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污水的五項檢測項目
污水的五個檢測項目一般是pH值檢測、SS項目檢測、氨氮檢測、BOD檢測和COD檢測。
這些項目的測試內容如下:
1、PH值檢測:指pH測試,也指氫離子濃度指數,即污水中氫離子總數與總物質含量的比值。
2、SS項目檢測:指水中懸浮物的檢測,包括不溶性無機物、有機物、砂、粘土、微生物等。懸浮物含量是衡量水體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標之一。
3、氨氮檢測:氨氮是指水中游離氨和銨離子形式的氮,可導致水體富營養化。它是水體中的主要OD污染物,對魚類和某些水生生物具有毒性。
4、BOD檢測:指生化需氧量的檢測。生化需氧量是指微生物在一定時間內分解一定水量水所消耗的溶解氧量,是反映水體中有機污染物含量的重要指標。
5、COD檢測:化學需氧量檢測是測定水樣中需要氧化的還原性物質的量的化學方法,可以通過減少水中的物質來反映污染程度。
(1)排污測量方法擴展閱讀
污水由許多類別,相應地減少污水對環境的影響也有許多技術和工藝。按照污水來源,污水可以分為這四類。
第一類:工業廢水來自製造采礦和工業生產活動的污水,包括來自與工業或者商業儲藏、加工的徑流活滲瀝液,以及其它不是生活污水的廢水。
第二類:生活污水來自住宅、寫字樓、機關或相類似的污水;衛生污水;下水道污水,包括下水道系統中生活污水中混合的工業廢水。
第三類:商業污水 來自商業設施而且某些成分超過生活污水的無毒、無害的污水[2]。如餐飲污水。洗衣房污水、動物飼養污水,發廊產生的污水等。
第四類:表面徑流來自雨水、雪水、高速公路下水,來自城市和工業地區的水等等,表面徑流沒有滲進土壤。
B. 環境監測方法都有哪些
按專業部門分類,環境監測可分為飛秒檢測監測、衛生監測、氣象監測和資源監測等。按污染物存在的介質分類(1)水質污染監測對地表水、地下水和底泥中的物理指標(色度、電導率、溫度、懸浮物等)、化學指標(重金屬、無機鹽類、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農葯、揮發酚等)和生物學指標(細菌總數、大腸桿菌數)等進行監測。(2)大氣污染監測對大氣中的懸浮顆粒、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汞等一次污染物和光化學煙霧等二次污染物進行定性和定量測定。(3)土壤污染監測對土壤中的重金屬、農葯殘留量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進行監測。(4)固體廢棄物監測對工業有害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的毒性、易燃性、腐蝕性、重金屬等指標進行監測。(5)生物污染監測當生物從環境中攝取營養時,水、空氣、土壤中的污染物質隨之進入生物體內。植物的監測項目大體與土壤監測項目類似,水生生物的監測項目依水體污染情況而定。(6)雜訊污染監測現代工農業生產、交通運輸業和生活雜訊產生的污染日益嚴重,雜訊污染的監測和雜訊控制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7)放射性污染監測。
按照監測目的分類(1)例行監測例行監測又稱常規監測或監視性監測,是對指定的項目進行長期、連續的監測,以確定環境質量和污染源狀況、評價環境標準的實施情況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進展等,是環境監測部門的日常工作,其工作的質量是環境監測水平的標志。例行監測包括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監測。環境質量監測基本上是採用各種監測網(如水質監測網、大氣監測網等)在設置的測點上長期收集數據,用以評價環境污染的現狀、污染程度及變化的趨勢,以及環境改善所取得的進展等,從而確定一個區域、國家或全球的環境質量狀況。污染源監督監測是為掌握污染源,監視和檢測主要污染源在時間和空間的變化所採取的定期、定點的常規性監督監測,包括主要生產、生活設施排放的「三廢」監測,機動車輛尾氣監測,雜訊、熱、電磁波、放射性污染的監測等。(2)應急性監測應急監測又稱特定目的監測,監測的內容和形式很多,除一般地面固定監測外,還有流動監測、低空航測、衛星遙測等。按照其特定的目的,主要指:①污染事故監測:在污染事故發生時進行應急監測,以確定污染物的擴散方向、速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為污染的有效控制提供依據。例如,監測核動力事故發生時放射性物質危害的空間、油船石油溢出污染的范圍、工業污染源意外事故造成的影響。②仲裁監測:當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糾紛或在環境執法過程中發生矛盾時,進行仲裁監測,為執法部門、司法部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數據。仲裁監測只能由國家指定的權威部門進行。例如,目前我國的排污收費中進行的監測,處理污染事故中進行的監測。③考核驗證監測:包括人員、實驗室的考核,方法的驗證和污染治理工程竣工時的驗收監測等。④咨詢服務監測:為政府部門、生產部門和科研部門等提供的咨詢性監測。如對新建企業進行環境評價時所進行的監測。⑤可再生資源的監測:如對土壤、植被草原和森林等自然資源的監測,監測土壤退化的趨勢,熱帶雨林的變化,牧地的變化等。⑥健康監測:了解污染對人們健康的危害。這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監測。西方國家多因掌握了這種監測數據和所發生的污染事件才使得政府採取嚴格的控制污染的措施。(3)科研監測科研監測又叫研究性監測,是針對特定目的的科學研究所進行的高層次監測。科研監測主要是通過監測找出污染物在環境中的遷移轉化規律,研製監測環境標准物質,專項調查監測某環境的原始背景值,或參加某個項目的環境評價等。當收集到的數據表明存在環境問題時,還必須研究確定污染物對人體、生物體等各種受體的危害程度。
C. 我國水污染情況及監測方法簡述
【題目】
為做好生態環境保護,你單位需要對醫療廢物、醫療廢水及城鎮污水的處理、處置做好監管及相關監測工作。你認為監管和監測的工作重點有哪些?
