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審計過程常用基本方法
常用的審計方法,有一般方法和技術方法。審計的一般方法是就審計工作的先後順序和審計工作的范圍或詳簡程度而進行劃分的某種方法。審計的技術方法是指收集審計證據時應用的技術手段。
審計的一般方法:
一、順查法與逆查法
審計的一般方法,按照審計工作的順序和會計業務處理程序的關系,有順查法和逆查法之分。
(一) 順查法。又叫正查法,它是按照會計業務處理程序進行分類審查的一種方法,即按照所有原始憑證的發生時間順序進行檢查,逐一核對。首先檢查原始憑證,核對並檢查記賬憑證,再根據憑證核對,對日記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進行檢查,最後以總賬和明細賬核對會計報表和進行報表分析,沿著「制證—過賬—結賬—試算」的賬務處理程序,從頭到尾進行的普遍檢查。
此法由於審果工作細致、全面、完整,一步一個腳印地進行審閱核對,不易發生疏忽、遺漏等弊病。所以,對於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健全,賬目比較混亂,存在問題較多的被審計單位,採用順查法較為適宜。其缺點是工作量大,費時費力,不利於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降低審計成本。
(二) 逆查法。又叫倒查法,它是按照會計業務處理的相反程序既在檢查過程中逆著記賬程序進行檢查的方法。通常先從記賬程序的終端檢查,從會計報表或賬簿上發現線索、尋找疑點,然後逆著記賬程序追根求源進行檢查。如從會計報表查到會計賬簿,再查到記賬憑證,最後查到原始憑證,即從審閱、分析會計報表著手,根據發現的總是和疑點,確定審計重點,再來審查核對有關的賬冊和憑證,而不必對報表中所有項目,一個一個地進行審查的一種審計方法。
一般說來,查帳伊始,宜先運用逆查法,通過反映全面、綜合情況的會計報表的檢查抓住會計錯弊存在的重點環節,然後,根據確定的重點環節確定需要檢查的會計帳簿並對其進行詳查。在檢查會計憑證和帳簿時,若為了證實某處記錄是否存在會計錯弊或錯弊線索,可運用順查法開始,從中再結合運用逆查法。總之,順查和逆查可變換運用,順查中有逆查,逆查中有順查,順查與逆查相互結合、相互滲透。
二、 詳查法與抽樣法
審計方法按照審查經濟業務資料的規模大小和收集審計證據的范圍的大小不同,又有詳查法和抽樣法之分。
(一)詳查法。又稱詳細審計,是指被審計單位一定時期內的全部會計資料(包括憑證、賬簿和報表)進行詳細的審核檢查,以判斷評價被審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效益性的一種審計方法。此法的優點是容易查出問題,審計風險較小,審計結果比較正確。缺點是工作量較大,審計成本較高。所以,在實際工作中,只對有嚴重問題的,非徹底檢查不呆的專案審計,以及經濟活動很少的小型企事業單位採用此法外,一般是不常採用的。
(二) 抽樣法。又稱抽樣審計,是指從被審計單位一定時期內的會計資料(包括憑證、賬簿和報表)按照一定的方法抽出其中的一部分進行審查,藉以推斷總體有無錯誤和舞弊的一種方法,進而判斷評價被審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的效益性的一種審計方法。運用抽樣審計,若在所抽查的樣本中沒有發現明顯的錯弊,則對未抽取的會計資料可不再進行審查。反之,則應擴大抽樣的范圍,或改用詳查法。此法的優點是可以減少審計的工作量,降低審計成本。缺點是有較大的局限性,如果樣本選擇不當,就會使審計人員作出錯誤的結論,審計風險較大。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採用這種方法時審計人員通常要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價,使審計結論有較大的可靠性。
審計的技術方法:
一、 檢查
檢查是審計人員對審計記錄和其他書面文件可靠程度的審閱與核對。
(一) 會計記錄和書面文件的審閱
審計人員要對被審計單位的憑證、賬簿、報表以及其他的書面文件進行審閱。通過審閱,找出問題和疑點,作為審計線索,據以進一步確定審計的重點和審計程序。具體來說包括以下幾方面:
1、 會計憑證的審閱。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其中以審閱原始憑證為重點。
2、 賬簿的審閱。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各種輔助賬簿等。其中以審閱明細賬和日記賬為重點。總賬除具有與明細賬、日記賬核對的作用外,其本身一般發現不了問題。因為總賬的登記依據,主要是各種記賬憑證匯總表,它所反映的是匯總數字,不容易發現問題。
3、報表的審閱。審閱報表應以審閱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為重點。
