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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裝安全指示安裝方法

發布時間:2023-06-10 22:56:21

A. 如何進行吊裝 吊裝方案有哪些內容

一、起重吊裝作業的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作業前
(1)對從事指揮和操作的人員進行專人指定。
(2)對起重吊具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確保處於完好狀態(如:吊鉤保險扣是否有效、鋼絲繩是否有斷絲斷股現象、U型環是否有滑絲脫扣現象)。
(3)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吊裝環境進行確認。
(4)對吊裝區域內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定、標識、障礙、警戒區等)。
(5)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預測可能出現的事故,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選擇安全逃生通道。

2、起重作業過程中

(1)起重作業時必須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的標志。(2)起重指揮必須按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其他作業人員應清楚吊裝安全操作規程和指揮信號。(3)起重指揮應嚴格執行吊裝安全操作規程。(4)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試吊中檢查全部機具受力情況,發現問題應先將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後重新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裝。

(5)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向指揮者報告,沒有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許解開吊裝索具;任何人不準隨同吊裝設備或吊裝機具升降。

(6)嚴禁在風速5級以上時進行吊裝作業。不得在雨、霧天吊裝;在吊裝過程中,如因故中斷,必須採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設備或構件懸空過夜。

(7)起吊物件落下的位置,必須用方木或其它材料進行支墊,確保物件落下後順利抽取鋼絲繩。
3、起重作業完
將吊索、吊具收回放置於規定的地方,並對其進行檢查、維護。

二、起重吊裝事故的預防措施

1、防落物傷人
(1)高空往地面運輸物件時,應用繩捆好吊下。吊裝時,不得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保險繩捆紮牢固後才能吊運和傳遞,不得隨意拋擲材料物體、工具,防止滑脫傷人或意外事故。
(2)構件必須綁扎牢固,起吊點應通過構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時應平穩,避免振動或擺動。
(3)起吊構件時,速度不應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過久,嚴禁猛升猛降,以防構件脫落。
(4)構件就位後臨時固定前,不得松鉤、解開吊裝索具。構件固定後,應檢查連接牢固和穩定情況,當連接確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和進行下步吊裝。
(5)風雪天、霜霧天和雨天嚴禁吊裝作業,夜間作業應有充分照明。

起重吊裝的專項方案應包括:編制依據,工程概況,施工工藝方法(也可包括吊裝方法的選擇),施工步驟,安全保證措施,質量保證措施,物資資源計劃,人力資源計劃,應急預案計算書(包括吊點受力分析、鋼絲繩計算等等)平面布置圖。

一、工程內容(按照合同自行編制)

二、工程設備投入明細:1.投入設備及材料:260噸吊車、70噸吊車、32噸吊車、運輸平板車各一部;平板拖汽車及平台車加寬平台各1部。加寬平台用16#H鋼組成。鋪設道路用鋼板120m2。

三、吊裝方案

1、現場用260T吊車安裝,吊車從南邊進入基礎上進行吊裝。

2、進入基礎需鋪設道路。道路用石子鋪至與基礎齊平,然後上部用20mm厚的碳鋼板鋪平。鋼板寬2m,長10m共6張。

3、現場裝車用70T吊車,往平板拖車上固定運輸。現場配備32吊車1台,用於鋪設道路及給260T吊車裝卸配重用。

4、吊裝用鋼絲繩全部貼膜保護,杜絕與設備產生劃傷等現象。

四、安全保障措施:

1、起吊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整套施工方案,由專業起重工專門負責裝卸吊具。

2、起吊前所有使用的機具、工裝具必須檢查。

(1)機具吊機是否正常運轉,有無隱患,開機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規則,不準帶病、酒後開機。檢查吊具是否正常,能否在保險系數范圍作業。做到安全無隱患,確保正常施工。

(3)吊裝時,參加起重工作的技術領導應熟悉吊裝方案。

(4)起吊時,除操作人員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安全線內,以免影響操作或引起操作失誤。起重設備的工作負荷,不準超過銘牌規定。

