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親們,怎樣能舉報微信上賣中葯的王醫生,那個騙子。
有什麼問題請到正規醫院,這是很正確的做法。但是有個更常見的問題是有很多病,去了正規的醫院,甚至是著名的三四甲醫院,還是治不好。錢花了,時間花了,怎麼辦?當然有很多病在正規醫院是治得好的,但有些問題還是解決不了的!騙子很多-,找個金星火眼很重要的。
B. 發現摻假中葯去哪裡舉報
中葯材如何摻假 這個問題簡直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呀 厲害 你想幹嘛 簡單呀 有專賣假葯的買了摻進 你哪裡啊?做什麼葯材?歡迎葯農葯商加
C. 在中醫醫院配中葯發現中葯有質量問題請問可去哪部門投訴解決
這個很難辦的,如果沒什麼大問題,建議你就算了。
不信的話你可以試試:
你這個問題首先可以去醫葯管理局投訴,然後他們會跟你說,這個是屬於中葯,中葯屬於農業開發,你應該找農業局;然後你去了農業局,他們說這個已經製造成成品銷售,應該屬於工商局管理范疇;然後你去工商局,工商局很不耐煩的跟你說,這個應該是質量監督的問題,你去質量監督局;等你去到了質量監督局,他們就憤怒的抱怨,MD這個明明應該是衛生局處理的。
D. 街道有擺地攤攤賣中葯材的怎麼舉報
吃多了舉報別個,做點生意容易么。
E. 舉報群有什麼方法立馬封的
舉報一個微信群或者是qq群等群聊天,讓其立馬封掉,有很多方法。例如涉嫌違規操作,或者說傳播傳遞不健康信息不良信息。有詆毀他人侮辱性言語過重,或者說存在涉嫌販賣非法違禁品。或者是涉黃,涉毒,涉賭等多方面原因。我有違法犯罪行為現象的。都會立馬封掉並予以立案調查。
F. 無證賣偏方中葯沒用的怎麼處理,可以去哪舉報算假葯還是劣葯去司法局舉報還要自己拿錢嗎
額……假葯歸葯監局管,無證開處方歸衛生部管,這個情況可能是要衛生部管的,不過你這個事情很復雜,找個律師咨詢一下吧,如果罪名成立,直接上告就可以了,還能拿到賠償。
G. 如何舉報假葯,在哪裡進行舉報
舉報假葯可以通過撥打12331進行舉報,12331是國家食葯監局要求各地開通的食品葯品投訴舉報電話,在接到投訴後全部辦結的期限一般為60個工作日,情況復雜的,延長期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12331是全國開通統一的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除電話外,單位、個人可通過信件、互聯網、傳真、走訪、手機簡訊等方式,向監管部門反映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在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以及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7)哪裡有很多舉報中葯的方法擴展閱讀
國家食葯監局處理葯品食品問題的流程: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
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需要制定、修訂相關食品安全標準的,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應當盡快制定、修訂。完善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理事會制度。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會同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組織國家葯典委員會,制定國家葯典。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會同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建立重大葯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H.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投訴電話
1008611
求採納
I. 舉報葯店打什麼電話
舉報葯店可播打12331。
12331是國家食葯監局在2011年12月印發的《食品葯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各地開通的食品葯品投訴舉報電話。《食品葯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已經於2015年12月22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除電話外,單位、個人可通過信件、互聯網、傳真、走訪、手機簡訊等方式,向監管部門反映葯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在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以及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接到投訴舉報後,各級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統一編碼管理,專人負責,並於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投訴舉報對象及違法行為明確,並屬於本行政區管轄的,應予受理。全部辦結的期限一般為60個工作日,情況復雜的,延長期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9)哪裡有很多舉報中葯的方法擴展閱讀
《食品葯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
食品葯品投訴舉報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各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反映生產者、經營者等主體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環節中有關食品安全方面,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中有關產品質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違法行為。
《食品葯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對符合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投訴舉報,食品葯品投訴舉報機構或者管理部門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投訴舉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並以適當方式告知投訴舉報人:
(一)無具體明確的被投訴舉報對象和違法行為的;
(二)被投訴舉報對象及違法行為均不在本食品葯品投訴舉報機構或者管理部門管轄范圍的;
(三)不屬於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職責范圍的;
(四)投訴舉報已經受理且仍在調查處理過程中,投訴舉報人就同一事項重復投訴舉報的;
(五)投訴舉報已依法處理,投訴舉報人在無新線索的情況下以同一事實或者理由重復投訴舉報的;
(六)違法行為已經超過法定追訴時限的;
(七)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或者已經進入上述程序的;
(八)其他依法不應當受理的情形。
投訴舉報中同時含有應當受理和不應當受理的內容,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對不應當受理的內容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