、手槍鑽、射釘槍、沖擊電錘、電動螺絲刀、電焊機等。
2.2.2 手動工具:拉鉚槍、氣動直釘槍、氣動碼釘槍、手鋸、手刨、鉗子、螺絲刀、扳手、鋼捲尺、水平尺、線墜等。
2.3作業條件
2.3.1 吊頂方案已經審批,已作技術、安全書面交底。
2.3.2 龍骨安裝前,吊頂內各種管線已安裝完成並進行了隱蔽驗收,房間凈高、洞口、標高經復核符合設計要求,通風口、燈位及各種露明孔口位置已確定。
2.3.3 罩面板安裝前,吊頂內水管試壓驗收合格,吊桿及預埋件已作防腐處理,木龍骨已作防火、防蛀、防腐處理。
2.3.4 面板安裝前,牆、柱面裝飾基本完成,塗料只剩最後一遍面漆並經驗收合格。
2.3.5 輕鋼龍骨頂棚在大面積施工前,應做一間樣板,對頂棚的起拱度、燈槽洞口的構造處理、分塊及固定方法等經試裝並經鑒定認可後方可大面積施工。
3施工工藝
3.1工藝流程
頂棚標高彈水平線→劃龍骨分檔線→吊桿安裝→主龍骨安裝→次龍骨安裝→面板安裝
3.2操作工藝
3.2.1 彈線:根據標高水平線,用尺豎向量至頂棚設計標高,沿牆四周彈頂棚標高水平線,並沿頂棚的標高水平線,在牆面劃好龍骨分檔位置線。
3.2.2 吊桿安裝:先在吊桿的一端配裝好吊桿螺母,再根據彈好的頂棚標高水平線及龍骨位置線,確定吊桿下的端頭的標高,按主龍骨位置及吊掛間距,將吊桿的另一端與樓板連接固定。吊桿距主龍骨端部不得超過300㎜,否則應增加吊桿。吊頂燈具、風口及檢修口等應設附加吊桿。
3.2.3 主龍骨的安裝:在主龍骨上預先裝好吊掛件,將組裝吊掛件的主龍骨,按分檔線位置使吊掛件穿入相應的吊桿螺母,擰好螺母。主龍骨之間採用連接件連接,拉線調整起拱高度。主龍骨平行房間長向安裝,起拱高度為房間短跨的1/200~1/300,主龍骨的懸臂端不應大於300㎜,否則應增設吊桿,主龍骨的接長應採用對接,相鄰龍骨的接頭要相互錯開。
3.2.4 次龍骨安裝:按已彈好的次龍骨分檔線,卡放次龍骨吊掛件,按設計規定的次龍骨間距,將次龍骨通過吊掛件吊掛在主龍骨上,設計無要求時,一般間距為500-600。
3.2.5 面板安裝:頂棚面板按設計選用,將面板直接擱於龍骨上。安裝時應注意板背的箭頭方向和白線方向一致,以保證花樣圖案的整體性。
飾面板上的燈具、煙感、溫感、噴淋頭、風口、廣播等設備的位置應合理、美觀,與飾面的交接應吻合、嚴密。
3.3質量檢查
3.3.1 檢驗批劃分:同一品種的吊頂工程每50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吊頂面積30㎡為一間)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3.3.2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並不得少於3間;不足3間應全數檢查。
4質量標准
4.1主控項目
4.1.1 吊頂標高、尺寸、起拱和造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4.1.2 明龍骨吊頂工程的吊桿和龍骨安裝必須牢固。
檢驗方法: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4.1.3 吊桿、龍骨的材質、規格、安裝間距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要求。金屬吊桿、龍骨應進行表面防腐處理;木龍骨應進行防腐、放火處理。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1.4 飾面材料的材質、品種、規格、圖案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當飾面材料為玻璃板時,應使用安全玻璃或採用可靠的安全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4.1.5 飾面材料的安裝應穩固嚴密。飾面材料與龍骨的塔接寬度應大於龍骨受力面寬度的2/3。
檢查方法:觀察;手扳檢查;尺量檢查。
4.2一般項目
4.2.1 飾面材料表面應潔凈、色澤一致,不得有翹曲、裂縫及缺損。飾面板與明龍骨的搭接應平整、吻合,壓條應平直、寬窄一致。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尺量檢查。