B. 吊裝樓板安裝施工方法

樓板安裝施工
1、在安裝疊合樓板前,應先根據施工圖紙及施工方案布置靈活支撐的位置,支撐一般距離支座500mm左右,當軸跨L<4.8m時,跨內設一道支撐,當軸跨4.8m≤L≤6m時,跨內設兩道支撐,多層建築應保持持續兩層有支撐。

2、放置可調節式獨立鋼支撐架,鋼支撐上架設工字梁,工字梁方向一般垂直預制樓板桁架,其跨中布置間距及懸挑端應根據樓板的規格及結構受力性能驗算確定
3、在安裝樓板之前,根據標高控制線對工字鋼頂面的標高進行復測。以保證樓板安裝後地面平整。

4、吊裝構件前,要先檢查樓板吊架、鋼絲繩、吊裝帶、卸扣、吊鉤等吊具是否合格,並根據構件的尺寸、重量按規范布置吊具。吊裝施工時,在正式吊裝前要進行試吊,確認可靠後方可進行吊裝。

5、疊合樓板就位時,應檢查是否與預先放的定位線對齊,如有輕微偏差,可使用撬棍輕微調整,確保位置精確。 

6、在樓板吊裝完成後,應對樓板頂面標高進行測量,以保證樓板頂面平整。

7、疊合板之間的拼縫可以採用干硬性砂漿並摻入5%的防水粉封堵。

8、用海綿膠條粘貼板底接縫處,確保混凝土澆築時不出現漏漿的情況。

C. 吊掛式消防應急標志燈怎麼吊掛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年版)關於疏散指示標志的規定。其中9.2.4疏散應急照明燈宜設在牆面上或頂棚上。安全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00m以下的牆面上。下面還有《建築工程消防設施施工及驗收規范》的相關規定。從這兩項規范都沒有強制要求必須安裝在距地面30公分的牆上,用詞為「宜」。《建築工程消防設施施工及驗收規范》8.2.2消防應急疏散指示標志燈(以下簡稱標志燈)的安裝。1 標志燈在頂部安裝時,不宜吸頂安裝,宜安裝在頂棚下20cm的位置,底邊距地面距離應在2.2m至2.5m之間。所以不要超過2.5m,在頂棚下大於20cm就可以了。

9.2.3除二類居住建築外,高層建築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處應設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9.2.4疏散應急照明燈宜設在牆面上或頂棚上。安全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00m以下的牆面上。走道疏散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於20m。
9.2.5應急照明燈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製作的保護罩。
9.2.6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可採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且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20min;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築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於30min。

