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界址線鄰近的地物點測量精度應什麼界址點的測量精度
界址點坐標是在某一特定的坐標系中界址點地理位置的數學表達。它是確定地塊(宗地)地理位置的依據,是量算宗地面積的基礎數據。界址點坐標對實地的界址點起著法律上的保護作用。一旦界址點標志被移動或破壞,則可根據已有的界址點坐標,用測量放樣的方法恢復界址點的位置。如把界址點坐標輸入計算機,則可以方便地進行管理和用於規劃設計。
界址點坐標的精度,可根據土地經濟價值和界址點的重要程度來加以選擇。德國、奧地利、荷蘭等國家對界址點坐標的精度要求很高,一般為±(3~5)cm。在日本則分為6個等級,具體見表7-1。表中列出的界址點位置誤差是指界址點相對於鄰近控制點的誤差。具體的施測精度等級由日本國土廳官房長官確定。
表7-1 日本地籍測量規范中對界址點測量精度的規定
精度等級
界址點位置限差
中誤差/cm
最大限差/cm
甲1
甲2
甲3
乙1
乙2
乙3
2
7
15
25
50
100
6
20
45
75
150
300
在我國,考慮到地域之廣大和經濟發展不平衡,對界址點精度的要求有不同的等級,具體規定見表7-2。
表7-2 《城鎮地籍調查規程》中對界址點精度的規定
級 別
界址點相對於對鄰近控制點的點位中誤差(cm)
相鄰界址點之間的允許誤差
(cm)
適用范圍
中誤差
允許誤差
一
5.0
10.0
10
地價高的地區、城鎮街坊外圍界址點街坊內明顯的界址點。
二
7.5
15.0
15
地價較高的地區,城鎮街坊內部隱蔽的界址點及村莊內部界點。
三
10.0
20.0
20
地價一般的地區。
註:界址點相對於對鄰近控制點的點位中誤差系指採用解析法測量的界址點應滿足的精度要求;界址點間距允許誤差是指採用各種方法測量的界址點應滿足的精度。
第一節 界址點的測量方法
界址點測量方法一般有解析法和圖解法兩種。無論採用何種方法獲得的界址點坐標,一旦履行確權手續,就成為確定土地權屬主用地界址線的准確依據之一。界址點坐標取位至0.01m。
(1) 解析法。根據角度和距離測量結果按公式解算出界址點坐標的方法叫解析法。地籍圖根控制點及以上等級的控制點均可作為界址點坐標的起算點。可採用極坐標法、正交法、截距法、距離交會法等方法實測界址點與控制點或界址點與界址點之間的幾何關系元素,按相應的數學公式求得界址點坐標。在地籍測量中要求界址點精度為±0.05m時必須解析法測量界址點。所使用的主體測量儀器可以是光學經緯儀、全站型電子速測儀、電磁波測距儀和電子經緯儀或GPS接收機等。
Ⅱ 什麼是界址點和界址線
答:界址點是指宗地權屬界線的轉折點,即拐點,它是標定宗地權屬界線的重要標志。在進行宗地權屬調查時,界址點應由宗地相鄰雙方指界人在現場共同認定。確認的界址點上要設置界標,進行編號,並精確測定其位置,以防止日後界標被破壞時,能用測量方法准確地在實地恢復權屬界址。界址是指宗地四周的權屬界線,即界址點連線構成的折線或曲線。在標屬調查時,沿明顯界標物(如圍牆、籬笆等)的界址線,應標明其位置,如界標物的中心、外側或內側。
Ⅲ 界址點坐標測定中使用的:正交法(屬測繪學科) ,求祥解
實際上,目前更多地用極坐標法和全站儀RTK直接測量坐標。
測量時,找到垂直於某一條線的直線,求解其上的距離。
Ⅳ 界址點測量外業的實施分幾個步驟
兩個步驟:准備工作和實際勘測
1.准備工作包括:界址點位置資料准備、位置野外踏勘、踏勘後整理資料。
2.實際勘測需要用到兩種方法:解析法和圖解法
解析法是指採用全站儀、gps接收機,鋼尺等測量工具,通過全野外測量技術獲取界址點坐標和界址點距離的方法。圖解法,採用標示界址、繪制宗地草圖,說明界址點位和說明權屬界線走向等方式描述實際界址點位置。
Ⅳ 界址點的坐標有哪些測量方法
界址點測定概述
測定界址點是地籍細部測量的核心工作.測定界址點的位置有兩種方法,即解析法和勘丈法.