4.2.2 飾面板上的燈具、煙感器、噴淋頭、風口篦子等設備的位置應合理、美觀,與飾面板的交接應吻合,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2.3 金屬龍骨的接縫應平整、吻合、顏色一致,不得有劃傷、擦傷等表面缺陷。木質龍骨應平整、順直、無劈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2.4 吊頂內填充吸聲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並應有防散落措施。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4.2.5 明龍骨吊頂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4.2.5的規定。
檢驗方法:按表4.2.5的方法進行
明龍骨吊頂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表4.2.5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
檢 驗 方 法
紙面石膏板
金屬板
礦棉板
木板、塑料板、格柵
1
表面平整度
3
2
3
2
用2米靠尺和塞尺檢查
2
接縫直線度
3
2
3
3
拉5米,不足5米拉通線用鋼直尺
3
接縫高低差
1
1
2
1
用鋼直尺和塞尺檢查
5施工注意事項
5.1 吊頂龍骨必須牢固、平整:利用吊桿或吊筋螺栓調整拱高。安裝龍骨時應嚴格按放線的水平標准線和規方線組裝周遍龍骨。受力節點應裝釘嚴密、牢固,保證龍骨的整體剛度。龍骨的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縱橫拱度均勻,相互適應。吊頂龍骨嚴禁有硬彎,如有必須調直再進行固定。
5.2 吊頂面層必須平整:施工前應彈線,中間按平線起拱。長龍骨的接長應採用對接;相鄰龍骨接頭要錯開,避免主龍骨向邊傾斜。龍骨固安裝完畢,應經檢查合格後再安裝飾面板。吊件必須安裝牢固,嚴禁松動變形。龍骨分格的幾何尺寸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飾面板塊的模數。飾面板的品種、規格符合設計要求,外觀質量必須符合材料技術標準的規定。
5.3 大於3㎏的重型燈具、電扇及其他重型設備嚴禁安裝在吊頂工程的龍骨上。
5.4 高處作業應符合《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的相關規定;腳手架搭設應符合有關規范要求。現場用電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的相關規定。
6成品保護
6.1 輕鋼龍骨及罩面板安裝應注意保護頂棚內各種管線。輕鋼龍骨的吊桿、龍骨不準固定在通風管線及其他設備、管道上。
6.2 輕鋼龍骨、罩面板及其他吊頂材料在入場存放、使用過程中嚴格管理,保證不變形、不受潮、不生銹。
6.3 施工頂棚部位已安裝的門窗,已施工完畢的地面、牆面、窗檯等應注意保護,防止污損。
6.4 已裝輕鋼龍骨不得上人踩踏。其他工種吊掛件,不得吊於輕鋼龍骨上。
6.5 為了保護成品,罩面板安裝必須在棚內管道、試水、保溫一切工序全部完成驗收後進行。
7安全環保措施
7.1 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安全、環保意識教育,嚴格遵守公司關於《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作業指導書》的有關規定。
7.2 吊頂工程的腳手架搭設應符合建築施工安全標准。
7.3 有噪音的電動工具應在規定的作業時間內施工,防止噪音污染、擾民。
7.4 施工現場必須工完場清,廢棄物應按環保要求分類堆放及消納(如廢塑料板、礦棉板、硅鈣板等)。
7.5 施工過程中防止粉塵污染。
8質量記錄
8.1 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
8.2 材料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8.3 隱蔽工程記錄。
8.4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8.5 經審批的施工方案或技術交底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