下面是《建築工程消防設施施工及驗收規范》的相關規定。
8.2 安裝
8.2.1一般規定
1 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系統的施工應按已批準的設計圖紙進行,不得隨意更改。當確需更改設計時,需經原設計單位同意更改。
2 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系統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施工隊伍施工。
3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系統施工前,應具備系統圖、設備布置平面圖、接線圖、安裝圖以及消防設備聯動說明等必要的技術文件。
4 系統布線和接地應符合國家標准GB50303《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要求。
5 消防應急燈具與供電線路之間的連接不得使用插頭連接,必須在預埋盒或接線盒內連接。
6 消防應急燈具安裝後不應對人員正常通行產生影響。消防應急疏散指示標志燈周圍應保證無其他遮擋物或其他標志燈(或標志牌)。
7 帶有疏散方向指示箭頭的消防應急疏散指示標志燈在安裝時應保證箭頭指向與疏散方向相同。
8 消防應急燈具在安裝時應保證將燈具上的各種狀態指示燈處於易被看到的位置,試驗按鈕(開關)能被人工操作。
9 消防應急燈具在安裝時,其連接的主電供電方式與控制方式應能保證在火災應急時,使所有消防應急燈具全部切換到應急狀態。
10 消防應急照明燈安裝在牆上時,不能使照明燈光線正面迎向人員疏散方向。
11 消防應急燈具吊裝時必須使用金屬吊管。金屬吊管上端應固定在建築物實體上。
12 標志牌只能安裝在相鄰兩個標志燈之間,並與標志燈在同一直線上,作為輔助指示,不能代替標志燈。
8.2.2消防應急疏散指示標志燈(以下簡稱標志燈)的安裝。
1 標志燈在頂部安裝時,不宜吸頂安裝,宜安裝在頂棚下20cm的位置,底邊距地面距離應在2.2m至2.5m之間。
檢驗方法:測量。
2標志燈安裝在疏散走道出口、樓梯出口、避難層入口處時應安裝在出口裡側和入口外側的頂部,嚴禁安裝在可移動的門上。頂棚高度低於2m至2.5m時,宜安裝在門的兩側,但不能被門遮擋。標志表面應迎面對向疏散方向。
檢測方法:測量。
3標志燈安裝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時,應安裝在距地面(樓面)1m以下的牆上,標志表面應與牆面平行且凸出牆面不應大於20mm,凸出牆面的部分不應有尖銳角及伸出的固定件。直型疏散走道內安裝標志燈時,兩個標志燈間距離不應大於10m。(人防工程不大於10m)。
檢驗方法:測量。
4標志燈安裝在地面上時,燈具的所有金屬構件應做防腐處理,電源和螺釘均應用密封膠密封,防塵、防水性能應符合IP65要求。標志燈表面應與地面平行,與地面高度水平差不宜大於1mm。試驗按鈕可安裝在遠處或用遙控方式。兩燈之間距離應不大於10m。
檢驗方法:測量、試驗。
5封閉樓梯間內指示樓層的標志燈應安裝在正對樓梯的本層平面牆上;樓梯間內直接通往地下層時,應在首層或地面層設置明顯指示出口的標志燈。
檢驗方法:目測、尺量。
6建築供電為兩路以上時,消防應急疏散指示燈供電應符合下述要求:
1) 持續型消防應急疏散指示標志燈和集中控制型標志燈的主電源端宜在雙電源互投後最末一級配電箱取電。
2) 非持續型標志燈的主電源應在發生火災時需切斷的正常供電線路取電,而不能在雙電源互投後取電。
檢驗方法:目測、斷電試驗。
7在超過1500個座位的影劇院、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或會堂、任一層建築面積超過5000m2的展覽建築、任一層建築面積超過3000m2的地上商店和建築面積超過500m2的地下商店等人員密集的大型室內公共場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線路上設置的保持視覺連續的起輔助作用的標志燈在安裝時還應符合下述要求:
1) 標志間的安裝距離不宜大於1.5m;
2) 標志箭頭指示方向或導向光流流動方向與疏散方向一致。
檢驗方法:目測、尺量。
8.2.3消防應急照明燈(以下簡稱照明燈)的安裝
1 疏散走道及前室、消防電梯廳及前室等場所宜安裝在棚頂或2.2m以上的側面牆上,疏散走道上安裝的照明燈應均勻布置,並保證其地面平均照度不低於0.5lx,地下人防工程地面平均照度不低於1lx。
檢驗方法:用照度計測量地面各點照度,按照國家標准計算平均照度。
2多層建築中每層面積大於1500m2的展廳、營業廳;面積大於200m2的演播廳、禮堂和醫院門診;高層建築中的多功能廳、餐廳、會議廳;候車(機)廳、展廳、營業廳、面積大於200m2的辦公大廳;人員密集且面積大於300m2的地下建築等場所及避難層等公共場所疏散樓梯間設置的消防應急照明燈應均勻安裝。
3照明燈在側面牆上頂部安裝時,其底部距地面距離不得低於2.2m,在距地面1m以下側面牆上安裝時,應採用嵌入式安裝,其凸出牆面最大水平距離不應超過20mm,且應保證光線照射在水平線以下;照明燈安裝不得安裝在地面或1m~2.2m之間側面牆上。
檢驗方法:目測、尺量。
4 建築供電為兩路以上時,照明燈宜在雙電源互投後最末一級配電箱取電。
5 照明燈光源工作溫度大於60℃時,應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若採用白熾燈、鹵鎢燈等光源時,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裝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
6配接集中電源型的照明燈,其線路應採用耐火電線(纜),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燒體內穿剛性導管暗敷,暗敷保護層厚度不小於30mm。
檢測方法:目測、點溫計、尺量。
8.2.4集中應急電源的安裝
1集中應急電源的控制裝置應安裝在有人值班或經常巡視的場所,場所應無腐蝕性氣體、易燃物、蒸氣及大量塵土;電池應安裝於通風良好的場所,嚴禁安放在密封環境、有可燃氣管道的場所、倉庫等場所,室內溫度不應超過35℃。
2集中應急電源的輸出支路嚴禁連接除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以外的其他負載。
3集中應急電源的供電應在發生火災時需切斷的主電線路上取電。
4集中應急電源的同一供電支路不宜同時給兩個防火分區的消防應急燈具供電。
檢驗方法:目測。
8.2.5集中控制型的安裝
1 集中控制型系統的控制設備應安裝在消防控制中心內,若無消防控制中心應安裝於常有人值守的場所。
2控制器的主電源應有明顯標志,與外接電源之間應直接連接,嚴禁使用插頭,控制器接地應牢固,並有明顯標志。
3控制器的控制線路應單獨穿管。
檢測方法:目測。
8.2.6蓄光型疏散標志牌(以下簡稱標志牌)的安裝
1標志牌安裝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牆上時,其箭頭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標志牌之間的安裝間距不應大於1.5m。
2蓄光型標志牌應安裝在照度不低於100lx的環境內。
3標志牌安裝在牆上時,其下邊緣距地面距離不應大於1m。
4標志牌固定應牢固,無破損。
5標志牌安裝在地面上時,只能採用粘貼、鑲嵌式工藝安裝,其安裝後應平整、牢固。
檢驗方法:測量。