1、解析法測定界址點:即利用地籍控制點起算數據(坐標、方位角)及實際觀測數據(角度、距離),按公式計算界址點的坐標.
2、勘丈法測定界址點:利用量取界址點之間、界址點與其鄰近地物點的關系距離在圖上確定界址點位置,界址點的坐標可以在圖上圖解獲得.
不同的測量方法對應不同的地籍測量作業方式:所有界址點都採用解析法測定界址點時,叫解析法地籍測量;部分界址點採用解析法測定界址點叫部分解析法地籍測量;當所有界址點都採用勘丈法測定時,叫做圖解勘丈法地籍測量.
Ⅵ 試述用極坐標法測量界址點的過程及界址點坐標的計算公式。
極坐標法測定界址點
已知點A上安置在經緯儀等儀器,後視另一已知點B定向,然後觀測至各界址點的方向,從而可算得各方向與後視方向的夾角�0�8,用測距儀測量測站點至各界址點的距離D。
圖2極坐標法測定界址點
採用極坐標法測量時,界址點坐標可按下式計算:
其中:Xi 、Yi——待測界址點坐標
XA、YA——測站點已知坐標
D——測站點至待測界址點距離
α0——已知方位角
βi——觀測角
Ⅶ 地籍測量中界址點和建築物角點的坐標是採用什麼方法測定的
界址點坐標測量的方法主要有解析法和圖解法兩種。
(1)解析法是根據角度和距離測量結果按公式解出界址點坐標的方法。具體的方法有極坐標法、交會法(包括角度交會法與距離交會法)、內外分點法和直角坐標法等。
(2)圖解法是在地籍圖上量取界址點坐標的方法。作業時,要獨立量測兩次。此法精度較低,適用於農村和城鎮街坊內部隱蔽界址點的測量。
Ⅷ 恢復界址點的放樣方法主要有哪些實際作業時,主要包括哪些工作回答第二問 不要ctrl+v
第二節 變更地籍測量的分類
變更地籍測量包括界址未發生變化宗地的變更地籍測量、界
址發生變化宗地的變更地籍測量及新增宗地的變更地籍測量三種
測量。
一、界址未發生變化宗地的變更地籍測量
界址未發生變化宗地的地籍變更一般不需要到實地進行變更
地籍測量,可在室內依據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書進行地籍變更。
不需要到實地進行變更地籍測量的地籍變更情況有:繼承土
地使用權、交換土地使用權、整宗地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
國有土地使用權、違法宗地經處理後的變更、土地權利人更名、
土地利用類別和土地等級的變更、行政管理區 ( 縣、鄉、鎮 ) 和
地籍管理區名稱的改變、宗地編號和土地登記冊上編號的改變、
宗地所屬地區的區劃的變動、宗地位置名稱的改變等情況。
因宗地內新建建築物、拆遷建築物等情況發生的地籍變更,
也不需要到實地進行變更地籍測量,但實地應重新繪制宗地草
圖。重新繪制宗地草圖時,應充分利用原勘丈數據繪制或修改新
建建築物和拆遷建築物。
土地權利人或國家行政管理部門要求對原宗地進行精確測量
界址點的坐標或精確測算宗地面積時,應實地採用解析法重新進
行地籍測量,並利用變更地籍測量成果取代原成果。
二、界址發生變化的宗地變更地籍測量
界址發生變化宗地的地籍變更應到實地進行變更地籍測量。
變更地籍測量一般採用解析法,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採用《城鎮
地籍調查規程》中規定的其他方法。屬出讓、轉讓國有土地使用
權等對測量精度要求較高的,應當採用解析法進行變更地籍
測量。
無論採用何種方法,測量人員都應首先檢測原控制點及界址
點的精度,確認無誤後再進行變更地籍測量。
( 一 ) 檢查恢復界址點
對界址發生變化宗地的變更地籍測量,在增設新的界址點
前,應利用原宗地草圖的勘丈數據及界址點坐標,檢查原界標是
否移動或丟失。如界標移動、丟失,應利用原測量數據恢復界
標,然後取得有關指界人同意後埋設新界標。對雖已丟失,但變
更後是廢棄的界址點不需恢復。對界址未發生變化宗地的變更地
籍測量,一般不需要檢查界址點位。對新增宗地的變更地籍測