【參考答案】
醫療廢物、醫療廢水都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和有害化學物質,如若處置不當,很有可能引發重大公共衛生安全問題;城鎮污水也同樣需要認真處理,否則極有可能帶來污染,對地下水造成嚴重威脅,因此做好監管和監測,既是職責所在,也是公共安全的要求。
首先,要做好對醫療廢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工作,以及醫療廢水、城鎮污水處理制度的建立工作。這是做好監管和監測的基礎,一個城市如果沒有完善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和廢水處理制度,那麼無論我們這些監管部門多麼用力,沒有制度的約束和保障,也很難真正形成長效機制。因此,完善的制度是做好監管和監測的第一要務。
其次,要做好執法監管工作。要督促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落實聯單制度、台賬制度、日報制度和監管監測制度,強化全過程監管,要求各單位處置醫療廢物的各環節留下完整的記錄,做到每日報備,處理得當。同時,要對醫療廢水、城鎮污水做好監測工作,對水中的有害化學物質、病原體、各類有害細菌做好監測,防止意外的出現。
再次,要做好行政處罰工作。對於違法情節較輕的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則處以兩千元到三萬元的罰款;對於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其執業許可證,如果造成傷害,則要追究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則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嚴肅完成行政處罰工作,對於各類醫療廢物處置單位來說,都是很好的警示。
最後,要做好應急處理預案。這是監管和監測的後續手段,一旦監管和監測中出現了醫療事故,要在很短的時間內按照應急預案進行處理,防止其產生更大影響,甚至釀成悲劇。
D. 衛生間排污管分管如何安裝與測量
1、衛生間的冷熱水管要分開,且距離不要太近,淋浴水管高度在1.8米—2.1米之間。
2、衛生間水管在安裝時,一般水管走頂不走地,各冷、熱水出水水口必須水平,一般左熱右涼,管路鋪設要橫平堅直,布局走向要安全合理。管卡位置及管道坡度等均應符合規范要求。各類閥門安裝也應位置正確且平正,便於使用和維修。
3、冷、熱水管均為入牆做法,開槽時需檢查槽的深度,冷熱水管不能同槽。
4、安裝熱水器進出水口時,進水的閥門和進氣的閥門一定要考慮並應安裝在相應的位置。
E. 座便器排污口中心離牆300mm怎樣測量
就是直接測量馬桶排污管道的中心距離牆壁的距離就是馬桶的孔距。
具體給出如下幾點參考:
測量方式基本就是兩種,一、若現場已經有馬桶放在上面的,可能就導致量取的不準確,就可以測量你的馬桶的上方的排污管的位置(此方法僅限於高層住宅樓中的),這個樣子是最准確的;
當然如果不是高層住宅的或者吊頂都吊頂完了,或者樓上沒有別人家了,也沒有另外衛生間的下水管在你們家的上頭,就需要憑借經驗來直接測量馬桶的中心位置到牆面的一個距離點。
F. 國家排污標准
有太多的排污方面的國家標准,不知你要的是哪一個?
隨舉幾例,僅是其中一小部分:
GB 3847-2018 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載入減速法)
GB 4287-2012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4914-2008 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
GB 4915-2013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8978-1996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 9078-1996 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G. 如何測量排污口的流量
是鍋爐排污還是一般污水口?不然不好選。
H. 排污許可檢測是檢測什麼
按照排污許可規范,排污單位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和監測計劃,按照申請排污許可時填報的檢測項目和監測周期進行檢測。無外乎水、大氣、雜訊等污染物。
I. 列舉常見污水控制指標及相應檢測方法
PH、COD、SS、氨氮、石油類、BOD5。一般前5項,有的也監測B0D5,污水排入受納水體中是要分級別的。
1.首先確認排放單位類別、收納水體的級別,然後按照如果有行業標準的話,就按行標,沒有的話,按照GB3838-2002,如果還沒涉及到,可以參照國際同類法律。
2.以下是GB3838-2002中的標准:
4.1 標准分級:
4.1.1 排入GB3838皿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4.1.2 排入GB3838中Ⅳ、V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4.1.3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1.4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4.1.5 GB3838中I、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4.2 標准值
4.2.1 本標准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
4.2.1.1 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4.2.1.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4.2.2 本標准按年限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分別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2、表3的規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4、表5的規定。
4.2.2.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