8.4 系統的驗收
8.4.1一般規定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系統驗收內容應包括系統布線、本規范第3、4章要求的技術文件和記錄、 系統的安裝位置、施工質量和功能等內容。
8.4.2驗收前的准備
1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系統驗收前,建設單位應向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提交驗收申請報告,並附下列技術文件:
1)系統竣工表(見附錄A);
2)系統竣工圖;
3)施工記錄(包括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4)調試記錄和調試報告;
5)管理、維護人員登記表;
6)系統檢驗報告(含產品檢驗報告、合格證及相關材料)。
2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系統驗收前,建設和使用單位應進行操作、管理、維護人員配備情況檢查。
3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系統驗收前,建設和使用單位應進行施工質量復查。復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系統的主電源、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裝置等安裝位置及施工質量;
2)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接地線的敷設方式;
3)應急燈具類別、型號、適用場所、安裝高度、間距等;
4)安裝位置、型號、數量、類別、功能及安裝質量;
5)報驗資料是否齊全合格;
6)系統的設置是否符合現行有關規范的規定。
8.4.3驗收
1按現行國家標准《電氣裝置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規定對系統的布線進行驗收。
2驗收本規范第3、4章要求的技術文件;
3系統中各裝置的安裝、施工和功能等的驗收應按照本規范第3章、第4章的要求進行。
4消防用電設備主、備電源的自動轉換裝置,應進行3次轉換試驗,每次試驗均應正常。
5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系統中的集中控制器和集中電源應按實際安裝數量全部進行功能檢驗。各種消防應急燈具應按下列要求進行功能檢驗:
1)實際安裝數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檢驗;
2)實際安裝數量在6~10台者,抽驗5台;
3)實際安裝數量超過10台者,按實際安裝數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於5台抽驗;
4)檢驗時每個功能應重復1~2次;
5)各裝置的安裝位置、型號、數量、類別及安裝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D. 鋼結構吊裝安全施工方案

鋼結構吊裝方案

目 錄

第一章、概述………………………………………………………………………...1
第二章、准備工作……………………………………………………………………1
第一節、構件運輸……………………………………………………………….1
第二節、構件的堆放…………………………………….……………………...2
第三節、定位軸線、水準點的復測…………………………………………….2
第四節、構件的標注……………………………………………………………2
第五節、起重機械………………………………………………………………3
第六節、吊裝前對構件的保護…………………………………………………3
第三章、吊裝方法……………………………………………………………………4
第一節、鋼柱吊裝………………………………………………………………4
第二節、鋼梁吊裝………………………………………………………………6
第四章、測量校正……………………………………………………………………7
第五章、檢查和驗收…………………………………………………………………9
第六章、安全技術要點…………………………………………………………….10