4、其他記錄的審閱。其他記錄雖然不是會計資料的重要部分,但有時也可從中發現一些問題,供作審計線索。例如,產品出廠證、質量檢驗記錄,以及合同、協議等。
(二) 會計記錄的核對
審計人員還要對賬證、賬賬、賬實和賬表之間進行相互核對。通過核對證實雙方記錄是否相符,賬實是否一致。如果發現有不符情況,應進一步採用其他審計方法進行跟蹤審計。核對的內容如下:
1、賬表核對。是指以報表項目與有關賬簿記錄進行核對,以查證報表指標的真實性和正確性。
2、賬賬核對。是指以各種有關的賬簿記錄進行相互核對。如總賬與明細賬、日記賬之間的核對。通過賬賬核對,查證雙方記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則應進一步抽查憑證,進行憑證核對。有些賬簿記錄的本身也應進行核對。如核對總賬各賬戶的借方余額合計與貸方余額合計是否相等。如果不符,說明登賬有錯誤,應進一步核對賬證。
3、賬證核對。是指以明細賬和日記賬的記錄同記賬憑證相核對。通過核對,證明所有憑證是否都已記入有關賬簿,有關重記或漏記情況,以及賬簿記錄的內容、金額等是否與其作為記賬依據的記賬憑證相一致。一般說來,賬賬核對結果如屬正常,可以不再進行賬證核對。
4、賬實核對。是指以明細賬記錄與實物相核對,以查明賬存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如果不符,應以實存數為准,來調整賬面記錄。核對時,可以由兩人配合進行,即由一人讀賬,另一人對賬。這樣,可以發現重登、漏登和差錯等情況。對於已經核對無誤的賬目,審計人員應在原記錄的右方作出一定的標記,以免以後重復核對。對於核對不符的賬目也應作成標記,以便今後原審計人員或其他接替人員進一步加以審查。
二、 監盤
監盤是審計人員現場監督被審計單位各種實物資產及現金、有價證券等的盤點,並進行適當的抽查。對資產進行盤點是驗證賬實是否相符的一種重要方法。
盤點的方式有突擊盤點和通知盤點。前者一般適用於現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的盤點。後者適用於固定資產、在產品、產成品和其他財產物資等的盤點。盤點對象如果散放在幾個地方的,應同時進行盤點,以防被審單位有足夠的時間移東補西。對已經清點的對象應作好標記,以免重復盤點。
三、 觀察
觀察是審計人咒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場所、實物資產和有關業務活動及其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等所進行的實地察看。
四、 查詢及函證
查詢是審計人員對有關人員進行的書面或口頭詢問.
函證是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如果沒有回函或審計人員對回函結果不滿意,審計人員應實施替代審計程序,以獲取必要的審計證據。
五、 計算
計算是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原始憑證及會計記錄中的數據所進行的驗算或另行計算。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往往需要對憑證、賬簿和報表的數字重新計算,以驗證其是否准確無誤。計算工作雖較機械、繁瑣,但意義重大,不可等閑視之,因為數字計算錯誤,或故意歪曲計算結果,將對會計資料的正確性產生重大的影響。
六、 分析性程序
分析性程序是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重要的比率或趨勢進行的分析,包括調查異常變動以及這些重要比率或趨勢與預期數額和相關信息的差異。一般而言,在整個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都將運用分析性復核的方法。對於異常變動項目,審計人員應重新考慮其所採用的審計程序是否恰當,必要時應當追加審計程序,以獲得必要的審計證據。
B. 工程結算審計具體操作程序有哪9個步驟
即看圖核實工程量與工程價款,審定工程造價的一種方法)基建工程決算審計,首先必須認真仔細地看清所有的施工圖紙,才能全面准確無誤地計算審定工程造價的真實性。要求審計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所有的建築識圖知識,不僅要看建築施工圖,而且要看結構施工圖和竣工圖;不僅要看水電平面圖,而且要看水電系統圖;不僅要將每一張圖紙看懂吃透,而且要將所有的圖紙綜合分析。只有在認真看懂吃透圖紙的基礎上,才能發現問題、揭露問題。看圖法是基建工程決算審計最基本、最普遍、最常用的方法,它貫穿基建工程決算審計的始終。
二、觀察法。
它是指審計人員親臨建築現場,對審計事項進行實地觀察,調查了解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發現疑點,驗證事實,核實實際工程量,審定工程造價的一種方法。
三、詢問法。
