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接觸網中側面限界怎麼測量
側面限界是線路中心至支柱內沿的垂直距離;我國規矩一般式1435mm近似值1440mm,所以在靠支柱側內軌720mm處至桿子內沿的垂直距離就是側面限界。
B. 鐵路限界的分類
一、建築限界
為了保證列車運行安全,要求靠近鐵路線路修建的建築物及設備,不得侵入規定的與線路中心線垂直斷面的輪廓尺寸線,稱為建築限界。
建築限界包括:
1、客貨共線鐵路建築限界(υ≤160km/h)。
2、客貨共線鐵路建築限界(160km/h<υ≤200km/h)。
3、鐵路雙層集裝箱運輸裝載限界及客貨共線鐵路雙層集裝箱運輸建築限界。
4、客運專線鐵路建築限界(200km/h<υ≤350km/h)。
二、機車車輛限界
為了確保行車安全,要求機車、車輛本身及其裝載的貨物,不得超過規定的輪廓尺寸線,稱為機車車輛限界。
機車車輛限界包括:
1、機車車輛限界(υ<200km/h)。
2、機車車輛限界(υ≥200km/h)。
三、近限界
就是每一條線路必須保有的最小空間的橫斷面。即鐵路站場和沿線各種建築物、設備不得侵入的極限輪廓線。
如果將機車車輛限界和建築接近限界的中心線重疊在一起,就會看到其間有一環形空間,稱之為裕留空間或安全空間。裕留空間是考慮到機車車輛在運行中的振動偏移和線路偏移以及其它因素而設的。
(2)鐵路站台限界的測量方法擴展閱讀
設計原則:
(1)、限界是確定與行車有關的構築物的凈空大小,限界斷面制定時,需遵循安全、經濟、合理的設計原則。
(2)、曲線地段矩形隧道、道岔區的限界應在直線地段限界的基礎上根據曲線(或導曲線)半徑、曲線超高及管線布置等要求分別進行加寬或加高。
(3)、雙線並行線路,兩線間無設備及牆、柱、廣告等時,兩設備限界之間距離應不小於100 mm。
(4)、建築限界與設備限界之間無管線時的距離,一般情況下應不小於200 mm,特殊困難條件下,應不小於100 mm。
(5)、圓形盾構隧道和單線馬蹄形隧道的建築限界按正線該隧道斷面類型的最小平面曲線半徑來確定。故單線馬蹄形和圓形隧道直線段與曲線段的建築限界相同。曲線段單線馬蹄形隧道及圓形隧道建築限界不加寬,通過隧道中心向曲線內側移動適當的水平距離的方式來滿足限界要求。
(6)、除有效站台邊緣限界對施工誤差有特別規定外,其餘建築限界不包含隧道等結構的施工誤差、測量誤差及變形量等。該誤差由結構專業在設計時考慮,以確保竣工後的隧道斷面凈空滿足建築限界的要求。
(7)、本工程按區間設置應急疏散平台開展限界設計。疏散平台頂部應預留不小於1900 mm的空間,以滿足乘客在疏散平台上行走的需要。
C. 鐵路軌距尺讀法,使用方法,在道岔使用方法
鐵路軌距尺讀法使用方法參考如下,在道岔使用方法沒有具體標准,以軌距尺在各種道岔的使用規定和計算公式為准。
軌距尺的操作方法
1、經檢驗合格的軌距尺一般的使用時可以不考慮方向,但在對於道岔測量時必須考慮方向,以免發生差錯或不準。檢驗查線路軌距時,軌距尺必須放置在鋼軌工作邊垂直的位置上。為避免因放置的位置不正確而發生差誤,常把固測端緊靠一股鋼軌的作用邊,活測端作小量前後移動,取其最小量值,即為該處軌距值。測量道岔時須將固測的固定塊外測量面緊靠在撤叉心軌作用面上,活測端的活測塊外測量面與基本軌作用邊接觸,即可測得軌距值。
2、將軌距尺固測塊外測量面與撤叉心作用面緊靠不動,提起拉手,使活測塊內測量面與護軌作用面接觸,即可量查照間隔尺寸(1391mm)
3 、活測塊內測量面與護軌作用面接觸不動,再提起拉手,使固測塊測量面與撤叉翼作用面接觸,即可測量護軌護背距離尺寸(1348mm)。
D. 萬能道尺(鐵路)的使用方法如何測軌距。怎麼看水平,刻度盤怎麼看,以及直線,曲線,道岔的測量方法。
檢查和校正道尺。檢查道尺檢驗卡是否有效,使規矩、水平檢測誤差不大於±1mm,確定道岔直、曲標准股。在檢查水平時,直股以直股為標准股,導曲股外股為標准股。標准股較高時記為「 」號,反之為「—」號。
先是把尺子放到鋼軌內側,卡好,然後用腿頂一側,讀數開始變小、在變大,最小值就是啦,(平行線間,垂線最短嘛)1435+6-2,道岔是+3-1,線路等級不同,要求不同,並且曲線有加寬。
然後調整螺旋,讀超高值。
(4)鐵路站台限界的測量方法擴展閱讀:
檢查規矩:1435(-|IIII|IIII|+中間的是35,往右一刻度就是36往左一刻度就是34依此類推。尺紅線在35說明軌距0,36軌距+1 ,34軌距-1依此類推)查找間隔1391(將道尺後端放在道岔心軌工作面約20mm處找出心軌與基本軌的最小距離,掐一下道尺讀數。
91為0大則+小則-。查找間隔軌距不能小於91)護背距離:(在查找間隔掐一下道尺的基礎上將道尺往前頂讀數。48為0大則+小則-。護背距離軌距不能大於48)
檢查水平:確認標准股將道尺放好(道尺後側對準的是標准股,為了方便講解,這股就先設定為下股),將水平羅盤指針對准0,看水平珠是否在刻度中間,如果在中間則說明上股的水平是0,水平珠在上面則說明上股水平+,水平珠在下則說明上股水平-,然後在調整水平羅盤讀數。
檢查曲線:和上面的方法一樣,曲線上有超高,比如超高15,將道尺放在曲線上,標准股為下股,道尺後端在下股,指針對准+15,如果水平珠在中間則上股水平為0,依此類推。
E. 鐵路限界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鐵路界限是指機車車輛運行必須有一個安全的空間,因此,鐵路對機車車輛和接近線路的建築物、設備規定了不允許超越的輪廓尺寸,也就是限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
第三十八條鐵路的標准軌距為1435毫米。新建國家鐵路必須採用標准軌距。
窄軌鐵路的軌距為762毫米或者1000毫米。
新建和改建鐵路的其他技術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F. 什麼是限界基本限界分為那幾種