第一章、概述
近年來鋼結構建築在我國得到了蓬勃的發展,體現了鋼結構在建築方面的綜合效益,從一般鋼結構發展到高層和超高層結構,大跨度空間鋼結構—網殼、網架、桁架、懸索等,張力膜結構,我公司從輕鋼結構開始,現已向高層及大跨度空間體系發展。
鋼結構工程質量的好壞,除材料合格,製作精度高外,還要依靠合理的安裝工藝,目前鋼結構安裝方法主要有:機械安裝、土法安裝、土機結合安裝、頂升安裝、提升安裝、滑移安裝三大類,鋼結構從材料采購、製作、安裝到成品,對不同的結構都有不同的要求,就安裝方法而言,根據工程質量優良、安全生產、保證工期、成本低廉、文明施工方面因素結合各個工程的不同特點制定最佳安裝工藝及吊裝方法。
對本工程鋼結構安裝的主要構件有鋼柱、屋面梁、吊車梁及支撐桿件、柱間支撐、水平支撐、檁條、牆梁等。
第二章、准備工作
第一節、構件的運輸
(1)、在裝卸、運輸過程應盡量保護構件,避免構件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損壞。
(2)、對一些次要構件如檁條、支撐、角隅撐等由於剛度較小、數量較多,在運輸過程中應進行打包,嚴禁散裝,造成發運的混亂。
(3)、運輸的構件必須按照吊裝要求程序進行發運,盡量考慮配套供應,確保現場順利吊裝。
⑷、構件應對稱放置在運輸車輛上,裝卸車時應對稱操作,確保車身和車上構件的固定。
(5)、次要構件和主要構件一起裝車運輸,不應在次要構件上堆放重型構件,造成構件的受壓變形。
(6)、構件運輸過程中應放置墊木,在用鋼絲繩固定時應做好構件四角保護工作,防止構件變形和刻斷鋼絲繩,對不穩定構件應採用支架穩定。
第二節、構件的堆放
(1)、構件堆放場地應平整,場基堅實,無雜草,無積水。
(2)、構件堆放應使用墊木,墊木必須上下對齊,每堆構件堆放高度應視構件的情況分別掌握,一般和次要構件(支撐、檁條、牆梁等)不宜超過1m,重型和大型主要構件採用單層堆放,對平面剛度差的構件如桁架,一般採用豎立堆放,每堆一般為5榀組合,每榀之間應放墊木。
(3)、每堆構件與構件之間,應留出一定的距離(一般為2m)。
(4)、如現場場地允許,構件可按吊裝順序及安裝位置,在保證起重機械及運輸車輛行走通暢的情況下,按各種型號分別堆放於吊裝位置附近。
(5)、構件編號宜放置在兩端醒目處,以便於吊裝時構件的查找。
第三節、定位軸線及水準點的復測
(1)、對基礎施工單位或建設單位提供的定位軸線,應會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土建單位、基礎施工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一起對定位軸線進行交接驗線,做好記錄,對定位軸線進行標記,並做好保護。
(2)、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水準點(二級以上),用水準儀進行閉合測量,並將水準點測設到附近建築物不宜損壞的地方,也可測設到建築物內部,但要保持視線暢通,同時應加以保護。
第四節、構件標注
吊裝前對鋼構件做好中心線,標高線的標注,對不對稱的構件還應標注安裝方向,對大型構件應標注出重心和吊點,標注可採用不同於構件塗裝塗料顏色的油漆作標記,做到清楚、准確、醒目。如下圖:

第五節、起重機械
本工程採用汽車式起重機
汽車式起重機的起重機構和回轉台安裝在載重汽車底盤或專用的汽車底盤上,底盤兩側設有四個支腿,以增加起重機的穩定性,箱形結構做成可伸縮的起重臂,能迅速方便地調節臂架長度,具有機動性能好,運行速度高的特點,但不能負荷行駛,對場地要求較高,主要用於構件的裝卸及單層鋼結構的吊裝。
簡易吊裝機構
鋼結構吊裝中在現場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一般採用起重機械吊裝,但如受到場地條件及起重量等因素的制約,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通過計算選擇桅桿起重裝置、千斤頂、卷揚機、手提葫蘆等簡易吊裝工具進行吊裝。
第六節、吊裝時對構件的保護
吊裝時如不採用焊接吊耳,在構件本身用鋼絲繩綁扎時對構件及鋼絲繩進行保護:
(1)、在構件四角做包角(用半圓鋼管內夾角鋼)以防止鋼絲繩刻斷。