它是指審計人員通過詢問被審計單位參與基建項目管理的負責人、當事人、知情人或施工單位施工員、預算員、知情者,以證實基建工程量與工程價款的真實性、合理性的一種方法。審計人員通過詢問獲得的審計線索有可能引出有力的審計證據,揭露事實的真相。所以詢問法也是基建工程決算審計最直接、最常用的一種有效的方法。
四、調查法。
它是指審計人員深入實際進行調查研究,以查證基建工程量與工程價款的真實性、合理性的一種方法。如對水電主材價格進行市場調查分析,對基建工程量進行調查走訪等。調查法是基建工程決算審計一種切實可行的有效方法。如審計人員某年對某單位一建築基建工程決算進行審計,運用調查法核減隱蔽工程造價與水電主材造價合計18萬余元。
五、開挖法。
它是指審計人員會同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與施工單位有關人員到建築現場,對有疑點的隱蔽工程進行挖開核實工程量與工程價款的方法。開挖法比較直接,容易驗證出問題的真假,但工作量大,所以一般實行抽樣定點的方式。
六、分析法。
它是指審計人員運用各種系統方法,對基建工程項目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離和分類,然後綜合分析,發現疑點,揭露問題的方法。分析法的目的在於:(1)通過分析查找可疑事項,為審計工作尋找線索,進而查出各種錯誤和弊端;(2)通過分析來驗證各種資料(如施工合同、施工圖紙、隱蔽工程簽證等資料)所反映的基建工程項目的真實情況,進而核實實際工程量與審定工程造價。如對某單位一建築項目進行審計,通過利用分析法發現該項目土方工程量是該項目建築面積的28倍(即該建築展開面積需要大開挖28米),對此找建築單位與施工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情況,並將隱蔽工程簽證與施工日記相查對,核減土方工程量4500立方米,核減工程造價13.7萬元。
C. 工程財務決算審計的步驟和方法是什麼
工程財務決算審計的步驟和方法是什麼?
1、工程財務決算審計是:一個建設項目完工驗收後,對各種投資進行審計(建設安裝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轉出投資、應核銷投資),審查投資的真實性、合法性、公允性;
2、審計部驟:
(1)、建設安裝投資審計、審查施工預算是否真實、可靠、有沒有高估、冒算多計工程量、高套定額、增加取費系數、自行抬高材料、人工單價等個種多算工程造價情況;
(2)、設備投資審計、審查設備規格、型號是否與發票相符、並且與市場同類設備價格比較,是否有以次充好、設備的性能是否先進、等;
(3)、待攤投資、是指一個建設項目共同發生的投資(例如:土地徵用費、青苗補償費、設計費、建設單位管理費等),審查該項投資發生的是否合理、有沒有亂攤亂占、虛列支出、無中生有、現象,是否有「不可告人」的費用在其中混繞;
(4)、轉出投資的審計、該項審計業務是指有的建設項目,完工後要劃撥給其他單位投資共建的項目(或統建單位),審查該項投資轉出的是否合理、真實,有沒有將投資額人為的少算,把「應攤銷的投資留在原投資帳內留作他用」;
(5)、應核銷投資審計,該項業務審計是指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稅金、罰款等,
按規定,這部分投資不能計入工程成本,必須做核銷處理,這部分審計主要審查投資的合規、真實、尤其罰款的票據是否屬於本工程應該發生的,有沒有其他罰款計入本投資內,有沒有虛假因素等,
總之,工程決算審計的業務量大,涉及面廣,它不像工程結算審計比較單一。
D. 關於工程造價審計方法及幾個建議
一般會的都是老江湖,不輕易教人。
E. 以民間審計為例,論述審計基本流程的步驟和基本技術方法
摘要 親你好,很高興為你服務哦!民間審計的實施階段是審計方案具體執行的過程,是按照協議書的內容要求,圍繞審計目標採取必要的審計手續,運用各種有效的審計技術方法,取得各種證據和資料,查清情況和問題的過程。這是審計過程中的最主要工作,也是把審計方案化為具體實施行動的一種手段。實施階段一般要進行以下幾項工作:(1)擬定調查提綱;
F. 工程財務決算審計的步驟和方法是什麼
內容包括:
基建工程決(結)算審計,是指審計師依法接受委託,對施工(或建設)單位基建決(結)算進行審計,對其決(結)算的合法性、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
基建工程決(結)算審計的目的是確定工程竣工決(結)算的編制是否真實、公允地反映了工程造價的實際情況。
基建工程決(結)算的審計內容是:1、施工圖紙、補充合同和施工協議書;2、全套、補充合同和施工協議書;3、隱蔽工程量計算書及加蓋送審單位,編制單位公章、決算員專用章的工程決(結)算審計書。
4、要材料分析表,材料,鋼材耗用明細表、調價部分材料消耗計算明細表;5、施工單位自行采購材料的原始憑證。
6,建設單位預付工程款、預付材料款及建設單位供料明細表;7、招投標工程變動項目的有關招頭招投標文件。