限界是指為了確保機車車輛在鐵路線路上運行的安全,防止機車車輛撞擊鄰近線路的建築物和設備,而對機車車輛和接近線路的建築物、設備所規定的不允許超越的輪廓尺寸線。鐵路部門為超限貨物運輸而制定的超限限界圖以及站場設計與限界有關的規定,都以鐵路限界為依據。
基本限界有三種:鐵路限界、建築限界、機車車輛限界。
建築限界
為了保證列車運行安全,要求靠近鐵路線路修建的建築物及設備,不得侵入規定的與線路中心線垂直斷面的輪廓尺寸線,稱為建築限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以下簡稱《技規》規定:一切建築物、設備、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侵入鐵路的建築限界。與機車、車輛有直接互相作用的設備,在使用中不得超過規定的侵入范圍。建築限界包括:
(1)客貨共線鐵路建築限界(υ≤160km/h);
(2)客貨共線鐵路建築限界(160km/h<υ≤200km/h);
(3)鐵路雙層集裝箱運輸裝載限界及客貨共線鐵路雙層集裝箱運輸建築限界;
(4)客運專線鐵路建築限界(200km/h<υ≤350km/h)。
建築限界的基本尺寸,必須符合《技規》的有關規定。
G. 標准軌距鐵路建築限界
法律分析:本限界適用於1435毫米的標准軌距鐵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
第三十三條 鐵路發展規劃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國防建設的需要制定,並與其他方式的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相協調。
第三十四條 地方鐵路、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的建設計劃必須符合全國鐵路發展規劃,並徵得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授權的機構的同意。
第三十五條 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鐵路的線路、車站、樞紐以及其他有關設施的規劃,應當納入所在城市的總體規劃。鐵路建設用地規劃,應當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遠期擴建、新建鐵路需要的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安排。
H. 什麼是限界鐵路上有哪兩種限界
地鐵限界的概念與規定[1,2]
限界是保障地鐵安全運行、限制車輛斷面尺寸、限制沿線設備安裝尺寸、確定建築結構有效尺寸的圖形。根據不同的功能要求,地鐵限界分為車輛限界、設備限界、建築限界。
車輛限界是指車輛在直線地段正常運行狀態下的最大動態包絡線。所謂正常運行狀態是指一系懸掛和二系懸掛在正常彈性范圍內、易損件磨耗不過限等。高架或地面線車輛限界易受風荷載的影響,在計算時需要考慮,而這一點與隧道內是不同的。
設備限界是車輛在運行途中一系懸掛或二系懸掛發生故障狀態時的動態包絡線,用以限制安裝設備不得侵入的一條控制線。
建築限界是在設備限界基礎上,考慮了設備和管線安裝尺寸後的最小有效斷面。建築限界中不包括測量誤差、施工誤差、結構沉降、位移變形等因素。
I. 鐵路邊界雜訊限值及其測量方法
關於發布《鐵路邊界雜訊限值及其測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防治鐵路雜訊污染,我部決定對國家環境雜訊排放標准《鐵路邊界雜訊限值及測量方法》(GB 12525-90)進行修改。現公布修改方案,自2008年10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鐵路邊界雜訊限值及測量方法》(GB 12525-90)修改方案(略)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鐵路邊界雜訊限值及其測量方法》
(GB12525-90)修改方案
「4 鐵路邊界雜訊限值」修改為:
4.1 既有鐵路邊界鐵路雜訊按表1的規定執行。既有鐵路是指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運營的鐵路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已通過審批的鐵路建設項目。
表1既有鐵路邊界鐵路雜訊限值(等效聲級Leq)
時 段 雜訊限值(單位:dB(A))
晝 間 70
夜 間 70
4.2 改、擴建既有鐵路,鐵路邊界鐵路雜訊按表1的規定執行。
4.3 新建鐵路(含新開廊道的增建鐵路)邊界鐵路雜訊按表2的規定執行。新建鐵路是指自2011年1月1日起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通過審批的鐵路建設項目(不包括改、擴建既有鐵路建設項目)。
表2新建鐵路邊界鐵路雜訊限值(等效聲級Leq)
時 段 雜訊限值(單位:dB(A))
晝 間 70
夜 間 60
4.4 晝間和夜間時段的劃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執行,或按鐵路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據環境雜訊污染防治需要所作的規定執行。
發布部門:
發布日期:2008年07月30日實施日期:2008年10月01日(中央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