量,若利用原勘丈資料,應對原勘丈資料進行檢查。
界址點的檢查方法一般有:檢查界址點與鄰近界址點或鄰近
地物點的距離、解析法檢查界址點坐標。
1 .檢查界址點與鄰近界址點或鄰近地物點的距離 採用經
檢驗過的鋼尺或電子測距儀在現場直接丈量界址點與鄰近界址點
或鄰近地物點的距離,用檢測數據與原勘文數據或原坐標反算數
據比較 ( 表 5-1) 。採用公式 (5-1) 計算間距中誤差,間距較
差允許誤差是間距中誤差的 2 倍,其間距中誤差及較差允許誤差
應滿足 ( 表 5 — 2) 的要求。
Ⅸ 界址點坐標測量的方法包括( )。
A,B,C,D
答案解析:
界址點坐標測量的方法有:全站儀或GPS測量法、數字攝影測量、圖解法、測演算法。正交法不適應於界址點的坐標測量,但可以用在界址點的恢復。故選ABCD。
Ⅹ 恢復界址點的放樣方法主要有哪些實際作業時,主要包括哪些工作
第二節 變更地籍測量的分類
變更地籍測量包括界址未發生變化宗地的變更地籍測量、界
址發生變化宗地的變更地籍測量及新增宗地的變更地籍測量三種
測量。
一、界址未發生變化宗地的變更地籍測量
界址未發生變化宗地的地籍變更一般不需要到實地進行變更
地籍測量,可在室內依據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書進行地籍變更。
不需要到實地進行變更地籍測量的地籍變更情況有:繼承土
地使用權、交換土地使用權、整宗地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
國有土地使用權、違法宗地經處理後的變更、土地權利人更名、
土地利用類別和土地等級的變更、行政管理區 ( 縣、鄉、鎮 ) 和
地籍管理區名稱的改變、宗地編號和土地登記冊上編號的改變、
宗地所屬地區的區劃的變動、宗地位置名稱的改變等情況。
因宗地內新建建築物、拆遷建築物等情況發生的地籍變更,
也不需要到實地進行變更地籍測量,但實地應重新繪制宗地草
圖。重新繪制宗地草圖時,應充分利用原勘丈數據繪制或修改新
建建築物和拆遷建築物。
土地權利人或國家行政管理部門要求對原宗地進行精確測量
界址點的坐標或精確測算宗地面積時,應實地採用解析法重新進
行地籍測量,並利用變更地籍測量成果取代原成果。
二、界址發生變化的宗地變更地籍測量
界址發生變化宗地的地籍變更應到實地進行變更地籍測量。
變更地籍測量一般採用解析法,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採用《城鎮
地籍調查規程》中規定的其他方法。屬出讓、轉讓國有土地使用
權等對測量精度要求較高的,應當採用解析法進行變更地籍
測量。
無論採用何種方法,測量人員都應首先檢測原控制點及界址
點的精度,確認無誤後再進行變更地籍測量。
( 一 ) 檢查恢復界址點
對界址發生變化宗地的變更地籍測量,在增設新的界址點
前,應利用原宗地草圖的勘丈數據及界址點坐標,檢查原界標是
否移動或丟失。如界標移動、丟失,應利用原測量數據恢復界
標,然後取得有關指界人同意後埋設新界標。對雖已丟失,但變
更後是廢棄的界址點不需恢復。對界址未發生變化宗地的變更地
籍測量,一般不需要檢查界址點位。對新增宗地的變更地籍測
量,若利用原勘丈資料,應對原勘丈資料進行檢查。
界址點的檢查方法一般有:檢查界址點與鄰近界址點或鄰近
地物點的距離、解析法檢查界址點坐標。
1 .檢查界址點與鄰近界址點或鄰近地物點的距離 採用經
檢驗過的鋼尺或電子測距儀在現場直接丈量界址點與鄰近界址點
或鄰近地物點的距離,用檢測數據與原勘文數據或原坐標反算數
據比較 ( 表 5-1) 。採用公式 (5-1) 計算間距中誤差,間距較
差允許誤差是間距中誤差的 2 倍,其間距中誤差及較差允許誤差
應滿足 ( 表 5 — 2)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