8、施工單位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9、其他有關影響工程造價、工期等的鑒證資料。
10、其他與建設工程有關的文件資料。
G. 制定審計計劃的步驟
1、確定審計對象:一般審計單位是公司、或者是某一個部門;在選擇審計對象的過程中,要客觀公正,用可以量化的方式進行評估。
2、確定審計時長:通常不要短於一年;期間過短,審計單位業務量太少,審計效果會大打折扣;期間過長,會影響審計的時效性。
3、確定審計時間:常規審計時要盡量避開被審計對象特殊時間,比如:月底業績沖刺、工商稅務檢查、月末結賬等等,會影響審計的效率;
4、確定審計范圍:一般需要從主要業務,歷史財務數據、上級的特別指示和以前審計資料,初步確定審計范圍。
5、確定人員安排:安排專業人員
6、確定費用預算:預計要花多少錢,通常包括差旅費(交通、住宿)以及審計人員的獎金津貼。
拓展資料:
所謂審計計劃(Audit Plan),是指注冊會計師為了完成各項審計業務,達到預期的審計目標,在具體執行審計程序之前編制的工作計劃。審計計劃通常可分為總體審計計劃和具體審計計劃兩部分。
審計計劃的類型
1、總體審計計劃
總體審計計劃是對審計的預期范圍和實施方式所做的規劃,是注冊會計師從接受審計委託到出具審計整個過程基本工作內容的綜合計劃。
總體審計計劃的基本內容包括:
(1)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
(2)審計目的、審計范圍及審計策略。
(3)重要會計問題及重點審計領域。
(4)審計工作進度及時間、費用預算。時間、費用在新准則里換了個新名詞叫審計資源,注冊會計師必須明白審計資源是多少、如何分配這些審計資源、審計資源還包括審計人員。
(5)審計小組組成及人員分工。
(6)審計重要性的確定及風險的評估。審計風險包括客觀風險和主觀風險。這里說的是客觀風險。客觀風險與審計證據數量同向變動。主觀風險與審計證據數量是反向關系。
(7)對專家、內審人員及其他注冊會計師工作的利用。
(8)其他有關內容。
2、具體審計計劃
具體審計計劃是依據總體審計計劃制定的,對實施總體審計計劃所需要的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所做的詳細規劃與說明。一般是通過編制審計程序表的方式體現的。
具體審計計劃的基本內容包括:(1)審計目標。(2)審計程序。(3)執行人及執行日期。(4)審計工作底稿的索引號。 (5)其他有關內容。
審計計劃的原則
1. 審計計劃應當貫徹於審計全過程
2. 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其他關鍵成員應當參與審計計劃工作
3. 在編制審計計劃時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確定可能會影響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
4. 編制審計計劃時,注冊會計師應對審計重要性、審計風險進行適當評估
5. 審計計劃的簡繁程度取決於被審計單位的經營規模和預定審計工作的復雜程度
H. 審計的流程和具體方法 (具體 具體 具體)
我考過了CPA的審計,用專業語言說一下吧,
1.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並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2.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對公司整體層面及業務流程層面的內部控制是否存在,設計是否合理及是否執行等情況進行了解
3.基於上訴風險的了解,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4.基於上述風險的評價,制定審計計劃
5.根據審計計劃,執行控制測試
6.根據控制測試的結果,制定實質性測試的具體計劃
7.執行具體的實質性測試
8.完成現場審計,並就初步審計情況與公司的管理層、治理層進行溝通
9.完成審計報告草樣
10.內部3級審核程序
11.向被審計單位發出審計報告徵求意見稿,如被審計單位同意改徵求意見稿,簽字蓋章確認,並同時簽署一系列聲明書
12.發出審計報告
I. 審計的方法
審計方法是審計人員在審計監督活動過程中所運用的各種手段的總稱。
審計方法是人們在審計工作的長期實踐中總結創立的,這些方法並不是固定不變的,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審計方法也不斷地改進和發展,並逐步完善和提高,形成一個比較完整的科學方法體系。
目前常用的審計方法包括審計基本方法和審計技術方法兩類;
審計基本方法是指審計調查、分析、調整和報告;
審計技術方法是指核對法、審閱法、查詢法、分析法、盤存法、實驗鑒定法、詳查法、抽查法等。
它們有機地組合成為一個完整的審計方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