(2)、在綁扎點處為防止工字型或H形鋼柱局部擠壓破壞,可加一加強脛板,吊裝格構柱,綁扎點處支撐桿。
第三章、吊裝方法
第一節、鋼柱的吊裝
(1)、吊點的選擇
吊點位置及吊點的數量,根據鋼柱的形狀、斷面、長度、重量、吊機的起重性能等具體情況確定。
一般鋼柱彈性較好,吊點採用一點起吊,吊耳放置在柱頂處,柱身垂直、易於對線校正,對線校正。由於通過柱的重心位置,受到起重臂的長度限制,吊點也可設置在柱的1/3處,吊點斜吊,由於鋼柱傾斜,但對線校正比較困難。
對於長細鋼柱,為防止鋼柱變形,可採用二點或三點起吊。
(2)、起吊方法:
根據起重設備和現場條件確定,可用單機、二機、三機吊裝等。
A、旋轉法
鋼柱運輸到現場,起重機邊起鉤邊回轉邊使柱子繞柱腳旋轉而將鋼柱吊起。(註:起吊時應在柱腳下面放置墊木,以防止與地面發生摩擦,
同時保證吊點、柱腳基礎同在起重機吊桿迴旋的圓弧上)

B、滑行法
單機或雙機抬吊鋼柱起重機只起鉤,使鋼柱柱腳滑行而將鋼柱吊起方法,在鋼柱與地面之間鋪設滑行道。

C、遞送法
雙機或三機抬吊,為減少鋼柱腳與地面的摩阻力,其中一台為副機,吊點選擇在鋼柱下面,起吊柱時配合主機起鉤,隨著主機的起吊,副機要行走或回轉,在遞送過程中,副機承擔了一部分荷重,將鋼柱腳遞送到鋼柱基礎上面,副機摘鉤,卸掉荷載,此刻主機滿載,將鋼柱就位。

第二節、鋼梁的吊裝
(1)、吊點的選擇
鋼梁在吊裝前應前仔細計算鋼梁的重心,並在構件上作出明確的標注,吊裝時吊點的選擇應保證吊鉤與構件的中心線在同一鉛垂線上。對於跨度大的梁,由於側向剛度小,腹板寬厚比大的構件,防止構件扭曲和損壞,如果採用雙機抬吊,必要時考慮在兩機大鉤中間拉一跟鋼絲繩,在起鉤時兩機距離固定,防止互相拉動。
(2)、屋面梁的吊裝
屋面梁的特點是跨度大(即構件長)側向剛度很小,為了確保質量、安全、提高生產效率,減少勞動強度,根據現場條件和起重設備能力,最大限度地擴大地面拼裝工作量,將地面組裝好的屋面量吊起就位,並與柱連接。可選用單機兩點或三點起吊或用鐵扁擔以減小索具所產生的對梁的壓力。具體如下圖:

(3)、鋼吊車梁的吊裝
鋼吊車梁吊裝可才用專用吊耳或用鋼絲繩綁扎吊裝。

第四章、測量校正
1、柱基標高調整
根據鋼柱的實際長度、柱底的平整度、鋼牛腿頂部及柱頂距柱底部的距離,有吊車的工程重點是保證牛腿頂部標高值,來決定基礎標高的調整數值。
具體做法如下:在鋼柱安裝前,在柱底板下的地腳螺栓上加一個調整螺栓,用水準儀將螺母上表面的標高調整到柱底板標高齊平,安裝上鋼柱後,根據鋼柱牛腿面的標高或柱頂部與設計標高的差值,利用柱底板下的螺母來調整鋼柱的標高,柱子地板下面的空隙用無收縮沙漿漿法二次灌漿填實,如下圖:

2、縱橫十字線的對准
在鋼柱安裝前,用經緯儀在基礎上面將縱橫十字線劃出,同時在鋼柱柱身的四個面標出鋼柱的中心線。
在鋼柱安裝時,起重機不脫鉤的情況下,慢慢下落鋼柱,使鋼柱三個面的中心線與基礎上劃出的縱橫十字線對准,盡量做到線線相交,由於柱底板螺孔與預埋螺栓有一定的偏差,一般設計時考慮柱底板螺孔稍大(1mm左右),如果在設計考慮的范圍內仍然調整不到位,可對柱底板進行絞刀擴孔,同時上面壓蓋板用電焊固定。
3、柱身垂直度的校正
在鋼柱的縱橫十字線的延長線上架設兩台經緯儀,進行垂直度測量,通過調整鋼柱底板下面的調整螺母來校正鋼柱的垂直度,校正完畢後,松開纜風繩不受力,再進行復校調整,調整後將螺母擰緊。(註:調整螺母時,要保證其中一顆螺母不動)
4、鋼吊車梁的校正
鋼吊車梁的校正主要包括標高調整,縱橫軸線(直線度、軌鋸)和垂直度調整。
(1)、標高調整
當一跨即兩排吊車梁全部吊裝完畢後,用一台水準儀(精度在±3mm/Km)架在樑上或專門搭設的平台上,進行每梁兩端高程的引測,將測量的數據加權平均,算出一個標准值(此標准值的標高符合允許偏差),根據這一標准值計算出各點所需要加的墊板厚度,在吊車梁端部設置千斤頂頂空,在梁的兩端墊好墊板。
(2)、縱橫十字線的校正
柱子安裝完後,及時將柱間支撐安裝好形成排架,首先要用經緯儀在柱子縱向側端部從柱基控制軸線引到牛腿頂部,定出軸線距離吊車梁中心線的距離,在吊車頂面中心線拉一通長鋼絲,逐根吊車梁端部調整到位,可用千斤頂或手拉葫蘆進行軸線位移。
(3)、吊車梁垂直度校正
從吊車樑上翼緣掛錘球下來,測量線繩至梁腹板上下兩處的水平距離,如下圖,如a=a』說明垂直,如a≠a』,則可用鐵楔進行調整。

第五章、檢查和驗收
鋼結構主要構件安裝質量的檢查和驗收應嚴格按照《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21—2001)進行。
1、凡在施工中用到的原材料都必須嚴格的按照規范進行全數檢查,檢查的方法是檢查質量證明文件、中文標志幾檢驗報告等。
2、對鋼構件的加工質量應檢查項目為幾何尺寸,連接板零件的位置,角度、螺栓孔的直徑及位置,焊接質量外觀,焊縫的坡口,磨擦面的質量,焊縫探傷報告及所有鋼結構製作時的預檢、自檢文件等相關資料。
3、在鋼結構吊裝完成後,應對鋼柱的軸線位移、垂直度,鋼梁、鋼桁架、吊車梁的水平度、跨中垂直度,側向彎曲、軌距等進行仔細的檢查驗收,並做好詳細的檢查驗收記錄。
4、鋼結構主體結構完成後,進行自檢合格後,應有項目經理或技術總負責人提出,經監理單位,建設單同意,邀請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質監單位及有關部門領導進行主體結構中間驗收。
5、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標准
(1)、單層鋼結構中柱子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查方法
柱腳底座中心線對定位軸線的偏移 5.0 用吊線和鋼尺檢查
柱基準點標高 有吊車梁 +3.0—-5.0 用水準儀檢查
無吊車梁 +5.0—-8.0
柱子彎曲矢高 H/1200,且≤15.0 用經緯儀或拉線和鋼尺檢查
柱軸線垂直度 單層柱 H≤10m H/1000 用經緯儀或吊線鋼尺檢查
H>10m H/1000,且≤25.0
多節柱 單節柱 H/1000,且≤10.0
多節柱 35.0
(2)、鋼吊車梁安裝允許偏差及檢查方法: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查方法
梁跨中垂直度 h/500 用吊線或
鋼尺檢查
側向彎曲矢高 L/1500,且≤10.0 用拉線和
鋼尺檢查
垂直上供矢高 10.0
兩端支座中心位移 安裝在鋼柱上時對牛腿中心的偏移 5.0
安裝在混凝土柱子上是對定位軸線的偏移 5.0
同跨間橫截面吊車梁頂面高差 支座處 10.0 用經緯儀、水準儀和鋼尺檢查
其他處 15.0
同跨間同意橫截面下掛式吊車梁底面高差 10.0
同列相鄰兩柱間吊車梁高差 L/1500,且≤10.0 用經緯儀、和鋼尺檢查
相鄰兩吊車梁接頭部位 中心錯位 3.0 用鋼尺檢查
上承式頂面高 1.0
下承差式底面高差 1.0
同跨間任一截面的吊車梁中心跨距 ±10.0 用經緯儀和光電測距儀檢查,距離小時可用鋼尺檢查
軌道中心對吊車梁腹板軸線的偏移 t/2 用吊線和鋼尺檢查
第六章、安全技術要點
1、凡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都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十個不準」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程。
2、吊裝作業人員都必須持有上崗證,有熟練的鋼結構安裝經驗,起重人員持有特種人員上崗證,起重司機應熟悉起重機的性能、使用范圍,操作步驟,同時應了解鋼結構安裝程序、安裝方法,起重范圍之內的信號指揮和掛鉤工人應經過嚴格的挑選和培訓,必須熟知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規程,司機與指揮人員吊裝前應相互熟悉指揮信號,包括手勢、旗語、哨聲等。
3、起重機械行走的路基幾軌道應堅實平整、無積水。
4、起重機械要有可靠有效的超高限位器和力矩限位器,吊鉤必須有保險裝置。
5、應經常檢查起重機械的各種部件是否完好,有變形、裂紋、腐蝕情況,焊縫、螺栓等是否固定可靠。吊裝前應對起重機械進行試吊,並進行靜荷載及動荷載試驗,試吊合格後才能進行吊裝作業,起重機械不得帶病作業,不準超負荷吊裝,不準在吊裝中維修,遵守起重機械「十不弔」。
6、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鋼絲繩的各種情況:
1)、磨損及斷絲情況,銹蝕與潤滑情況,根據鋼絲繩程度及報廢標准進行檢查;
2)、鋼絲繩不得扭勁幾結扣,繩股不應凸出,各種使用情況安全系數不得小於標准;
3)、鋼絲繩在滑輪與捲筒的位置正確,在捲筒上應固定可靠;
7、吊鉤在使用前應檢查:
1)、表面有無裂紋及刻痕;
2)、吊鉤吊環自然磨損不得超過原斷面直徑的10%;
3)、鉤脛是否有變形;
4)、是否存在各種變形和鋼材疲勞裂紋;
8、檢查繩卡、卡環、花籃螺絲、鐵扁擔等是否有變形、裂紋、磨損等異常情況;
9、檢查周圍環境及起重范圍內有無障礙,起重臂、物體必須與架空電線的
距離符合以下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4KV 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 1.5 2 4 5 6
10、在吊裝作業時,吊物不允許在民房街巷和高壓電線上空及施工現場辦公設施上空旋轉,如施工條件所限必須在上述范圍吊物旋轉,需對吊物經過的范圍採取嚴密而妥善的防護措施。
11、吊起吊物離地面20—30cm時,應指揮停鉤檢查設備和吊物有無異常情況,有問題應及時解決後在起吊。
12、吊物起吊懸空後應注意以下幾點:
(1)、出現不安全異常情況時,指揮人員應指揮危險部位人員撤離,而後指揮吊車下落吊物,排除險情後再起吊。
(2)、吊裝過程中突然停電或發生機械故障,應指揮吊車將重物慢慢的落在地面或樓面是但的位置,不準長時間懸在空中。
13、使用手拉葫蘆提升重物時,應以一人拉動為止,決不允許兩人或多人一起拉動。
14、在使用多台千斤頂時,應盡量選擇同種型號的千斤頂,各台千斤頂頂升的速度盡量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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